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养殖艺技术网的小编给各位分享企业标准化设施设备有哪些的养殖知识,其中也会对安全生产标准化中需要备案的特种设备有哪些(安全生产标准化中需要备案的特种设备有哪些种类)进行专业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安全生产标准化中需要备案的特种设备有哪些
你好,8大类特种设备范围内的.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二条 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安全生产标准化分为一级、二级、**,谁知道其中的区别?详细点
安全生产标准化中一级、二级、**的区别如下:
1、评定标准不同:
1)、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不少于900分(含900分);
2)、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不少于750分(含750分);
3)、**: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不少于600分(含600分)。
2、评定单位不同:
1)、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告,证书、牌匾由其确定的评审组织单位发放;
2)、二级企业的公告和证书、牌匾的发放,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
3)、**企业由地市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经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同意,也可以授权县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
扩展资料:
安全生产标准中设施设备的要求:
1、企业建设项目的所有设备设施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安全设备设施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生产设备设施变更应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的全过程进行隐患控制;
3、企业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各种安全设备设施,建立台账,定期检维修。对安全设备设施应制定检维修计划;
4、设备设施检维修前应制定方案。检维修方案应包含作业行为分析和控制措施。检维修过程中应执行隐患控制措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5、安全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确因检维修拆除的,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检维修完毕后立即复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安全生产标准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物流标准化的分类包括哪些
物流标准化的分类
根据物流系统的构成要素及功能,物流标准大致可分为三大类:
1、物流作为一个整体系统,其间的配合应有统一的标准。
这些标准主要有:专业计量单位标准;物流基础模数尺寸标准;物流建筑基础模数尺寸;集装模数尺寸;物流专业名词标准;物流核算、统计标准等。
2、大的物流系统又分为许多子系统,子系统中也要制定一定的技术标准。
主要有:运输车船标准;作业车辆(指叉车、台车、手车等》标准;传输机具(如起重机、传送机、提升机等)标准;仓库技术标准;站场技术标准;包装、托盘、集装箱标准;货架、储罐标准等。
3、工作标准及作业规范,是指对各项工作制定的统一要求及规范化规定。
(一)物流中的通用技术标准
l、专业计量单位标准。除国家公布的统一计量标准外,物流系统本身还有许多专门的计量标准。
2、物流基础模数尺寸标准。物流模数,是指在物流系统设计、计算和布局中,普遍重复地应用的基准尺寸。基础模数尺寸标准指标准化的共同单位尺寸或系统各标准尺寸的最小公约尺寸。在基础模
数尺寸确定之后,各个具体的尺寸标准都要以基础模数尺寸为依据/,选取其整数倍数为规定的尺寸标准。
3、物流建筑基础模数尺寸标准。这是指物流系统中各种建筑物的物流基础模数,它是以物流基础模数尺寸为依据确定的。该尺寸是设计建筑物长、宽、高尺寸,门宙尺寸,建筑物柱间距、跨度及进
深等尺寸的依据。
4、集装基础模数尺寸标准。在物流基础模数尺寸的基础上,确定的各种集装设备的基础尺寸,以此尺寸作为设计集装设备三维尺寸的依据。在物流过程中,集装尺寸必须与各环节物流设施、设备、
机具相配合。因此,整个物流系统的设计往往以集装尺寸为核心,然后在满足其它要求的前提下决定各设计尺寸。集装模数尺寸影响和决定着其它各有关环节的标准化。
(二)物流中的专用技术标准
1、运输车船标准。是指各种运输设备,如火车、船舶、卡车等运输工具,从各种设备的有效衔接出发,所制定的车厢、船舱尺寸标准和载荷能力标准等。
2、作业车辆标准。指物流过程中使用的各种作业车辆,如叉车、台车、手推车等,在规格尺寸、运行方式、作业范围、作业量、作业速度等方面的技术标准。
3、传输机具标准。指物流中完成传送的各种机械设备,如起重机械、传输机械、提升机械等,在尺寸、传输能力方面的技术标难。
4、仓库技术标准。指仓库尺寸,建筑面积,单位储存能力,吞吐能力等技术标准。
5、站台技术标准。指站台高度、作业能力等技术标准。
6、包装、托盘、集装箱标准。包括包装、托盘、集装箱系列尺寸标准、重量标准以及包装材料、材质标难等。
7、货架、储罐标准。指货架净空间、载重能力、储罐容积、尺寸标准等。
(三)工作标准及作业规范
是对物流各项工作制定的统一要求及规范化规定。工作标准及作业规范可明确划分各岗位的职责范围、权力和义务、工作方法、检查监督方法等。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都需要准备哪些文件(越详细越好)。
1、按照基本规范(AQ3013)和行业规范(如危化行业规范)、评审标准(危化行业总局有评审标准)的要求。
2、每个A级要素一个档案盒,培训要准备一人一个档案袋。
3、制定实施计划(方案)-分工-开展工作。包括初始状态评审-制度修订补充完善-培训员工(自评员要提前培训)-现场和文件资料再完善-自评-是否符合要求,如符合评审标准提出申请-迎接评审。
提醒一点就是标准化牵涉面较广,人员较多,要有一个领导主持。一个人或者部门主抓,多个部门参与。
化工设备中有哪些是标准设备,哪些是非标准
化工设备种类繁多,分类方法具有多种方式方法,例如按结构材质分,可分为碳钢设备、不锈钢设备、非金属设备---。按承受压力可分为高压设备、中压设备和真空设备、常压设备等。现按使用功能粗分如下(见图—5):
(1)化工容器类:有槽、罐、釜等;
(2)分离塔器类:有填料塔、浮阀塔、泡罩塔、转盘塔等
(3)反应器:有管式反应器、流态化反应器、搅拌釜反应器等
(4)换热器:有列管式、板式换热器、蛇管换热器等
(5)加热炉:有电加热炉、管式裂解炉、废热锅炉等;
(6)结晶设备:溶液结晶器、熔融结晶器等
(7)其他各种专用化工设备等。
工地上常见的有哪些机械设备?
1、塔式起重机
塔式起重机(tower crane)简称塔机,亦称塔吊,起源于西欧。动臂装在高耸塔身上部的旋转起重机。作业空间大,主要用于房屋建筑施工中物料的垂直和水平输送及建筑构件的安装。
2、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cement mixer,concrete mixer)是用来运送建筑用混凝土的专用卡车;由于它的外形,也常被称为田螺车。这类卡车上都装置圆筒型的搅拌筒以运载混合后的混凝土。
3、翻斗车
翻斗车是一种特殊的料斗可倾翻的短途输送物料的车辆。车身上安装有一个“斗”状容器,可以翻转以方便卸货。适用于砂石、土方、煤炭、矿石等各种散装物料的短途运输,动力强劲,通常有机械回斗功能。
4、挖掘机
挖掘机 ,又称挖掘机械(excavating machinery),又称挖土机,是用铲斗挖掘高于或低于承机面的物料,并装入运输车辆或卸至堆料场的土方机械。
5、铲运机
铲运机是—种利用铲斗铲削土壤,并将碎土装入铲斗进行运送的铲土运输机械,能够完成铲土、装土、运土、卸土和分层填土、局部碾实的综合作业。
仓库内物流设施设备有哪些?
什么是标准化工地
天津市市级文明工地考核标准
第一章 总 则
1.1 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管理,全面施行施工现场标准化,有效地促进企业的各项基础管理,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制订本《标准》。
1.2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法令、条例和有关操作规程编制的。
1.3 施工企业的各主管部门考核企业的基础管理工作、现场管理水平,评选文明施工企业、文明工地等都应以本《标准》为考核依据。
1.4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在天津市境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工地。
第二章评定办法及等级划分
2.1 评定办法
2.1.1 “文明工地 " 评定要以《标准》为依据,按各分项标准评分、汇总。
2.1.2 本《标准》按“三清、六好、一保证 " 分为十个分项。各分项检查实行百分制。评定等级时,按表中要求换算为标准分,汇总后,以综合标准分为准。
2.1.3 检查时采取观感、实测、查阅有关资料询问等方法。
2.1.4 项目减分最多以应得分为度。
2.1.5 评分时如遇缺项,按下列公式计算:
分项得分=该分项实查各项目得分之和/该分项实查各项目应得分之和*100
综合标准分=实查各分项实得标准分之和/实查各分项应得标准分之和*100
2.2 “文明工地”等级划分
2.2.1 “文明工地”以综合标准分为依据,可评为“文明工地”、“局级文明工地”、“市级文明工地”、“不合格工地”四个等级。
2.2.2 “文明工地”:综合标准分在70分以上(含70分)且工程质量好、安全生产好两个分项得分均在70分(含70分)以上者。
2.2.3 “局级文明工地”:综合标准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的“文明工地”。
2.2.4 “市级文明工地”:建筑面积在三千平方米以上或造价在 120 万元以上,综合标准分在 90 分 ( 含 90 分 ) 以上的“文明工地”。
2.2.5 “不合格工地”:综合标准分在 70 分以下或工程质量好、安全生产好两个分项中的任何一项得分在 70 分以下者。
2.3 组织评定
2.3.1 本《标准》是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依据,凡在本市从事建设工程施工活动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标准》。
2.3.2 “文明工地 " 的评定按年度进行。
2.3.3 “文明工地”在企业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由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批准。
2.3.4 “局级文明工地”。各施工企业主管局所属施工企业,由其主管局组织评定。
各区县所属施工企业,由各区县建委组织评定。
各工业局属施工企业,由上级主管部门 ( 局级 ) 评定。
各郊县施工企业,由郊县建筑管理总站组织评定。
**驻津施工企业,由其主管局级单位组织评定。
外地进津**承包施工企业,由市外地施工队伍管理站组织评定。
2.3.5 “市级文明工地”。从“局级文明工地 " 中, - 由各主管部门推荐上报,由市建委审定。
第三章文明工地标准
3.1 主要内容
三清、六好、一保证。即现场清整、物料清楚、操作面清洁;职业道德好、工程质量好、降低消耗好、安全生产好、完成任务好、职工生活好;保证使用功能。
3.2 现场清整
3.2.1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围护设施。围护要安全、牢固、有效。高度一致。在风景区、繁华区和主要街道的施工现场围护不得有碍观瞻。临街的脚手架应设置相应的围护设施。施工工地必须设置大门,并有明显五种标牌,即:工程概况牌(写明工程名称,建筑面积,结构形式,开竣工日期,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施工管理网络牌(写明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器材负责人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安全宣传牌(安全警示标志,安全生产及消防保卫制度);文明施工措施牌。凡在施工现场外公共场地临时存放的施工材料要码放整齐,并符合有关规定。散体、流体材料必须设置围挡,围挡高不得低于 0.5m,白灰必须加以苫盖,防止飞扬。
3.2.2 施工场地应平整清洁,工程废料及时清理,道路要坚实、平整、畅通。
3.2.3 临时给排水设施要符合使用要求,元跑、冒、滴、漏现象。施工污水应回收使用或按标准排放。不准污染现场。有危险的排水沟、排水井必须设置明显标志,并有夜间防护设施。
3.2.4 应有宣传*的方针、政策,鼓舞士气,保证工程质量,注意安全,消防保卫,文明施工等标语口号。
3.3 物料清楚
3.3.1 施工材料堆放区、机械设备安置区、机具车辆停放区、构件加工区、生活办公区、仓库等要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分设清楚,并有区域标志和责任人。
3.3.2 砖瓦码放要成丁、成行。砌块等砌筑材料要成方、成垛。整碎分离,随用随清,不留料底。砂石等散体材料要成堆,不混杂;材料堆放场地要平整坚实,料底随时清用。
3.3.3 库存水泥须设垫板,库房不漏。露天存放须下垫上盖,无散包。散装水泥无飞灰,无受潮变质。
3.3.4 成品、半成品材料及构件的放置须符合要求,整齐。须防潮的应有防雨,防潮措施,不准有水浸现象。
3.3.5 大型工具要严格管理,分类码放。扣件、附件使用完毕及时清理,要入库存保管。
3.4 操作面清洁
3.4.1 施工操作区分明,保洁责任人明确。活完料净场地清,落地材料及时回收或清理,保持工作面清洁。
3.4.2 运输机具必须严密,运输时不撒、不漏,随时保持道路清洁。机具车辆保养良好,用后擦洗干净,定点存放。
3.4.3 搅拌站前必须设排水沟,并设置回水池或渗水井,要经常清理,保持畅通。后台无乱料,前后无淤浆。
3.4.4 搅拌机、砂浆机、卷扬机、发电机、空压机、电焊机必须搭设临建棚。其他电动机械亦应采取有效的防晒、.防雨措施,随时保持机电设备的清洁。
3.4.5 加工操作面应保持清整洁净,木屑、刨花、锯末、钢筋短头等废料及时清理。场地无废料、杂物,成品码放整齐。
3.5 职业道德好
3.5.1 施工单位要认真遵守国家政策和法规,严格执行建设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信守合同,不准乱招乱雇。
3.5.2 项目管理人员团结协作、恪守职责、严格管理、公正廉洁,与建设单位密切配合,协调好与当地居民的关系,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作风好,有征求意见的记录资料。
3.5.3 加强职工的思想**工作,教育职工树立“四有 " 思想和为人民服务思想,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并有教育记录。
3.5.4 职工作风过硬,互相团结、互相协作。不野蛮施工。无打架、**、偷盗现象。
3.5.5 *、团员要发挥模范作用,树新风,比奉献,认真搞好文明施工。
3.5.6 制定施工不扰民、保护环境和保护文物等文明施工的措施。
3.6 工程质量好
3.6.1 建立健全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制订明确的质量管理目标和质量管理措施,认真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的“三检 " 制度,坚持样板引路,以样板指导施工。
3.6.2 严格按操作工艺和设计图纸施工,不偷工减料。各项试验资料准确、真实、齐全、满足设计要求无重大质量事故发生。
3.6.3 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成品、半成品及施工材料。
3.6.4 严格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及时准确地评定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并认真填写工程技术管理资料。按国家质量验收标准检查,分项工程合格率均达 100 %。
3.6.5 积极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质量管理小组课题选择准确,能正确运用在施工中并取得成效,为工程质量管理积累一定的经验。
3.7 降低消耗
3.7.1 建立健全工、料、机管理制度,有明确的降耗指标和保证措施,降耗指标能分解落实到工程部位和岗位,建立回收节约台账。
3.7.2 主要材料施工前有“两算 "( 设计预算与施工预算 ) 对比,执行限额领料,领退料手续齐全。
3.7.3 施工材料收发要量方量尺;账物相符。严格执行机械。大型工具进场检验制度,日记录齐全、准确。严禁使用模板垫道。
3.7.4 要核算到位,建立材料消耗、节超分析制度每完成部分工程或按季、月进行工、料、机消耗节超分析,找出总是制定有针对性和改正措施、工程竣工后及时反映出成本核算情况。
3.7.5 加强计量管理,做好材料收发、使用的计量工作。各类计量器具必须严格进行周期测定,并有测定合格标记。
3.7.6 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做到“四不超 "( 超高、超长、超厚、超强 ) 。
3.8 安全生产好
3.8.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控制指示。针对工程特点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并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交底,手续齐全。
3.8.2 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必须达到合格标准以上。
3.8.3 建立安全日检。周期检制度,整改要定人、定时、定措施,并做好记录。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3.8.4 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的“**”教育、班前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
3.8.5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消防保卫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配备消防保卫人员,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制度落实。
3.8.6 对进场职工经常进行消防保卫安全教育。消防保卫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做到“三懂三会 "( 懂得自己生产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安全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处理险肇事故 ) 。
3.8.7 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要专人、专库存保管,库存房符合要求,并有严格的领退料手续和审批制度。
3.8.8 现场监建房屋的搭设应符合防火规定。电气线路架设符合要求,宿舍照明一律采用低压线路。防火通道畅通,其宽度不得低于3.5米。
3.8.9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经常维护、保养,保证灵敏有效,且设置合理,禁烟区必须设置警示牌。
3.9 完成任务好
3.9.1 施工现场必须编制经过审批的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科学组织施工,保证工程按期完成。
3.9.2 建筑工程的保证资料、施工记录。试验记录 ( 报告 ) 隐检记录及质量评定,竣工图等各项管理资料填写详实,齐全,为工程验收和建筑物以后的改、扩律和维修提供准确依据。
3.9.3 按工期进度计划,定期分析进度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工程进度。
3.9.4 重点工程实际完成进度与计划要求相比不得低于 95 %,一般工程实际完成讲度与施工进度计划相比不得低于 90 %。
3.10 职工生活好
3.10.1 制定生活管理、卫生管理制度。防暑降温、防寒保温措施落实。
3.10.2 生活区临建宿舍整齐、清洁,挡风遮雨,防冻防寒,门窗齐全,夏季有防蚊蝇设施。
3.10.3 工地应配备食堂 ( 送饭设备 ) 、饮水设备、沐浴 ( 盥洗 ) 设施、体息室、**室 ( 箱 ) 、保健站 ( 箱 ) 、厕所等。有条件的可建自行车棚和俱乐部。
3.10.4 抓好防病,防疫工作,加强食品卫生管理、生活办公区域环境卫生清洁,生活垃圾及时清除,食堂清洁元鼠害,有防蚊蝇设施。
3.10.5 施工现场厕所遮挡严密,粪便及时消除。
3.11 保证使用功能
3.11.1 洁——清洁。工程废土,施工余料清除彻底,室内外打扫干净、粉刷装饰色泽光亮无污染。
3.11.2 完——完好。加强成品保护,做到建筑产品完好无损。
3.11.3 平——平整。地面、墙面坚实平整,不空鼓。踢脚板,墙裙高度,厚度一致,上线平直。
3.11.4 齐——齐全。洁具、设备、预埋件符合设计要求。
3.11.5 牢——牢固。所有安装物,预埋件符合设计要求。
3.11.6 严——门窗框周正,塞缝严密,门窗关闭,开启灵活,屋顶封盖严密。
3.11.7 “四通一亮”——上水通不跑水,下水通无渗漏,烟道通不串烟,垃圾道通元挂连,照明灯亮不漏电。
3.11.8 安全方便——楼梯扶手坚固安全,踏步高度一致,建筑产品保证安全使用。
安全生产标准化包括哪些方面内容?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主要内容如下: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工矿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以及对标准化工作的咨询、服务和评审;其他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可参照执行。
有关行业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应满足本标准的要求;已经制定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的,优先适用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
2、规范性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标准。
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Z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安全生产标准化work safety standardization
3.2 安全绩效safety performance
根据安全生产目标,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取得的可测量结果。
3.3 相关方interested party
与企业的安全绩效相关联或受其影响的团体或个人。
3.4 资源 resources
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所需的人员、资金、设施、材料、技术和方法等。
4、一般要求
4.1 原则
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健康,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4.2 建立和保持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依据本标准的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4.3 评定和监督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行企业自主评定、外部评审的方式。
企业应当根据本标准和有关评分细则,对本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评定;自主评定后申请外部评审定级。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分为一级、二级、**,一级为最高。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评审定级进行监督管理。
5、核心要求
5.1 目标
企业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按照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生产经营中的职能,制定安全生产指标和考核办法。
5.2 组织机构和职责
5.2.1 组织机构
企业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2.2 职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5.3 安全生产投入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并建立安全费用台账。
5.4 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5.4.1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企业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制度,明确主管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企业各职能部门应及时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修订情况,及时提供给企业内负责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主管部门汇总。
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
企业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
5.4.2 规章制度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
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品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5.4.3 操作规程
企业应根据生产特点,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5.4.4 评估
企业应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5.4.5 修订
企业应根据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保证每个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
5.4.6 文件和档案管理
企业应严格执行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
企业应建立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并加强对安全记录的有效管理。
5.5 教育培训
5.5.1 教育培训管理
企业应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按规定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
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5.5.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考核的,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5.5.3 操作岗位人员教育培训
企业应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确认其能力符合岗位要求。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新入厂(矿)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安全教育培训。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操作岗位人员转岗、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车间(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5.5.4 其他人员教育培训
企业应对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企业应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告知。
5.5.5 安全文化建设
企业应通过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企业应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引导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态度和安全行为,逐步形成为全体员工所认同、共同遵守、带有本单位特点的安全价值观,实现法律和**监管要求之上的安全自我约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高。
5.6 生产设备设施
5.6.1 生产设备设施建设
企业建设项目的所有设备设施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安全设备设施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企业应按规定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等阶段进行规范管理。
生产设备设施变更应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的全过程进行隐患控制。
5.6.2 设备设施运行管理
企业应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保证其安全运行。
企业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各种安全设备设施,建立台账,定期检维修。对安全设备设施应制定检维修计划。
设备设施检维修前应制定方案。检维修方案应包含作业行为分析和控制措施。检维修过程中应执行隐患控制措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安全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确因检维修拆除的,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检维修完毕后立即复原。
5.6.3 新设备设施验收及旧设备拆除、报废
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拆除和报废,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企业应执行生产设备设施到货验收和报废管理制度,应使用质量合格、设计符合要求的生产设备设施。
拆除的生产设备设施应按规定进行处置。拆除的生产设备设施涉及到危险物品的,须制定危险物品处置方案和应急措施,并严格按规定组织实施。
5.7 作业安全
5.7.1 生产现场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
企业应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和生产过程的控制。对生产过程及物料、设备设施、器材、通道、作业环境等存在的隐患,应进行分析和控制。对动火作业、受限空间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作业许可证应包含危害因素分析和安全措施等内容。
企业进行**、吊装等危险作业时,应当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5.7.2 作业行为管理
企业应加强生产作业行为的安全管理。对作业行为隐患、设备设施使用隐患、工艺技术隐患等进行分析,采取控制措施。
5.7.3 警示标志
企业应根据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按照GB2894及企业内部规定,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进行危险提示、警示,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等。
企业应在设备设施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在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
5.7.4 相关方管理
企业应执行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管理制度,对其资格预审、选择、服务前准备、作业过程、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表现评估、续用等进行管理。
企业应建立合格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根据服务作业行为定期识别服务行为风险,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
企业应对进入同一作业区的相关方进行统一安全管理。
不得将项目委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条件的相关方。企业和相关方的项目协议应明确规定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5.7.5 变更
企业应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对机构、人员、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变更的实施应履行审批及验收程序,并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隐患进行分析和控制。
5.8 隐患排查和治理
5.8.1 隐患排查
企业应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或有新的公布,以及企业操作条件或工艺改变,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相关方进入、撤出或改变,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认识,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的,应及时组织隐患排查。
隐患排查前应制定排查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选择合适的排查方法。排查方案应依据:
——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
——设计规范、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等。
5.8.2 排查范围与方法
企业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
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5.8.3 隐患治理
企业应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
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
隐患治理措施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
治理完成后,应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
5.8.4 预测预警
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运用定量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技术,建立体现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的预警指数系统。
5.9 重大危险源监控
5.9.1辨识与评估
企业应依据有关标准对本单位的危险设施或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安全评估。
5.9.2登记建档与备案
企业应当对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登记建档,并按规定备案。
5.9.3监控与管理
企业应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5.10 职业健康
5.10.1职业健康管理
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配备与职业健康保护相适应的设施、工具。
企业应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进行检测,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予以告知,并将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健康档案。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设置报警装置,制定应急预案,配置现场急救用品、设备,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在安全、便于取用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
企业应对现场急救用品、设备和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检维修,定期检测其性能,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5.10.2职业危害告知和警示
企业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和防护措施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企业应采用有效的方式对从业人员及相关方进行宣传,使其了解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降低或消除危害后果。
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按照GBZ158要求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载明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救治措施。
5.10.3职业危害申报
企业应按规定,及时、如实向当地主管部门申报生产过程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并依法接受其监督。
5.11应急救援
5.11.1应急机构和队伍
企业应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企业应建立与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指定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并组织训练;无需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可与附近具备专业资质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服务协议。
5.11.2应急预案
企业应按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针对重点作业岗位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形成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
应急预案应根据有关规定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并通报有关应急协作单位。
应急预案应定期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或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修订和完善。
5.11.3应急设施、装备、物资
企业应按规定建立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
5.11.4应急演练
企业应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改进应急管理工作。
5.11.5事故救援
企业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开展事故救援。
5.12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5.12.1事故报告
企业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单位、**有关部门报告,并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必要时向相关单位和人员通报。
5.12.2事故调查和处理
企业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明确其职责与权限,进行事故调查或配合上级部门的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应查明事故发生的时间、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
事故调查组应根据有关证据、资料,分析事故的直接、间接原因和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编制事故调查报告。
5.13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5.13.1绩效评定
企业应每年至少一次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评定,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对绩效评定工作全面负责。评定工作应形成正式文件,并将结果向所有部门、所属单位和从业人员通报,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企业发生死亡事故后应重新进行评定。
5.13.2持续改进
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果和安全生产预警指数系统所反映的趋势,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绩效。
扩展资料
评定标准
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不少于900分(含900分);
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不少于800分(含800分);
**: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不少于700分(含700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安全标准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安全生产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