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养殖艺技术网的小编给各位分享2017猪场禁养山东淄博的养殖知识,其中也会对养殖场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养殖场拆迁补偿政策)进行专业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养殖场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关于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分为以下几点!
猪场关停必须拆除吗
应该讲这几年环境整治的力度加大,包括一些中小型带有污染性的行业都在进行关闭关停,到底有哪些重点问题要进行适当的探讨呢?由于环境问题造成的企业关停搬迁,我认为应该从四个方面来进行探讨。非常坦诚的讲,污染企业关闭如何补偿的问题,在法律方面还是有一定的欠缺,但是看待这个问题应该从经济层面和现有的发展中小企业能动性方面实际考察。1.法律层面
中小企业如果要进行关闭关停必须要有法律依据。现在我国所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等这类法律都会造成中小企业关停关闭。比如讲化工厂、水源地附近的养殖行业、煤炭钢铁等会引起大气污染或雾霾的行业,这些都是由于环境保护所造成的污染行业必须进行关闭关停问题。首先要有上位法的基本依据,人作为环保的执法单位有权利进行关停。现在往往都是由乡镇级人民**来实施关停措施,包括现在北京的非首都功能疏解。
在法律方面关闭关停首先要有上位法依据,第二要考虑到关闭关停所造成的损失。当然在这方面要适当的探讨,因为不满足环保法相关的规定就应该关闭关停,这是行政处罚措施。不代表由于具体行政行为给你造成的损害应该适当补偿或赔偿问题,因为这涉及不到行政赔偿问题。还要穿插一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等相应的法律法规没有规定企业全部直接关闭关停,有的时候会实施限电限产、罚款、实行停业整顿或实行一次性关停关闭,这方面也有法律的递进关系。就像《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2.经营层面
企业被关停关闭后是否对其经营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是否对其生产经营做出一定的安排?是否有充分的政策依据?比如北京动物园批发市场、大红门搬迁,是迁到已经建好地方,为其下一步生存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客观经营环境,经营方面要有支持力度。但是现在在环境污染行业当中对经营层面的支持,包括环保的第二次处理、各方面的扶持政策等还是没有完善的系统。
3.可行性方面
行业与产业是否能进行深度的融合,能够达到环境要求重新恢复生产经营的客观条件,这是一个基本的可行性问题,也是需要探讨的问题。
4.社会形势方面
现在的社会形势不必多言,雾霾、水污染、食品安全等等所造成的这种污染行业的关闭关停是大势所趋,是不可改变的社会形势。企业主要对这方面充分认识。企业关闭关停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从停产停业损失和土地厂房补偿的角度,企业主应该提出自己的主观意见,提出自己去的合理合法的政策依据的意见出来,跟关闭关停的**主体进行实际的谈判和探讨。
如果有猪场建没有正规手续**让关停国家是否有补偿
这就要看**要你关停是什么原因?如果是因影响环境卫生被责停,就不能补偿;如果是因征收开发所用,这必然要给补偿的。现在养猪有发展前景吗
2018年养猪前景不错,但是养殖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分析如下:
一、随着环保税的开征,养殖成本增加,部分散养户和小型猪场由于环保设施不达标被强制清退,导致2018年中小饲料企业生存更加艰难,饲料竞争加剧,但随着原料成本的上涨,也会导致部分中小型饲料企业倒闭,产能集中,有可能促使饲料价格上涨。
二、猪价或跌至亏损线,大量养猪散养户持续退出,大企业的集体布局养猪业,导致产能急剧扩增抢占散养户留下的市场,随着2018年大集团早期新建猪场投产正式转化为产能,猪价将会稳中有降,若养殖水平不佳可能部分养猪人将会面临亏损压力。
三、进口猪肉将会持续影响国内猪价,但随着猪价下行,进口猪肉数量也会在一定的程度上回落,但进口猪肉成本较国内猪价低不少,因此进口猪肉数量可能将于2017年趋稳。
四、养猪行业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会发生改变,“公司+农户”的模式更加考验养殖集团的综合实力,若2018年养殖行情下降,养殖户开始赔钱的话,更加会凸显这个模式的弊端,实力不佳的企业将会被淘汰。
五、随着国家开始对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的扶持力度增加,养猪扶贫是见效比较快的做法,所以在贫困不发达地区养猪业应该会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
六、品牌猪肉会越来越受到追捧,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健康无污染的猪肉也会水涨船高。品牌猪肉是小众产品,部分企业已经有成功且成熟的模式和案例。打造品牌猪肉重在健康无污染,同时也要消费者相信,所以现在“互联网+认养”模式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发展。
养猪的问题?
我是养猪人,告诉你啥是猪料比。猪料比,还叫料猪比、料肉比。是猪每生长一斤与所消耗饲料的比。
猪粮比,是养猪界指定的养猪盈亏的参数,1:5.5为保本界限。【价格比】
依我看,09年不会有太大的风险【疾病除外】,养猪应还有一定的利润空间
就单看我地,猪病不断,仔猪存栏急剧下降,仔猪价格一路飙升,已达30元/公斤。7、8月后,生猪可能会有一个相当可观的价格。
养猪这行,风险就是财富。
农村养猪在家养违法吗?
一般来说,居民区是不允许大规模养猪的(农户自给自足的养殖除外)。在农村从事大规模养殖行业,其土地要像住房用地一样,经过国土局审批之后才算合法,即便国土局审批通过,也需要环保局、规划局等多个部门对于养殖厂的准入进行审核。正常情况下,要求养殖地点距离居民区500米以上,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500米以上,距离无害化处理厂3000米以上等。所以,想在居民区养猪,那是不可能实现的。此外,也不要有把住房用地改造成猪厂的想法,这样会存在审批用途与实际用途不符现象,同样不受法律保护,会被勒令停业、整改,严重者,还会被强制拆除。
在居民区从事大规模养殖行业,会对周围的居民造成空气污染、噪音污染等,出现严重的扰民现象,附近居民是可以依法起诉您的。为了您,也为了您身边的居民着想,老赵实不建议在居民区从事大规模养殖行业。
当然,我们老农都有养殖家禽、牲畜的习惯,只要不把养殖业作为第一产业(不成规模),则养殖牲畜的土地会得到国土局的审批,我们的养殖成果也会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你说是吧。
大实话:少量地进行养殖那肯定是没什么问题的,但是如果是规模化建厂就得进行审核报批。
现在相信各地区的禁养已经是放开了,在农村应该也是可以开始养猪了,而对于农民来说,寻找到一块儿好的养殖场地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事情,毕竟,离村民太近了会因为卫生环境问题受到排挤,而离的远了自己也就不方便了。所以,不少人就考虑到了一些离主要居住区比较远的一些宅基地上。
在很多人第一印象里,宅基地可能就是用来盖房子的,其实不然,宅基地只是说可以通过申请然后特批用来进行建房子的土地,但是其本质上还是属于土地,也就是说,只要这片土地是你的,那么除了盖房子需要获得审批之外,其他做什么事都是基本由自己决定的。比如说,虽然你这块儿地申请并审批作为宅基地,但是,因为你目前没有盖房子的计划,那这块儿地还是属于你的,这时候你就是可以继续将其作为耕种用地的,这在农村也是很常见的。
而就在宅基地上养猪这事来说,那就要看你是养多少头,然后是个什么规模了,比如说,你就是自己家里养个一两头猪,为了过年杀猪吃猪肉,那么你在宅基地上建个猪舍什么的也没有人会过多阻碍,毕竟,这一两头猪也不会影响什么的。但是,如果说你是批量规模化养殖,比如说你要搞个猪舍,然后养个一二十头,那其实就是商业行为了,而这时候就需要去申请商业用地了。因为,你养殖得太多的话,对周围的环境卫生,以及居民的正常生活就会造成影响了,这时候就不是简单地个人行为了。
养猪场禁养每平米补偿
遇到禁养以及因为环境问题而关闭的养殖场、养殖小区,作为养殖场的经营者到底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吴少博律师对环保禁养问题的解答从国务院公布的规定看,2017年年底之前要关停、关闭、搬迁全部的养殖场或养殖小区,有利的净化水质以及大气环境,支持进行规模化改造以及规模化建设。我国《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也是如此进行要求的,并且结合《全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来讲,全国范围内的养殖场进行关闭搬迁势在必行,是不可回避的问题。2013年国务院规定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当中所划定的范围主要是在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名胜风景区、城镇居民区及文化教育科研研究区禁止养殖行业的存在。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对于新建养殖场的选址要给予严格的审批,对前期未在禁养区范围之内的养殖场进行严格监管,比如缺失证照的要补办。一旦划到禁养区的范围内要停办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以及停发相应的动植物养殖补助等资助资金。
这就是我在前边所讲到的全国形式,现在所采取的手段和方式都是合法的,但是到实践中就变成不合法方式,有很多养殖场直接被停水停电、强制拆除,或者直接强制把养殖的畜牧处理掉,这是一些不合法的行政强制行为,但在现实中是真实存在的。
按照国务院审批以及各个地方所公布的畜牧养殖环境的落实办法中所言的内容,我认为在禁养**的过程中要注意四点问题。
一、首先要考量是否纳入禁养范围。
禁养范围的确定一般情况下要考量当地的市、县、区域级人民**是否有相应的行政命令、红头文件、抽象性的行政行为划定禁养区域,从“十二五”规划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各个地方制定自己所辖区域内的禁养范围,比如江苏所制定的是水源保护地平均一公里半径范围内不能存在养殖场,湖南长沙公布的距离是五百米范围内不能存在养殖场。各个地方划定的范围是不一样的,但是主要都是划在水源保护地、风景名胜区等地,这都是禁养的主要范围。这个规划的实施办法作为地方人民**都要公布制定实施的。首先要核定区县人民**有没有制定规划,如果制定了,养殖场是否划定在禁养范围内,如果养殖场不符合环境的要求,但要确定是否在对水源保护产生影响的范畴内。
二、从合理性讲,是否达到污染搬迁必要性。
这个问题分两个角度来讲,如果没有纳入禁养范围,在进行环保关停就要看有没有搬迁关停的必要性,这是从合理以及部分合法的角度来讲。如果纳入到禁养的范围内,这就不是一个重点问题了。我所代理江苏昆山的禁养案件,我们首先通过查询信息公开发现该养殖场并未纳入禁养范围,但是该养殖场确实缺乏对污染环境处理的相关设施,最后申请增加污染处理设施,进行二次处理,并且相应的环保部门以及人民**进行批示,补办相关证照后还是可以从事养殖工作。
三、具体行政行为的落实。
关停、搬迁、关闭的是具体行政行为一整套的执行程序,从最早下达关停通知就是一个具体行政行为,这可能是一个具体的行政处罚行为。面对一个行政处罚行为,按照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以及《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的配套规定来讲的话,养殖场有复议和诉讼的权利,对是否应该实施关闭关停纳入到法律司法审查的权利。
关闭关停涉及到建筑物,按照《行政强制法》第44条规定,在复议、诉讼结束之后如果还是必须要拆除的话才能纳入到行政强拆或司法强拆的过程。现在各个地方在落实关闭关停的具体措施上是有出入的,有的地方是断水断电后置之不理,只要水电不恢复就不能进行养殖行业,养殖场只能停业。或把畜牧养殖的设备全部搬迁,把养殖的动物全部卖掉,强制拆除后完全没有恢复生产的条件。
四、补偿依据。
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要给予补偿,但是补偿在实践中都是偏低的。按照畜牧养殖的规模来进行补偿停产停业损失,对预期利益以及现有的固定资产都没有考量,这就是双方的主要矛盾。养殖场的建设是只能从事养殖行业,一旦关闭关停房屋的利用价值就没有了。所以拆迁与否,对于养殖企业主来说都是一样的,按照养殖场的方式建造的房屋不能从事其他行业了。
作为拆迁律师在**的时候要在这方面进行实际考量,如果确实达到关闭关停以及能够转产的话,可以让当地**帮助转产,然后补偿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的费用。如果达不到转产的话,就要求当地**进行回购。北京这边有很多是这样案例,**愿意给予一定的补偿额度回购企业地上的附着物。即便这不是真正的拆迁,**回购地也没有什么用途,但是作为被关停企业来讲这是一种公平合理的方式。
在农村耕地上建养殖场违法吗?有什么处罚?
在农村耕地上建设养殖场的情况不一定是违法的吗?对于这种情况,肯定是违法的。自然资源部公布了对生猪养殖场的新说明,因此普通耕地可以用于建设生猪养殖场,不得批准土地。这些详细内容可以在自然资源部网站上确认,但养殖场建设要遵循禁区和环境保护政策。在农村建设养殖场的最明确规定之一是必须在离农村500米的地方。这是硬性规定。在禁区的规定上,在农村耕地上建设也要遵守。禁区约有5个部分,风景旅游区和自然保护区、国家重点文化遗产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人口居住集中区和**规定的其他禁区。其中,容易出错的是**规定的其他禁区,这主要是当地乡镇**知道的,这一点都是分开的。我的建议是建设的使用必须由当地畜牧管理部门理解,然后确定建设的位置。
如何判断违法养殖场建设?一般有两个,一个是土地使用的性质有问题。第二,建在禁区范围内。发生这两种情况的养殖场都属于违法建筑物,对处理结果是一样的。必须能在期限内拆除,有补偿吗?这是各种网民的关系。禁烟区实施前已经存在的养殖设施,拆除时不仅有补充,还可以提供新的养殖场。土地性质的问题,这是无法补偿的,属于违法建筑物。农村建设养殖场也要遵守现行相关养殖法规和环境保**。因为禁区的法规是农村农业部和环境保护部共同公布的,对正规养殖业的发展有很好的促进作用,而且必须对养殖环境问题不抱乐观态度。
猪肉紧张的时候鼓励猪,没有地方,直接布置土地,关键取决于哪个时期。这段时间疫情爆发期,口罩严重紧张,到处缺货,我们菏泽的一家口罩厂一直不批准,停滞不前。最终,根据**的命令,老师进行了复读,几年没有解决的问题,三天处理得很好。形式上的一般问题不大。不建固定住房就可以了。牧原在我们地区建了许多养猪场,占地面积数百亩,我们不知道如何批准。按道理养殖要照顾,会帮助取得土地,必须做好批准。现在鼓励养猪、国家、补贴等。养殖场要给予帮助,征地要得到照顾,一般养殖场是暂时的,可以拆除,建楼绝对不行。这是惠民工程一定会得到帮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