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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具体是干什么的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是协助总理办理法制工作事项的办事机构,其前身是国务院法制局。为国务院直属办事机构。
直属办事机构本身没有直接的行政权,这是与“部”的不同之处。

法制办主要职责是:
统筹考虑、统一规划国务院的立法工作,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安排,报经国务院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督促指导。
审查修改各部门报送国务院的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从法律角度审查部门报送国务院审核的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
起草或者组织起草若干重要的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
承办行政法规的立法解释工作。
承办申请国务院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
研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执行等涉及**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行政法规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国务院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拟订有关配套的行政法规、文件和答复意见。
协调部门之间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实施中的矛盾和争议。
办理地方性法规、地方人民**规章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的备案审查工作,审查其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是否抵触以及它们之间是否矛盾,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清理、编纂行政法规,编辑国家出版的法律、行政法规汇编正式版本。
组织翻译、审定国家出版的行政法规外文文本和民族语言文本。
开展**法制理论、**法制工作研究和交流,开展对外法制业务交流。

国务院是什么

国务院基本解释:
①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即最高国家行政机关,也就是**人民**,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等人员组成。国务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②**初年的内阁,以国务总理为首。
③美国**中主管外交兼管部分内政的部门,主管者称国务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人民**,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院设立办公厅,由秘书长领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1982年宪法规定,它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国务院组成部门(28个)
外交部 国防部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国防科工委 国家民委 **部 国安部 监察部 民政部 *** 财政部 人事部 劳动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 建设部 铁道部 交通部 信息产业部 水利部 农业部 商务部 文化部 卫生部 人口计生委 人民银行 审计署

调休和补休的定义 国务院

调休和补休的定义:

国务院具体是干什么的

国务院的组成机构包括哪些?

区别在于:
组成部门负责人的任免,需要全国**及其**会通过;组成部门的负责人属于国务院全体会议成员,此会议是国务院最重要的会议,讨论决定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及部署国务院的重要工作。组成部门可以直接以本部门的名义下达命令,职权比较大。
而其他机构,相当于国务院的办事机构,其负责人的任免不需要经过全国**,是由国务院直接任免;只可以列席国务院全体会议,而且是要此次会议的主题跟其机构的职责相关的情况下。相对组成部门来说,职权比较小。比如新闻出版总署肯定比文化部职权小
国家海洋局是国土资源部管理的监督管理海域使用和海洋环境保护、依法维护海洋权益、组织海洋科技研究的行政机构。而国土部是国务院才是组成机构

国务院是什么?行政机关?

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国务院,一般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人民**,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

扩展资料

国务院职权:

根据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

(四)、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

(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

(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七)、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

(八)、领导和管理民政、**、司法行政等工作。

(九)、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

(十)、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

(十一)、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

(十二)、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十三)、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

(十四)、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十六)、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十七)、审定行政机构的编制,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人员。

(十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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