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养殖艺技术网的小编给各位分享企业排污管理标准有哪些的养殖知识,其中也会对中国在防治水污染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哪些(中国在防治水污染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哪些规定)进行专业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中国在防治水污染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水排入城市水道水质标准》
污水排放的国家标准有哪些?
GB 3552-83 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4274-84 TNT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4275-84 RDX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4276-84 **硫酸浓缩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4277-84 **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4278-84 二硝基重氮酚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4279-84 叠***、三硝基间苯二酚铅、D·S共晶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4286-84 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4914-85 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标准;
GB 4287-92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456-92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457-92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458-92 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374-93 航天推进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5580-1995 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5581-1995 烧碱、聚氯已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WPB 2-1999 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WPB 4-1999 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WKB 4-2000 污水海洋处置工程污染控制标准;
GB 14470.1-2002 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火**;
GB 14470.2-2002 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火工品;
如条件允许,为什么工业企业的生活污水和生产污水应直接排入城市污水管道,而不作单独处理
正常情况,特别是工业废水,的应该经过处理达到纳管标准才能排入下水道,至于“如果条件允许”等非正常情况,就不说了。
请问排污许可证制度是否有什么法律依据?急~在线等~
可以说还不算有,环保部2008年发了“关于征求对《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这个可以算是一个基础,等意见征求好了,应该就会付诸法律了。
你可以在百度文库上,搜索 《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能找到!
如果有帮助,请采纳~
企业的环保要求是什么
企业的环保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第四章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第四十二条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第四十三条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排污费。排污费应当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
依照法律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的,不再征收排污费。
扩展资料:企业环保工作要有实际成效,必须保证适当投入,具体要保证以下投入:
1、人力方面的投入。要设立专门的机构进行环境保护管理,管理人员最好是专业人员;环保设施要配备专门操作工人进行运行管理。
2、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方面的投入。污染治理设施要像生产设施一样,进行运行和维护保养、检修投入,尽量发挥最大效果。
3、技术改造方面的投入。在技术改造时,应优先考虑污染少的先进工艺;对现有工艺,要及时改进,逐步消除污染物的排放。
4、污染治理项目的投入。污染治理基础研究差,污染治理技术不成熟,是中国环境保护的现状。这也造成了不少企业投入大量资金建设污染治理项目,最终却不能起到预期效果的情况。
参考资料:**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一级、二级、**分别是什么?
餐饮的环保排放要求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第八十一条规定:
“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标准排放油烟的,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
“违反本法规定,在当地人民**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扩展资料:
污水治理要求
餐饮场所应对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水集中收集,并对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等进行预处理。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排水许可手续。
1、餐饮场所在公共污水管网覆盖区域,应当将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的污水排入公共污水管网;餐饮场所在公共污水管网未覆盖区域,应当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或者自建排水管网接驳公共排水设施。
需要与公共排水设施接驳的,应当符合排水规划以及设计标准并向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接驳手续。排入公共污水管网,其污水污染物浓度不得超过《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的排放限值B级标准;
2、餐饮场所直接将污水排入江河湖泊等水体的,其污水污染物浓度不得超过《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排放限值一级标准。
3、餐饮场所周边建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在设施有处理余量条件下,可将餐饮污水和生活污水接入设施处理,且接入前需经过隔油、隔渣等预处理,要求污染物浓度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的水质控制项目限值C级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