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养殖艺技术网的小编给各位分享外汇结算评价标准包括哪些的养殖知识,其中也会对银行外汇考核评级分类有几级(银行外汇考核评级分类有几级和几级)进行专业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银行外汇考核评级分类有几级
银行外汇考核评级分类有6级,15个档次以及23个评级定量指标,其中1级-3级各有3个档次、4级-6级各有2个档次,越大的数字表明越低的级别和越高的监管关注程度。一、银行汇款显示外汇的意思外汇交易是指从一种外币兑换成另一种外币,即一边购买一种货币组合中的一种货币一边出售另一种货币的外汇交易方式。 外国汇市没有具体的场所,也没有中心交易所,通过银行、企业、个人之间的电子网络进行货币交易。 国际市场各货币之间的汇率频繁波动,以欧元/美元和美元/日元等货币对的形式进行交易。 如果想做外汇的话请去老字号的公司。 那样的话,之后就会有保障了。 亚洲货币FXDD-是全球领先的网上外汇交易平台,是值得信赖的专业外汇交易商。二、银行的监管评级有几类等级根据银监会文件《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内部指引(试行)》,监管部门根据CAMELS体系的各项指标进行定量和定性评价,综合资本充足性、流动性等指标值及规定的权重进行评分,得出对银行的评价结果。 具体来说,可以检索那个文件进行学习。 综合评价从1级到6级,6级应该马上接管或清除干净,是资产质量最差的级别。 银行监管评估结果规定,为避免滥用,监管部门只将综合评估结果反馈给银行董事会,(各单项评估结果不反馈)在其他范围内不公开。并根据《中国银行客户信用评级办法》从偿债能力、盈利能力、经营管理、履约情况、发展能力和潜力5个方面进行评价,定期评定并及时调整。 目前,中国银行的信用评级方法和评级标准是银行内部掌握的信用工具,未向社会公布,只有银行内部管理服务。
银行国际结算业务所涉及的外汇管理政策都有哪些
基本上都有关系,因为与企业有关其实也就是与银行有关,所以每一个文件差不多都有关系。一般银行会及时把较重要的文件信息下发给相关部门员工,如国际结算部。
1 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行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8-03-28
2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操作规程》的通知 2007-10-08
3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办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7-08-31
4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开展境内个人直接投资境外证券市场试点的批复 2007-08-20
5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7-08-16
6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机构自行保留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通知 2007-08-13
7 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2007-07-31
8 国家外汇管理局 商务部关于废止《出口收汇考核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7-07-09
9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驻华使领馆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7-06-14
10 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外商直接投资房地产业审批和监管的通知
11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内贸货物跨境运输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 2007-04-25
1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银行即期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和退出管理方式的通知 2007-04-25
1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资银行改制所涉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7-03-20
14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信托公司受托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07-03-14
15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2007年度金融机构短期外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7-03-02
16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2007-01-05
17 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 2006-12-25
18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外汇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2006-11-22
19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汇指定银行对客户远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 2006-10-20
20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贸易外汇收汇与结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6-09-29
外汇汇款结算的方式有哪些
一、结汇水单
结汇是外汇结算的简称,是指外汇收入者将其外汇收入出售给外汇指定银行,银行按照一定汇率付给等值人民币的行为,分为三种基本的方式:
(1)强制结汇;
(2)意愿结汇;
(3)限额结汇或部分结汇;
这三种结汇方式不论是对公司还是对银行,结汇水单都是比较重要的凭证,投资者要注意结汇水单的查收,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二、折算入账
折算交易是外币折算交易,指企业将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按照本位币的价值结算的交易,期指折算入账有两个基本环节:一是在发生外币交易时所进行的初始确认与结算时的差额确认;二是在核对资产负债表的时候要对外币交易相关项目的折算;基本的折算流程如下:
投资者在进行交易的过程中,要助于银行中的外币折算交易,在交易的初始就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而在外汇折算入账的时候,汇率应该是上一年的即期汇率,但是在外币折算中还是有操作技巧的:①选择现行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者是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资本项目部分管制
按照“循序渐进、统筹规划、先易后难、留有余地”的改革原则,中国逐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2004年底,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确定的43项资本项目交易中,我国有11项实现可兑换,11项较少限制,15项较多限制,严格管制的仅有6项。目前,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均需调回境内。境内机构(包括外商投资企业)的资本项目下外汇收入均应向注册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在外汇指定银行开立外汇专用帐户进行保留。外商投资项下外汇资本金结汇可持相应材料直接到外汇局授权的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其他资本项下外汇收入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后才能卖给外汇指定银行。除外汇指定银行部分项目外,资本项目下的购汇和对外支付,均需经过外汇管理部门的核准,持核准件方可在银行办理售付汇。 我国对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一直比较宽松。近几年,不断放宽境内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支持企业“走出去”。外商直接投资管理:外商投资企业的资本金、投资资金等需开立专项帐户保留;外商投资项下外汇资本金结汇可持相应材料直接到外汇局授权的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其他资本项下外汇收入经外汇局批准后可以结汇;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项下支出经批准后可以从其外汇帐户中汇出或者购汇汇出;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外汇登记和年检制度。境外投资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是境外投资的外汇管理机关。境内机构进行境外投资,需购汇及汇出外汇的,须事先报所辖地外汇分局(外汇管理部)进行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全部以实物投资项目、援外项目和经国务院批准的战略性投资项目免除该项审查;境外投资项目获得批准后,境内投资者应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和投资外汇资金购汇汇出核准手续。国家对境外投资实行联合年检制度。 在证券资金流入环节,境外投资者可直接进入境内B股市场,无需审批;境外资本可以通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间接投资境内A股市场,买卖股票、债券等,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境内证券投资必须在批准的额度内;境内企业经批准可以通过境外上市(H股),或者发行债券,到境外募集资金调回使用。证券资金流出管理严格,渠道有限。除外汇指定银行可以买卖境外非股票类证券、经批准的保险公司的外汇资金可以自身资金开展境外运用外,其他境内机构和个人不允许投资境外资本市场。目前,已批准个别保险公司外汇资金境外运用,投资境外证券市场。另外,批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进行金融创新试点,开办外汇资产管理业务,允许其通过专用账户受托管理其境内客户的外汇资产并进行境外运作,国际开发机构在中国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也已开始试点 外债管理:中国对外债实行计划管理,金融机构和中资企业借用1年期以上的中长期外债需纳入国家利用外资计划。1年期以内(含1年)的短期外债由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借用国际商业贷款不需事先批准,但其短期外债余额和中长期外债累计发生额之和要严格控制在其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额的差额内。所有的境内机构(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借用外债后,均需及时到外汇局定期或者逐笔办理外债登记。实行逐笔登记的外债,其还本付息都需经外汇局核准(银行除外)。地方**不得对外举债。境内机构发行商业票据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并占用其短贷指标。另外,境内机构180天(含)以上、等值20万美元(含)以上延期付款纳入外债登记管理;境内注册的跨国公司进行资金集中运营的,其吸收的境外关联公司资金如在岸使用,纳入外债管理;境内贷款项下境外担保按履约额纳入外债管理,并且企业中长期外债累计发生额、短期外债余额以及境外机构和个人担保履约额之和,不得超过其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差额。对外担保管理:对外担保属于或有债务,其管理参照外债管理,仅限于经批准有权经营对外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和具有代位清偿债务能力的非金融企业法人可以提供。除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贷款或者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进行转贷外,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得对外出具担保。除财政部出具担保和外汇指定银行出具非融资项下对外担保外,外汇指定银行出具融资项下担保实行年度余额管理,其他境内机构出具对外担保须经外汇局逐笔审批。对外担保须向外汇局登记,对外担保履约时需经外汇局核准。此外,目前已批准中国银行进行全球授信的试点,为境外企业发展提供后续融资支持;允许境内居民(包括法人和自然人)以特殊目的公司的形式设立境外融资平台,通过反向并购、股权置换、可转债等资本运作方式在国际资本市场上从事各类股权融资活动;允许跨国公司在集团内部开展外汇资金运营;允许个人合法财产对外转移; 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坚持主动性、可控性、渐进性的原则。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汇率不再盯住单一美元,而是按照我国对外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选择若干种主要货币,赋予相应的权重,组成一个货币篮子。同时,根据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计算人民币多边汇率指数的变化,对人民币汇率进行管理和调节,维护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参考一篮子表明外币之间的汇率变化会影响人民币汇率,但参考一篮子不等于盯住一篮子货币,它还需要将市场供求关系作为另一重要依据,据此形成有管理的浮动汇率。人民币汇价的管理:中国人民银行于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公布当日银行间外汇市场美元等交易货币对人民币汇率的收盘价,作为下一个工作日该货币对人民币交易的中间价格。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对美元买卖价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交易中间价上下0.3%的幅度内浮动,欧元、日元、港币等非美元货币对人民币交易价浮动幅度为上下3%。外汇指定银行在规定的浮动范围内确定挂牌汇率,对客户买卖外汇。银行对客户美元挂牌汇价实行价差幅度管理,美元现汇卖出价与买入价之差不得超过交易中间价的1%,现钞卖出价与买入价之差不得超过交易中间价的4%,银行可在规定价差幅度内自行调整当日美元挂牌价格。银行可自行制定非美元对人民币价格。银行可与客户议定所有挂牌货币的现汇和现钞买卖价格。 完善银行结售汇统计,启动银行结售汇统计报表改造工作,重新设计和开发了新版银行结售汇统计系统;升级国际收支统计监测系统,加强对跨境资金流动的监测;加快建设国际收支统计监测预警体系,初步建立高频债务监测系统和市场预期调查系统,不断提高预警分析水平。提高国际收支统计数据透明度。我国编制并对外公布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间接申报。自2005年起,外汇局每半年发布一次《中国国际收支报告》。 1980年12月,中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 1996年2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1996年底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下可兑换后,对该《条例》进行了修订。近年来,对建国以来的各项外汇管理法规进行了全面清理和修订,重新制定和公布。总之,根据国情和外汇管理工作实践,通过不断充实、完善外汇管理法规,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有效” 的外汇管理法规体系。下一阶段,外汇管理将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健全调节国际收支的市场机制和管理体制,努力实现国际收支基本平衡,促进国内经济和对外经济的均衡协调发展。一是加大制度创新力度,积极推进贸易便利化。二是有序可控地拓宽资本流出入渠道,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三是积极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进一步完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四是规范和引导境外人民币流通使用,促进人民币区域化。五是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的监测管理,防范风险,维护国家金融、经济安全。六是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外汇市场秩序。
外汇中的技术指标有哪些
KDJ(随机指标)
1、用途
KD是在WMS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所以KD就有WMS的一些特性。在反映汇市价格变化时,WMS最快,K其次,D最慢。在使用KD指标时,我们往往称K指标为快指标,D指标为慢指标。K指标反应敏捷,但容易出错,D指标反应稍慢,但稳重可靠。
2、计算公式
产生KD以前,先产生未成熟随机值RSV。其计算公式为:
N日RSV=[(Ct-Ln)/(Hn-Ln)] ×100
对RSV进行指数平滑,就得到如下K值:
今日K值=2/3×昨日K值+1/3×今日RSV
式中,1/3是平滑因子,是可以人为选择的,不过目前已经约定俗成,固定为1/3了。
对K值进行指数平滑,就得到如下D值:
今日D值=2/3×昨日D值+1/3×今日K值
式中,1/3为平滑因子,可以改成别的数字,同样已成约定,1/3也已经固定。
在介绍KD时,往往还附带一个J指标,计算公式为:
J=3D-2K=D+2(D-K)
可见J是D加上一个修正值。J的实质是反映D和D 与K的差值。此外,有的书中J 指标的计算公式为:
J=3K-2D
3、使用方法
从KD的取值方面考虑,80以上为超买区,20以下为超卖区,KD超过80应考虑卖出,低于20就应考虑买入。
KD指标的交叉方面考虑,K上穿D是金叉,为买入信号,金叉在超卖区出现或进行二次穿越较为可靠。
KD指标的背离
(1)当KD处在高位,并形成依次向下的峰,而此时汇价形成依次向上的峰,叫顶背离,是卖出的信号。
(2)当KD处在低位,并形成依次向上的谷,而此时汇价形成依次向下的谷,叫底背离,是买入信号。
J指标取值超过100和低于0,都属于价格的非正常区域,大于100为超买,小于0为超卖,并且,J值的讯号不会经常出现,一旦出现,则可靠度相当高。
RSI(相对强弱指标)
1、用途
该指标根据价格"择强汰弱"的原理,以一特定时期内汇价的变动情况推测价格未来的变动方向,并根据汇价涨跌幅度显示市场的强弱。
2、计算公式
先介绍RSI的参数,然后再讲RSI的计算。
参数是天数,即考虑的时间长度,一般有5日、9日、14日等。这里的5日与MA中的5日线是截然不同的。下面以14日为例具体介绍RSI(14)的计算方法,其余参数的计算方法与此相同。
先找到包括当天在内的连续15天的收盘价,用每一天的收盘价减去上一天的收盘价,我们会得到14个数字。这14个数字中有正(比上一天高)有负(比上一天低)。
A=14个数字中正数之和
B=14个数字中负数之和×(-1)
A和B都是正数。这样,我们就可能算出RSI(14):
RSI(14)=[A/(A+B)] ×100
从数学上看,A表示14天中汇价向上波动的大小;B 表示向下波动的大小;A+B表示汇价总的波动大小。RSI实际上是表示上波动的幅度占总的波动的百分比,如果占的比例大就是强市,否则就是弱市。
很显然,RSI的计算只涉及到收盘价,并且可以选择不同的参数。RSI的取值介于0-100之间。
3、使用方法
RSI取值超过50,表明市场进入强势。RSI低于50,表明市场处于弱市。
从RSI与汇价的背离方面判断行情
(1)RSI处于高位,并形成一峰比一峰低的两个峰,而此时,汇价却对应的是一峰比一峰高,这叫顶背离。汇价这一涨是最后的衰竭动作,通常是比较强烈的卖出信号。
(2)RSI在低位形成两个依次上升的谷底,而汇价还在下降,这是最后一跌或者说是接近最后一跌,是可以开始建仓的信号。
RSI在20以下的水平,由下往上反转时,为买进讯号。
RSI在80以上的水平,由上往下反转时,为卖出讯号。
连接RSI连续的底部,可画出一条支撑线,当跌破时,是卖出讯号。
连接RSI连续的峰顶,可画出一条压力线,当突破时,是买进讯号
移动平均线
1、移动平均线定义
运用统计学的原理,将过去若干日(周、月、小时等其他时间单位)的汇率与当日(周、月、小时等其他时间单位)的汇率相加,除以日子(周、月、小时其他时间单位)总数,把每日(周、月、小时其他时间单位)得出的平均数绘于图上,便成为移动平均线。
2、计算方法
N日移动平均线=N日收市价之和/N
以时间的长短划分,移动平均线可分为短期、中期、长期几种,一般短期移动平均线5天与10天;中期有30天、65天;长期有200天及280天。可单独使用,也可多条同时使用。综合观察长、中、短期移动平均线,可以判研市场的多重倾向。如果三种移动平均线并列上涨,该市场呈多头排列;如果三种移动平均线并列下跌,该市场呈空头排列。
移动平均线说到底是一种趋势追踪的工具,便于识别趋势已经终结或反转,先的趋势正在形成或延续的契机。它不会领先与市场,只是忠实地追随市场,所以它具有滞后的特点,然而却无法造假。
3、观察方法(葛南为八大买卖法则):
平均线从下降逐渐走平,当汇价从平均线的下方突破平均线时是为买进信号。
汇价连续上升远离平均线之上,汇价突然下跌,但未跌破上升的平均线,汇价又再度上升时,为买进信号。
汇价虽一时跌至平均线之下,但平均线仍在上扬且汇价不久马上又恢复到平均线之上时,为买进信号。
汇价跌破平均线之下,突然连续暴跌,远离平均线时,很可能再次向平均线弹升,是买进信号。
汇价急速上升远超过上升的平均线时,将出现短线的回跌,再趋向于平均线时,是卖出信号。
平均线走势从上升逐渐走平转变下跌,而汇价从平均线的上方往下跌破平均线时,是卖出信号。
汇价跌落于平均线之下,然后向平均线弹升,但未突破平均线即又告回落,是卖出信号。
汇价虽上升突破平均线,但立即又恢复到平均线之下而此时平均线又继续下跌,则是卖出信号。
MACD(平滑异同移动平均线)
1、用途
该指标主要是利用长短期二条平滑平均线,计算两者之间的差离值。该指标可以去除掉移动平均线经常出现的假讯号,又保留了移动平均线的优点。但由于该指标对价格变动的灵敏度不高,属于中长线指标,所以在盘整行情中不适用。
2、计算公式
MACD由正负差(DIF)和异同平均数(DEA)两部分组成。
DIF是快速平滑移动平均线与慢速平滑移动平均线的差,DIF的正负差的名称由此而来。快速和慢速的区别是进行指数平滑时采用的参数大小不同,快速是短期的,慢速是长期的。经常使用的参数为:26、12、9。
3、使用方法
l DIF与DEA均为正值时,大势向好
l DIF与DEA均为负值时,大势向淡,
l DIF向上突破DEA时,可买进,
l DIF向下突破DEA时,应卖出。
应用技术指标时应注意的问题
指标的背离:指标的走向与价格走向不一致
指标的交叉:指标中的两条线发生了相交现象,常说的金叉和死叉就属这类情况
指标的位置:指标处于高位和低位或进入超买区和超卖区
指标的转折:指标的曲线发生了调头,有时是一个趋势的结束和另一个趋势的开始
指标的钝化:在一些极端的市场情况下指标已失去了作用
人们在使用技术指标时,常犯的错误是机械地照搬结论,而不问这些结论成立的条件和可能发生的意外。首先是盲目地绝对相信技术指标,出了错误以后,又走向另一个极端,认为技术分析指标一点用也没有。这显然是错误的认识,只能说是不会使用技术指标。技术指标是有用的,出问题的是使用的人。
每种指标都有自己的盲点,也就是指标失效的时候。在实际中应该不断地总结,并找到盲点所在。这对在技术指标的使用中少犯错误是很有益处的。遇到了技术指标失效,要把它放置在一边,去考虑别的技术指标。一般说来,东方不亮西方亮,黑了南方有北方,众多的技术指标,在任何时候都会有几个能对我们进行有益的指导和帮助。
了解每一种技术指标是很必要的,但是,众多的技术指标我们不可能都考虑到,每个指标在预测大势方面也有准确程度的区别。通常使用的手法是以四五个技术指标为主,别的指标为辅。这四五个技术指标的选择各人有各人的习惯,不能事先规定,但是,随着实战效果的好坏,这几个指标应该不断地进行变更。
外币业务核算有什么内容?
(1)外币账户采用双币记账。即在反映外币业务时,在将外币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入账的同时,还要在账簿上用业务发生的成交货币(原币)入账,以真实全面地反映一笔外汇业务的实际情况。
(2)外币核算采用折算入账。企业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记账本位币金额记账,除另有规定外,所有与外币业务有关的账户,应当采用业务发生时的汇率,也可以采用发生期期初的汇率折合。
(3)汇兑损益的账务处理。企业因向外汇指定银行结售或购入外汇时,按银行买入价卖出价进行交易与市场的汇价产生的汇率差额,作为外币兑换损益计入扩兑损益。
(4)外币账户月末余额的账务处理。企业埘各外币账户的期末余额要以期末市场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的金额,以如实反映该外币按月末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后的实际期末余额,并将折算的期末余额与原记账本位币余额的差额按规定记入该账户和汇兑损益账户。
(5)外币分账制的账务处理。对于经营多种货币信贷或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也可以根据业务的需要,采用分账制。即企业对外币业务的日常核算时按照外币原币进行记账,分别对不同的外币币种核算其所实现的损益,编制各种货币币种的出纳报表,并在资产负债表中一次性地将各外币会计报表折算为记账本位币表示的会计报表,据以编制企业的汇总会计报表。
什么叫外币清算?
第一条为加强外币清算资金管理、防范风险,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发的银发[1999]240号文《关于规范外币清算业务的通知》,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各地外币清算业务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以下简称分局)负责管理、组织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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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各分局提供的外币清算服务包括同城外币票据清算和异地外币清算两种方式。
第四条外币清算业务的内容包括:
会员之间的外币资金头寸调拨清算;
会员的外币清算资金管理;
外币清算业务的统计监测;
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业务事项。
第五条分局为外币清算业务提供固定的场所,采取集中交换的方式,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场。
第六条外币清算业务实行会员制,经批准从事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含经营外币***的网络机构)须向当地分局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成为外币清算会员,并由分局统一印发清算会员编号。
第七条经批准从事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含经营外币***的网络机构)在向当地分局提出申请成为外币清算会员时,须提供:
申请书;
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
部门及主管人员的预留印鉴;
会员对清算人员的授权书。
第八条外币清算业务遵循“风险自担”的原则。参与外币清算业务的会员须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由分局设立专户存放;缴纳金额按上年度月平均清算金额的0.5%-2%计收,但不得低于5万美元。分局定期对各会员的清算信用状况进行评估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和上年清算业务量情况每年调整一次会员的清算保证金缴纳额。
第九条清算保证金所有权属会员,但使用时须经分局同意并只可用于清算头寸的临时性弥补。
第十条外币清算业务系代收代付性质,分局原则上不垫付资金头寸。会员在票据交换后清算帐户上的余额不足支付时,可采取下列方式弥补:
于当日下午三点前将资金从境内或境外调入补足头寸。
若头寸未能及时调入,将从会员的清算保证金中先行支付,如保证金仍不足支付时,分局应对不足部分进行退票处理,后果由会员自负。会员须在下一个工作日之前将清算保证金补足,在清算保证金补足前,已动用的保证金不予计息,同时分局停止接受其提出票据。
第十一条会员帐户最终出现不足支付时,将按LIBOR+4%予以罚息,并须于下一个工作日之前补足头寸。在会员的帐户资金补足前,分局有权停止接受其提出票据。
第十二条会员当日通过电汇证实书划入的金额不得用支取凭条划出,除非此金额已事先入帐。如会员银行在提供电汇证实书后,资金实际到达我境外帐户的日期迟于应到帐起息日,则参照同业赔付规则向其计收倒起息。若当日会员在存款帐户上出现头寸不足,不足部分以LIBOR+4%计收罚息。
第十三条外币清算项下境外资金起息时间按照国际惯例执行。
第十四条分局每月向会员发送对帐单,会员须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经确认的对帐情况。
第十五条分局对各会员的帐户资金每半年按总局规定的利率计付一次利息。
第十六条会员退出清算时,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分局。分局在帐务核对无误后将全额退还该会员包括清算保证金在内的外币清算资金。
第十七条本细则其他未尽事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银发[1999]240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