今天养殖艺技术网的小编给各位分享四会市土地 猪场出租 转让的养殖知识,其中也会对租用别人土地建养猪场,合同到期后,地主要收回土地,上面的建筑物有赔偿吗?进行专业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租用别人土地建养猪场,合同到期后,地主要收回土地,上面的建筑物有赔偿吗?
租用别人的土地修建养猪场,应该建设临时建筑,不能修建永久性建筑。合同到期后,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没有约定时,可以把属于你的东西拿走,没有赔偿。土地大致恢复原状。
如果双方愿意,可以协商,继续租用。
养猪场征地补偿标准
浙江孙律师:首先,对于该110平米的养猪场是什么性质的土地,承包权还是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二,土地征收过程中只对该土地征收,具体补偿要按照该土地的年产值来计算。计算标准请对照当地**的征地补偿办法。
承包人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违法吗
《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规定,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处以罚款。《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七条规定,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本章的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元以上30元以下。”从上述规定来看,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总体上后果还是很严重的。建议你最好还是依法去办理变更手续。
没合同,老板欠款怎么办
没合同,可主张双倍工资,欠款有证据的话可以向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还有什么清楚的话,可登入****576ls***m我有一租赁养猪场有营业执照但是现在环保局要拆迁有补偿不
没有,现在环保局一票否决,不符合环保要求一律停。牧原在我们这里建养猪场,要租我们的地我们要是不同意他们能强制吗?因为地里都有坟,大家都不愿意动老坟
他们作为公司性质或者是企业的话,是没有权力强制征占土地的,但是他们可以通过当地的**对你们的土地进行承包,或者进行征收,所以说作为他们本身是不可能强占的,这就需要和你们达成协议才可以。什么叫法律?
法律责任是由特定法律事实所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补偿、强制履行或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亦即由于违反第一性义务而引起的第二性义务。土地转让和土地出租有何区别?
土地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承租方按出租时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土地转让是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其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全部灭失。
土地转让与出租的区别主要有哪些?
●出租与转让的相同之处:
(1)出租与转让都是由承包方主张权利,或出租,或转让;
(2)出租与转让都是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给其他农户,并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3)出租与转让都是由承包方与受让方协商确定出租费或转让费数额;
(4)出租与转让都不能超过法定承包期限的剩余期限。
●出租与转让的不同之处:
(1)转让时承包户须有稳定的非农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而出租没有此限制。
(2)转让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并经发包方同意,而出租只须到发包方备案。转让应当经发包方同意,未经发包方同意,转让无效,但发包方无法定事由不同意或者拖延表态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