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养殖艺技术网的小编给各位分享江苏养殖4的养殖知识,其中也会对江苏地区适合养殖什么淡水鱼(江苏有哪些淡水鱼)进行专业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江苏地区适合养殖什么淡水鱼
听过人说养观赏鱼,不晓得是什么情况
江苏宿迁养鹅基地对养殖户的承诺是不是骗人的
江苏养鹅户在网上给大家的承诺基本上都是骗人的,特别是江苏(徐州、宿迁、淮安、连云港)这几个地方的网站养鹅信息99%都是骗人的。大家千万别重蹈覆辙,给你及你的家人带来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
苏北地区可不可以养罗非鱼
完全可以,我是山东的,我们这边的水库早些年都用网箱养罗非的,而且是当年出水,上市!
现在搞生态养殖,有**补贴吗?
有
您好,下面是我整理的2015农业专项补贴申报项目,希望对您有些帮助
1.现代农业园区(2015年现代农业园区试点项目申报)
支持范围:规模化标准化畜禽(或水产)养殖基地,组织带动力强的股份合作和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大户或家庭。
资金补助数额:1000-2000万
预计申报时间:省级农发机构应于2015年2月28日前,上报国家农发办备案、立项
金宝贝产品:金宝贝干撒式发酵床养殖技术
2.畜禽良种繁育项目(2015年优势特色示范项目)
发布单位:农业部
支持范围:以完善畜禽良种扩繁体系为主,重点扶持已有基础的扩建或续建项目。
申报条件:注册资本在300万元(含)以上企业和农民合作社。
金宝贝产品:金宝贝干撒式发酵床养殖技术
3.水产品苗种繁育及养殖示范场项目(2015年优势特色示范项目)
发布单位:农业部
申报条件:项目单位须为有一定实力和带动能力的渔业企业和农民合作社。
金宝贝产品:金宝贝鱼虾水产水质调理剂
4.秸秆养畜项目(2015年优势特色示范项目)
(1)秸秆养畜示范项目
发布单位:农业部
区域重点:黄淮海****优势产业带、东北**奶牛优势产业带为重点区域,西北、西 南****集中生产地区为次重点区域。
申报条件:项目单位为农民合作社或标准化规模养殖企业。
金宝贝产品:秸秆饲料发酵、青贮饲料发酵剂
(2)秸秆青黄贮饲料专业化生产示范项目
发布单位:农业部
区域重点:黄淮海****优势产业带、东北**奶牛优势产业带为重点区域。
申报条件:地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11年12月31日以前登记注册,注册资本1000万元(含)以上。
申报时间:6月13日前
金宝贝产品:秸秆饲料发酵剂、青贮饲料发酵剂
5.沼气(各类沼气相关项目)
相关项目:中小沼气工程、大中型沼气储备项目、农村沼气建设项目等
支持范围: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集中供气等项目
资金额度:20-80万元
申报时间:多数省份3—5月
金宝贝产品:沼气发酵助剂、沼气速腐剂
6.畜牧业(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
支持范围:生猪出栏0.5-5万头;蛋鸡存栏1-10万只;肉鸡出栏5-100万只;**出栏100-2000头;**出栏300-3000只
资金补助数额:25-100万
金宝贝产品:金宝贝干撒式发酵床养殖技术
7.渔业(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
支持范围:重点扶持渔业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养殖规模需达到以下标准:池塘类养殖场池塘面积在200亩以上,工厂化养殖水面面积3000平米以上。
资金补助数额:20-100万
预计申报时间:7-8月,部分地区采取了储备申报,由地方确定
金宝贝产品:金宝贝鱼虾水产水质调理剂
8.生猪养殖(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
支持范围:补贴优先用于:粪污处理设施建设、适当安排猪舍建设和完善配套设施设备
资金额度:40-80万
参考申报时间:10月上旬
金宝贝产品:金宝贝干撒式发酵床养猪技术
9.丰收奖(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
支持范围:取得显著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农业技术推广项目
申报时间:多数省份5-6月
相关说明:上述养殖类扶持项目只是**财政扶持政策中的一部分,项目通知的时间每年有所差异,各省结合自己实际情况颁布地方类政策,推出......
江苏正规养鹅有哪些
一个没有吧,都可能忽悠我想养鹅,江苏徐州养鹅是真的,还是**吗
徐州养鹅的太多了,但是我先奉劝你一句,先准备好亏埙,现在他们一年亏个十来万很正常!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文件全文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养殖污染防治。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规模标准根据畜牧业发展状况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确定。牧区放牧养殖污染防治,不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应当统筹考虑保护环境与促进畜牧业发展的需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激励引导。第四条 各级人民**应当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资金投入,扶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农牧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县级以上人民**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循环经济工作的组织协调。县级以上人民**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和各自职责,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工作。乡镇人民**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第六条 从事畜禽养殖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活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要求,并依法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第七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科学技术研究和装备研发。各级人民**应当支持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促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的提高。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对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预 防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农牧主管部门编制畜牧业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实施。畜牧业发展规划应当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以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合理布局,科学确定畜禽养殖的品种、规模、总量。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农牧主管部门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报本级人民**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实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应当与畜牧业发展规划相衔接,统筹考虑畜禽养殖生产布局,明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目标、任务、重点区域,明确污染治理重点设施建设,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污染防治措施。第十一条 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二)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三)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符合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满足动物防疫条件,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大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大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管理目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商国务院农牧主管部门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应当包括:畜禽养殖产生的废弃物种类和数量,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方案和措施,废弃物的消纳和处理情况以及向环境直接排放的情况,最终可能对水体、土壤等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的影响以及控制和减少影响的方案和措施等。第十三条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粪污厌氧消化和堆沤、有机肥加工、制取沼气、沼渣沼液分离和输送、污水处理、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已经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代为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可以不自行建设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或者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自行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的,应当确保其正常运行。第十四条 从事畜禽养殖活动,应当采取科学的饲养方式和废弃物处理工艺等有效措施,减少畜禽养殖废弃物的产生量和向环境的排放量。 第三章 综合利用与治理第十五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采取粪肥还田、制取沼气、制造有机肥等方法,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第十六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采取种植和养殖相结合的方式消纳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促进畜禽粪便、污水等废弃物就地就近利用。第十七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沼气制取、有机肥生产等废弃物综合利用以及沼渣沼液输送和施用、沼气发电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第十八条 将畜禽粪便、污水、沼渣、沼液等用作肥料的,应当与土地的消纳能力相适应,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引起传染病的微生物,防止污染环境和传播疫病。第十九条 从事畜禽养殖活动和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活动,应当及时对畜禽粪便、畜禽尸体、污水等进行收集、贮存、清运,防止恶臭和畜禽养殖废弃物渗出、泄漏。第二十条 向环境排放经过处理的畜禽养殖废弃物,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畜禽养殖废弃物未经处理,不得直接向环境排放。第二十一条 染疫畜禽以及染疫畜禽排泄物、染疫畜禽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尸体等病害畜禽养殖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农牧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深埋、化制、焚烧等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处置。第二十二条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定期将畜禽养殖品种、规模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的产生、排放和综合利用等情况,报县级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将备案情况抄送同级农牧主管部门。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加强对畜禽养殖环境污染的监测。乡镇人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发现畜禽养殖环境污染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和报告。第二十四条 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市、县人民**应当制定综合整治方案,采取组织建设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有计划搬迁或者关闭畜禽养殖场所等措施,对畜禽养殖污染进行治理。第二十五条 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依法予以补偿。 第四章 激励措施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采取示范奖励等措施,扶持规模化、标准化畜禽养殖,支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进行标准化改造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与改造,鼓励分散饲养向集约饲养方式转变。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在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过程中,应当统筹安排,将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纳入规划,落实养殖用地。国家鼓励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展规模化、标准化畜禽养殖。畜禽养殖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生产设施用地和必要的污染防治等附属设施用地。第二十八条 建设和改造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申请包括污染治理贷款贴息补助在内的环境保护等相关资金支持。第二十九条 进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从事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有机肥产品生产经营等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活动的,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第三十条 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生产有机肥产品的,享受国家关于化肥运力安排等支持政策;购买使用有机肥产品的,享受不低于国家关于化肥的使用补贴等优惠政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用电执行农业用电价格。第三十一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沼气发电,自发自用、多余电量接入电网。电网企业应当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为沼气发电提供无歧视的电网接入服务,并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符合并网技术标准的多余电量。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沼气发电的,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上网电价优惠政策。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制取沼气或进而制取天然气的,依法享受新能源优惠政策。第三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对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支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费用给予补助。第三十三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对染疫畜禽、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畜禽尸体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处理费用、养殖损失给予适当补助。第三十四条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自愿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签订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协议的,由县级人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并优先列入县级以上人民**安排的环境保护和畜禽养殖发展相关财政资金扶持范围。第三十五条 畜禽养殖户自愿建设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的,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享受相关激励和扶持政策。 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 各级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农牧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禁止养殖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县级以上人民**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依法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而未进行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或者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也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即投入生产、使用,或者建设的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未正常运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一)将畜禽养殖废弃物用作肥料,超出土地消纳能力,造成环境污染的;(二)从事畜禽养殖活动或者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活动,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畜禽养殖废弃物渗出、泄漏的。第四十一条 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不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作出限期治理决定后,应当会同同级人民**农牧等有关部门对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进行核查,并向社会公布核查结果。第四十二条 未按照规定对染疫畜禽和病害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无害化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3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章 附 则第四十三条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具体规模标准由省级人民**确定,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农牧主管部门备案。第四十四条 本条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商业养殖
一、品种选择稻田养鸭是一种粗放的饲养方式,而且在稻鸭共栖种养模式中,养鸭只是绿色优质大米生产的一个辅助性产业,主要起生物防治的作用。因此,在选择鸭品种时,重点考虑生命力旺盛,适应性广,耐粗饲,抗逆性强的中小型优良品种。推荐饲养吉安红毛鸭和册麻鸭等蛋肉兼用品种。
(一)吉安红毛鸭
吉安红毛鸭体型短圆、颈粗短。公鸭大小适中,紧凑、前胸宽、胸肌发达。母鸭体型桃园、冯凑、眼大突出、明亮、胸肌发达。具有遗传性能稳定,生产性能良好,耐粗饲,觅食力强,肉嫩、瘦肉率高,羽毛生长与体重增长同步,是加工板鸭优质原料。据农村调查,以放牧为主,饲养80-90天,体重可达1000-1150克,其间补喂稻谷3-4kg,在板鸭厂育肥28天,体重1350-1400克(耗稻谷4kg),达到板鸭加工要求。红毛鸭开产日龄112天,产蛋率达5%日龄为134天,50%为186天,成年母鸭平均体重1450克。该鸭适合我省农村各种方式的饲养。
(二)山麻鸭
山麻鸭原产于福建龙岩地区,是我国优良蛋鸭品种之一。公鸭胸宽背阔,体躯较长。喙黄绿色、虹彩褐色。胫、蹼桔红色、背部羽毛灰褐色,腹部灰白色。母鸭身体细长、匀称紧凑、站立和行走时躯干与地面呈450角以上,头较小,喙呈古铜色、虹彩褐色、胫、蹼桔红色、通体麻褐色。据省畜牧兽医研究所测定,公母鸭平均初生体重42.78克,4周体重553.10克,90日龄体重1330克,72周龄(504日龄)体重1515克。成年公鸭体重1300克,成年母鸭体重1500克。母鸭开产日龄120日龄左右,500日龄产蛋280-300枚。山麻鸭具有开产早,产蛋高,适应性广,适合农村各种方式养殖。
二、饲养管理
(一)雏鸭饲养管理
雏鸭的饲养管理是俗称育雏,是养鸭十分重要的基础阶段。因此,须科学管理,给雏鸭创造适宜的温度、湿度、空气、光照、营养和清洁安静的环境等,尽量减少恶劣应激的影响。
1、雏鸭选择
育雏的季节须仔细考虑,特别是稻鸭共栖模式,应选择最佳的育雏季节,以取得最好的生产效果和经济效益。稻鸭共栖的鸭苗主要是春雏和夏雏,秋雏和冬雏不作选择。
①春雏
指3-5月份孵出的雏鸭。春季气候逐渐回暖,阳光充足,对雏鸭生长有利,成活率和强健率高,到中鸭阶段,由于气温适宜,舍外活动时间长,体质好,生长增重快。稻鸭共栖的鸭苗应选择春雏,育雏结束正好与水稻栽插相衔接。不过春雏须注意做好保温工作,而且春季多雨高湿,气候多变,疾病容易入侵,处于炎热夏季的育成期要做好防暑遮荫等工作,所以管理须仔细认真,把各方面的工作都做得充分和完善。
②夏雏
指6-8月份孵出的雏鸭。此时高温高湿,雏鸭食欲差,生长发育受影响,成禽的生产力较低,且防暑降湿工作量大。不过,夏雏一般不需供热保温,作肉用商品鸭时只要适当做好防暑工作,饲养成本不会很高。
③秋雏、冬雏
秋雏是指9-10月份孵出的雏鸭。冬雏是指11-12月份孵出的雏鸭。与水稻种植在季节上不相适应。
2、育雏方式
根据现有鸭舍的具体情况,可采取多种育雏方式。针对稻田养鸭的具体情况,应集中育雏后,再分散下田放牧。介绍其中几种方式:
①平面地面育雏
即直接在鸭舍地面上铺厚垫料,如刨花、粗木悄、干禾草、干砂等,在其上育雏,定期清理更换垫料,使之保持清洁干燥,此法简单易行,成本不高,但不易控制疾病,育雏效果一般。
②半地半网育雏
即鸭舍1/3地面铺设离地网面,另外地面不铺网,只铺垫料。饮水全部放置在网上,这样舍内地面保持干燥。注意斜面坡度须小于250。此法成本适中,且利于清洁工作,效果较理想,所以比较常用。
③纸箱育雏
利用普通大一点的硬纸箱,将雏鸭养于其中。此法在暖和天气时不用热源供温,可自温育雏,大大降低保温费用,且简单易行,投资小。但须注意保持干燥、卫生和通风,常在纸壁凿孔以通气,需适时分群转移,随着雏鸭逐渐长大,逐步将部分鸭移出至其它纸箱或育雏舍,使其饲养密度适中并逐渐脱温。因此法受天气影响较大,工作繁杂,育雏数量有限,适合小规模养殖。
3、饮水和饲料
①饮水
雏鸭出壳后24小时内一定要饮到水,一般做法是,将雏鸭放入1厘米深的浅水盆中几分钟,让雏鸭湿脚和饮水,即通常所说的“点水”。水质必须新鲜、清洁、水温接近室温,随着日龄的增加,雏鸭的饮水量加大,经常清洗饮水用具和换掉脏的饮水,装入新鲜的水。
②开食
在雏鸭出壳后24-28小时内,当全部雏鸭饮到水后,让雏鸭开食。最迟也不能超过36小时。雏鸭开食后的最初几天,应采用“少喂多餐”制,即每天喂7-8次不等,每次喂量很少,但须保证雏鸭吃饱。以后让雏鸭自由采食,自由饮水,晚上不设人工光照。
③饲料饲喂
雏鸭饲料宜新鲜、清洁、营养、颗粒大小适中、适口性好、易于消化的饲料。雏鸭在10-15天期间,每羽鸭用全价饲料500克分供食,在饲喂过程中拌加少量米饭。然后,用米饭加稻谷、碎玉米等谷物类饲料喂到体重75克以上,可放入大田。
4、一般管理
①通风
目前绝大多数开放式鸭舍是以调节舍内的温度和湿度为主要标准来进行通风换气的,靠开闭门窗的多少和开闭时间的长短来控制通风。窗户应设在高处,既使风吹不到鸭身,又利于排除较热较轻的废气。同时,防止贼风和温度波动引起雏鸭感冒和生长**。
②密度
通常雏鸭群以400-1000只为宜,地面平养时,第一周龄每平方米20只左右,第二周龄14只左右,第三周龄以后不应多于10只;网面平养和地网结合饲养时密度可大些,最多可多养1/3。
③温度
雏鸭生长须适宜的温度,要避免室内温度大幅度升降。1-3日龄,温度为28-30Cº;4-6日龄,温度为24-26Cº;7-10日龄,温度为20-23Cº;11天以后类推。前期当室内温度低于20Cº时,可用红外线灯或电热板供暖。注意防止鸭子堆集,并及时疏散。
④湿度
充雏时适宜的相对湿度为56-70%,这和雏鸭出孵时机器内湿度接近,可避免雏鸭因呼吸干燥空气而散发体内大量水分,影响机体正常功能。
⑤光照
雏鸭开食后,采食量小,采食速度慢,为了保证雏鸭有足够的采食和饮水时间,一般在最初3天采用全天24小时光照,即晚上增加人工光照,光线强度以雏鸭能看见饲料和饮水为宜。
⑥免疫接种
免疫接种的程序和种类在各地区是不同的,这取决于当地传染性疾病的发生状况。最好由禽病专家进行调查,制定好免疫接种计划并严格执行。
⑦适时淘汰
由于稻田养鸭主要在自然的粗放条件下进行,鸭群必须健康。应当适时淘汰健康状况差、生长**的鸭。
(三)稻田放鸭管理
1、入田时间
稻田养鸭需注意下田时间,雏鸭孵出20天,体重约100克以上,水稻抛秧15天,移栽12天以上,可放入大田。成年鸭应适当推迟2-3天下田。
2、田间饲养设施准备
①每稻田准备优质尼龙网2.5公斤左右,不规则稻田和狭长稻田应准备多些。在田的四周用三指尼龙网围成防逃圈,围网高60cm,每隔1.5-2米树一支撑杆。
②在田的一角按每10只鸭一个平方米的大小折算建一鸭舍,舍项需遮盖,以避日晒雨淋,三面作档,但必须通风透气,舍底用木板或竹板平铺,舍下挖一个2倍于鸭舍的大小50-60cm深的水函。
③稻田间开挖35cm宽、30cm深的丰产沟若干条,在放鸭期间始终满水,供鸭子嬉水。
3、放养密度大鸭为每亩15羽左右,幼鸭可根据情况适当增加。
4、鸭在育雏期间没有放牧的习惯,下田前的应进行采食训练。稻田放鸭,主要采食稻田里的杂草、昆虫和水生动物等食物。先**采食落地谷子后,将谷子撒入浅水中,让鸭去啄食,多次后形成条件反射,此后放入稻田会主动寻找食物。
5、每天每只鸭用50-100克稻谷、玉米、饲草等饲料补饲,注意定时,定点饲喂,就注意视情况增减饲喂量,不可过足或过少。杜绝用发霉、发臭的饲料及发臭、生蛆的动物饲料喂养。
6、合理安排放牧时间。
①根据气温和水温确定放牧时间。稻田放牧,通风程度不如江河、池塘,因水浅,易被晒热,气温超过30Cº时,不宜下田放鸭。特别在炎热的夏季,应在上午9时前和下午凉爽的时候进行。
②适当轮流放牧。同一片稻田不宜多次重复放牧,适当休闲几天再放。稻田不同生长期和收获期,最好进行搭配。
③水稻收割后,田中有大量遗粒,这时可集中放牧。
7、稻鸭共栖,放鸭有很长一段时间在炎热的夏天,因此,鸭舍在防止鼠害的基础上,保持鸭舍通风,并设置一此遮荫树枝或小凉棚。丰产沟应满水,让鸭多嬉水,起到防暑降温的作用。
8、结合治虫进行放鸭。先摸清虫情,如虫害较重时,减少补料,让鸭处于半饥饿状态,大量采食害虫,充分发挥防治害虫的目的。
9、水稻喷药前,把鸭子引诱在鸭舍圈住。
10、后期管理。
①水稻*熟期收鸭、以防鸭吃稻穗。为方便收鸭,平时喂养时就养成鸭子听到某种声音集拢的习惯。
②收回的鸭子可收回家中或围于田间舍内。
三、常见鸭病预疫
稻田养鸭开放性饲养,容易感染疫病和传播疫病,应十分注重鸭子防疫工作。
1、鸭瘟
肉鸭,7日龄,鸡胚亿弱毒苗,0.2-0.5ml/羽肉注射。7天后可产生抗体,并保护肉鸭至上市。
2、鸭**性肝炎免疫
雏鸭:1-3日龄,鸡胚化弱毒苗,0.5ml/只,颈皮下注射,2天后产生抗体,5天达到高水平。
3、鸭霍乱免疫程序:
鸭霍乱的**我为禽巴氏杆菌苗,如731弱毒菌苗,接种2日龄以上的鸭群,免疫期达三个半月。禽霍乱氢**铝胶苗,用以2月龄以上的鸭群。每只鸭肌肉注射2ml,间隔10天再注射一次,免疫期3个月,禽霍乱油*剂灭活苗,用于2个月全以上的鸭群,每只鸭皮下注射1ml。免疫期为6个月,也有报道用鸭巴氏杆菌A制成的**,每只鸭肌肉注射2ml,可产生4-5个月的免疫力。
四、注意事项
1、建议使用低毒、高效、低残留农药对水稻病虫害进行防治,尽可能地不使用农药。
2、田间鸭舍建造时,应考虑防止鼠类侵害。
3、稻田施药期间,应及时收鸭起田,待安全间隔期后,再下田放鸭。稻田施药安全间隔期内,鸭子饮用水与稻田水应分开,防止鸭中毒和鸭产品污染。
4、发生过鸭瘟或带传染病鸭子走过的地方,以及被矿物油污染的水面、稻田,不能放养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