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养殖艺技术网的小编给各位分享岩土试验需要哪些标准的养殖知识,其中也会对全风化花岗岩的承载力能答道多少?(全风化花岗岩要取样么)进行专业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全风化花岗岩的承载力能答道多少?

  强风化岩的承载力特征值依岩性不同而异。JGJ94-2008、GB50021等规范上提供的粗略数据仅供参考,应该以正规勘察报告(经过审图办审过)为依据,或有相应资质的检测部门进行岩基载荷试验结果为准。一般再fak在250Kpa左右。

强风化粘性差,有崩解性,取原状土样时很容易受扰动,即使取样良好,土工试验切土片进行压缩、剪切试验的时候也很容易扰动,因此其压缩和剪切指标经常偏小,这是土性造成,没有很好的解决办法,因此有些地方规范甚者在条文中规定如果土工和原位测试差别大的话以原位测试为准,通过原位测试数据来评价其强度和变形等指标,大概也是因为这些原因吧。至于是否取样问题,我认为全风化是要取土样的,因为全风化**结构基本全部破坏,仅残留结构强度,土化强烈,另外以前的勘察和地基规范在没有区分出全风化之前是把全风化归为残积土的,因此全风化要取土样。强风化结构大部分破坏,矿物成份也多数蚀变为粘土矿,但**的结构保留较好,取土样部合适,因此不能取土样,可以选些岩块作抗压。

简述岩土工程勘察的报告图标主要包括

  ①、勘察目的、任务要求和依据的技术标准;
  ②、拟建工程概况;
  ③、勘察方法和勘察工作布置;
  ④、地形地貌、地层、地质构造、岩土性质及其均匀性;
  ⑤、各项岩土性质指标、岩土的强度参数、变形参数、地基承载力的建议值;
  ⑥、**水埋藏情况、类型、水位及其变化;
  ⑦、土和水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⑧、可能影响工程稳定的**地质作用的描述和对工程危害程度的评价;
  ⑨、场地稳定性和适宜性评价。
  报告内容视工程大小及复杂程度而定,此内容及安排仅对工、民建类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而言。如有特殊需要,以及铁路、公路、桥梁、水库坝址、地质灾害调查等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符合有关行业、单位要求,以满足委托方为准。

注册岩土工程师考试需要看哪些规范

全风化花岗岩的承载力能答道多少?

核心规范: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建筑桩基技术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 以上均为A类规范,最重要。 另外《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建筑结构荷载规范》、《工程岩体分级标准》重要程度为A-。以上红色的三本,为2013年新更新的三本,重要程度毋庸赘言。

考试的重点规范一定要用单行本,不差这几个钱。规范合集看起来实在太累了。而且考试时候高度紧张,合集里面的字太小,经常会疏忽掉。

勘察规范,地基规范,桩基规范,地基处理规范这四大主要规范一定要非常熟悉,往往条文说明也考。其他规范主要了解一下什么知识点会在什么地方出现。一般都是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术语说明,第三章设计原则(出的可能性最大),第四章之后分类讲,每章先讲概述,然后是设计,然后构造要求等等。把握好这些规范的大概脉络。

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形成一些找规范的定势。比如开始的题目,判断是第一章的考题的话,主要找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但是到了在特殊性岩土部分,感觉勘察规范不太可能有的话,找地质手册。抗震部分,除了抗震规范之外,有些考点也需要在地质手册找。铁路部分的规范,感觉又多又乱,交叉重复的也多,由于复习时间紧,也不了解,就把握了解一下各规范的异同。

岩土工程常用的原位测试能提供哪些参数?

参数?原位测试在工程勘察中很重要。主要有土体原位测试和掩体原位测试。其中:
土体原位测试有:载荷试验,静力触探,旁压试验,圆锥动力触探实验和标准贯入实验,十字板剪切实验,抽注水实验。
这些实验一般都可以得到一下参数:地基土承载力特征值fk。地基土的变形模量E。基础的沉降量,划分土层剖面,确定沙土孔隙比、相对密度,粉土、粘性土的稠度,估算图的强度、变形,反算地基土不排水抗剪强度。
岩体原位测试有:波速实验、岩体变形实验,现场直剪实验,岩体应力测试。得到的参数跟上面的基本一样。
上学期学过的,希望对你有用。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中对地基勘察的一般规定是什么?

4 各类工程的勘察基本要求

4.1 房屋建筑和构筑物

4.1.1 房屋建筑和构筑物(以下简称建筑物)的岩土工程勘察,应在搜集建筑物上部荷载、功能特点、结构类型、基础形式、埋置深度和变形限制等方面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其主要工作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查明场地和地基的稳定性、地层结构、持力层和下卧层的工程特性、土的应力历史和**水条件以及**地质作用等;

2 提供满足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确定地基承载力,预测地基变形性状;

3 提出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地基处理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建议;

4 提出对建筑物有影响的**地质作用的防治方案建议;

5 对于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大于6 度的场地,进行场地与地基的地震效应评价。

4.1.2 建筑物的岩土工程勘察宜分阶段进行,可行性研究勘察应符合选择场址方案的要求;初步勘察应符合初步设计的要求;详细勘察应符合施工图设计的要求;场地条件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宜进行施工勘察。

场地较小且无特殊要求的工程可合并勘察阶段。当建筑物平面布置已经确定,且场地或其附近已有岩土工程资料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直接进行详细勘察。

4.1.3 可行性研究勘察,应对拟建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做出评价,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搜集区域地质、地形地貌、地震、矿产、当地的工程地质、岩土工程和建筑经验等资料;

2 在充分搜集和分析已有资料的基础上,通过踏勘了解场地的地层、构造、岩性、**地质作用和**水等工程地质条件;

3 当拟建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复杂,已有资料不能满足要求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工程地质测绘和必要的勘探工作;

4 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拟选场地时,应进行比选分析。

4.1.4 初步勘察应对场地内拟建建筑地段的稳定性做出评价,并进行下列主要工作:

1 搜集拟建工程的有关文件、工程地质和岩土工程资料以及工程场地范围的地形图;

2 初步查明地质构造、地层结构、岩土工程特性、**水埋藏条件;

3 查明场地**地质作用的成因、分布、规模、发展趋势,并对场地的稳定性做出评价;

4 对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大于6 度的场地,应对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做出初步评价;

5 季节性冻土地区,应调查场地土的标准冻结深度;

6 初步判定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7 高层建筑初步勘察时,应对可能采取的地基基础类型、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降水方案进行初步分析评价。

4.1.5 初步勘察的勘探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勘探线应垂直地貌单元、地质构造和地层界线布置;

2 每个地貌单元均应布置勘探点,在地貌单元交接部位和地层变化较大的地段,勘探点应予加密;

3 在地形平坦地区,可按网格布置勘探点;

4 对岩质地基,勘探线和勘探点的布置,勘探孔的深度,应根据地质构造、岩体特性、风化情况等,按地方标准或当地经验确定;对土质地基,应符合本节第4.1.6条~第4.1.10 条的规定。

4.1.6 初步勘察勘探线、勘探点间距可按表4.1.6 确定,局部异常地段应予加密。



4.1.7 初步勘察勘探孔的深度可按表4.1.7 确定。



4.1.8 当遇下列情形之一时,应适当增减勘探孔深度:

1 当勘探孔的地面标高与预计整平地面标高相差较大时,应按其差值调整勘探孔深度;

2 在预定深度内遇基岩时,除控制性勘探孔仍应钻入基岩适当深度外,其他勘探孔达到确认的基岩后即可终止钻进;

3 在预定深度内有厚度较大,且分布均匀的坚实土层(如碎石土、密实砂、老沉积土等)时,除控制性勘探孔应达到规定深度外,一般性勘探孔的深度可适当减小;

4 当预定深度内有软弱土层时,勘探孔深度应适当增加,部分控制性勘探孔应穿透软弱土层或达到预计控制深度;

5 对重型工业建筑应根据结构特点和荷载条件适当增加勘探孔深度。

4.1.9 初步勘察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点应结合地貌单元、地层结构和土的工程性质布置,其数量可占勘探点总数的1/4~1/2;

2 采取土试样的数量和孔内原位测试的竖向间距,应按地层特点和土的均匀程度确定;每层土均应采取土试样或进行原位测试,其数量不宜少于6 个。

4.1.10 初步勘察应进行下列水文地质工作:

1 调查含水层的埋藏条件,**水类型、补给排泄条件,各层**水位,调查其变化幅度,必要时应设置长期观测孔,监测水位变化;

2 当需绘制**水等水位线图时,应根据**水的埋藏条件和层位,统一量测**水位;

3 当**水可能浸湿基础时,应采取水试样进行腐蚀性评价。

4.1.11 详细勘察应按单体建筑物或建筑群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建筑地基做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地质作用的防治等提出建议。主要应进行下列工作:

1 搜集附有坐标和地形的建筑总平面图,场区的地面整平标高,建筑物的性质、规模、荷载、结构特点、基础形式、埋置深度、地基允许变形等资料;

2 查明**地质作用的类型、成因、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提出整治方案的建议;

3 查明建筑范围内岩土层的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性、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

4 对需进行沉降计算的建筑物,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预测建筑物的变形特征;

5 查明埋藏的河道、沟浜、墓*、防空洞、孤石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

6 查明**水的埋藏条件,提供**水位及其变化幅度;

7 在季节性冻土地区,提供场地土的标准冻结深度;

8 判定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4.1.12 对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大于6 度的场地,勘察工作应按本规范第5.7 节执行;当建筑物采用桩基础时,应按本规范第4.9 节执行;当需进行基坑开挖、支护和降水设计时,应按本规范第4.8 节执行。

4.1.13 工程需要时,详细勘察应论证地基土和**水在建筑施工和使用期间可能产生的变化及其对工程和环境的影响,提出防治方案、防水设计水位和抗浮设计水位的建议。

4.1.14 详细勘察勘探点布置和勘探孔深度,应根据建筑物特性和岩土工程条件确定。对岩质地基,应根据地质构造、岩体特性、风化情况等,结合建筑物对地基的要求,按地方标准或当地经验确定;对土质地基,应符合本节第4.1.15 条~第4.1.19条的规定。

4.1.15 详细勘察勘探点的间距可按表4.1.15 确定。



4.1.16 详细勘察的勘探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勘探点宜按建筑物周边线和角点布置,对无特殊要求的其他建筑物可按建筑物或建筑群的范围布置;

2 同一建筑范围内的主要受力层或有影响的下卧层起伏较大时,应加密勘探点,查明其变化;

3 重大设备基础应单独布置勘探点,重大的动力机器基础和高耸构筑物,勘探点不宜少于3 个;

4 勘探手段宜采用钻探与触探相配合,在复杂地质条件、湿陷性土、膨胀岩土、风化岩和残积土地区、宜布置适量探井。

4.1.17 详细勘察的单栋高层建筑勘探点的布置,应满足对地基均匀性评价的要求,且不应少于4 个;对密集的高层建筑群,勘探点可适当减少,但每栋建筑物至少应有1 个控制性勘探点。

4.1.18 详细勘察的勘探深度自基础底面算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勘探孔深度应能控制地基主要受力层,当基础底面宽度不大于5m 时,勘探孔的深度对条形基础不应小于基础底面宽度的3 倍,对单独柱基不应小于1.5 倍,且不应小于5m;


2 对高层建筑和需作变形计算的地基,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应超过地基变形计算深度;高层建筑的一般性勘探孔应达到基底下0.5~1.0 倍的基础宽度,并深入稳定分布的地层;

3 对仅有**室的建筑或高层建筑的裙房,当不能满足抗浮设计要求,需设置抗浮桩或锚杆时,勘探孔深度应满足抗拔承载力评价的要求;

4 当有大面积地面堆载或软弱下卧层时,应适当加深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

5 在上述规定深度内当遇基岩或厚层碎石土等稳定地层时,勘探孔深度应根据情况进行调整。

4.1.19 详细勘察的勘探孔深度,除应符合4.1.18 条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基变形计算深度,对中、低压缩性土可取附加压力等于上覆土层有效自重压力20%的深度;对于高压缩性土层可取附加压力等于上覆土层有效自重压力10%的深度;

2 建筑总平面内的裙房或仅有**室部分(或当基底附加压力p0≤0 时)的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可适当减小,但应深入稳定分布地层,且根据荷载和土质条件不宜少于基底下0.5~1.0 倍基础宽度;

3 当需进行地基整体稳定性验算时,控制性勘探孔深度应根据具体条件满足验算要求;

4 当需确定场地抗震类别而邻近无可靠的覆盖层厚度资料时,应布置波速测试孔,其深度应满足确定覆盖层厚度的要求;

5 大型设备基础勘探孔深度不宜小于基础底面宽度的2 倍;

6 当需进行地基处理时,勘探孔的深度应满足地基处理设计与施工要求;当采用桩基时,勘探孔的深度应满足本规范第4.9 节的要求。

4.1.20 详细勘察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点数量,应根据地层结构、地基土的均匀性和设计要求确定,对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物每栋不应少于3 个;

2 每个场地每一主要土层的原状土试样或原位测试数据不应少于6 件(组);

3 在地基主要受力层内,对厚度大于0.5m 的夹层或透镜体,应采取土试样或进行原位测试;

4 当土层性质不均匀时,应增加取土数量或原位测试工作量。

4.1.21 基坑或基槽开挖后,岩土条件与勘察资料不符或发现必须查明的异常情况时,应进行施工勘察;在工程施工或使用期间,当地基土、边坡体、**水等发生未曾估计到的变化时,应进行监测,并对工程和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价。

4.1.22 室内土工试验应符合本规范第11 章的规定,为基坑工程设计进行的土的抗剪强度试验,应满足本规范第4.8.4 条的规定。

4.1.23 地基变形计算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或其他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

4.1.24 地基承载力应结合地区经验按有关标准综合确定。有**地质作用的场地,建在坡上或坡顶的建筑物,以及基础侧旁开挖的建筑物,应评价其稳定性。

求助《**物理力学性质试验规程》

http://wenku.baidu.com/link?url=1dJBBfajwsbHMunJdnbZ1OYQ9QXGKK0f-CWyJ1a--3Hi0kyp6-iQy4bA1HUiIyFK_5v0AylpfqM990QA1FXs5LTYhB-u7kQGZPMRaVD0YPe

勘察设计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的办理要求和标准是哪些?

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人员配备:
1、注册岩土 2名(10万1年)
2、岩土勘察高级 3名(2万一年)
3、岩土物探高级 1名(2.5万一年)
4、岩土检测高级 1名(2.5万一年)
5、工程测量中级 1名(8000一年)
6、室内试验中级 2名(7000一年)
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 合计(10名)
办理资质流程:
1、工商注册;
2、购买建设部或建设厅系统;
3、配备人员并注册人员;
4、准备上报资料(网上申报并打印形成纸质材料);
5、提交资质申请人员资料

工程地质勘查中经常用到的规范有哪些?

⑴《岩土工程勘察合同》;⑵《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⑶《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范》JGJ72—2004;⑷《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⑸《高层建筑箱形与筏形基础技术规范》JGJ6—99⑹《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⑺《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⑻《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⑼《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⑽《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99;⑾《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标准》CECS9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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