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养殖艺技术网的小编给各位分享什么叫环烷标准的养殖知识,其中也会对减压蒸馏是什么?为什么要用毛细管防暴沸(减压蒸馏毛细管作用是什么)进行专业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减压蒸馏是什么?为什么要用毛细管防暴沸

当系统内的压力减小后,进行的蒸馏为减压蒸馏。防止溶液过热而产生暴沸现象,使沸腾保持平稳。

利用外界压强对物质沸点的影响,因为外界压强越大,物质的沸点就越高,外界压强越小,物质的沸点就越低,通过这种方法来达到减压分馏的目的。所以两种沸点相近的液体,只能通过减压分馏分离开来,但不能分离这两种物质(沸点相近)。

扩展资料:

减压蒸馏是什么?为什么要用毛细管防暴沸

注意事项:

1、被蒸馏液体中若含有低沸点物质时,通常先进行普通蒸馏再进行水泵减压蒸馏,而油泵减压蒸馏应在水泵减压蒸馏后进行。

2、在系统充分抽空后通冷凝水再加热(一般用油浴)蒸馏,一旦减压蒸馏开始就应密切注意蒸馏情况,调整体系内压,记录压力和相应的沸点值,根据要求,收集不同馏分。

3、旋开螺旋夹和打开安全瓶均不能太快,否则水银柱会很快上升,可能冲破测压计。

4、必须待内外压力平衡后才可关闭油泵,以免抽气泵中的油倒吸入干燥塔,最后按照与安装相反的程序拆除仪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减压蒸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暴沸

求反应生成物结构式。。

健康饮用水的标准是什么?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从保护人群身体健康和保证人类生活质量出发,对饮用水中与人群健康的各种因素(物理、化学和生物),以法律形式作的量值规定,以及为实现量值所作的有关行为规范的规定,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以一定形式发布的法定卫生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 我国**一向十分关心和重视饮用水卫生工作,多次发布和修改饮用水卫生标准。1956年制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及1959、1976年修订的标准分别包括15项、17项、23项微生物、一般化学和感官指标,着重技术要求,均未列为强制性卫生标准。1985年卫生部组织饮水卫生专家结合国情,吸取了世界卫生组织(WHO)《饮用水质量标准》和发达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中的先进部份,制定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将水质指标由23项增至35项,由卫生部以国家强制性卫生标准发布(GB5749-85)增加了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法律效力。该标准于1985年8月16日发布,1986年10月10日实施,共五章22条。(分总则、水质标准和卫生要求、水源选择、水源卫生防护和水质检验。)


具体来讲,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可包括两大部分:法定的量的限值,指为保证生活饮用水中各种有害因素不影响人群健康和生活质量的法定的量的限值;法定的行为规范,指为保证生活饮用水各项指标达到法定量的限值,对集中式供水单位生产的各个环节的法定行为规范。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和卫生要求必须满足三项基本要求:


1.为防止介水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要求生活饮用水不含病原微生物。


2.水中所含化学物质及放射性物质不得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要求水中的化学物质及放射性物质不引起急性和慢性中毒及潜在的远期危害(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


3.水的感官性状是人们对饮用水的直观感觉,是评价水质的重要依据。生活饮用水必须确保感官良好,为人民所乐于饮用。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共35项。其中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15项,主要为了保证饮用水的感官性状良好;毒理学指标15项、放射指标2项,是为了保证水质对人不产生毒性和潜在危害;细菌学指标3项是为了保证饮用水在流行病学上安全而制定的。


随着经济和工农业的迅速发展,化学物质对水的污染越来越引起**和广大居民的关注,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更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为了和国际先进标准接轨,卫生部于2001年6月颁布了《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自2001年9月1日起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是在《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的基础上修改而成,该规范共包括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评价规范、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和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中水质指标共96项,常规检测项目34项,非常规检测项目62项,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相比,增加和修改了某些指标,加强了对有机污染的监测,对人体健康危害大的指标限值更加严格。基本上是一个既符合国情,又与国际接轨的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通过卫生部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宣传贯彻,目前已在全国范围内得到较好的落实。


今后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有关部门定期发布的饮用水水质公告,对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或规范,随时了解饮用水水质状况,使饮用水卫生标准更贴近群众的生活,在保护人群身体健康,提高生活质量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加,不少地区水源短缺,有的城市饮用水水源污染严重,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受到威胁。1985年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已不能满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需要。为此,卫生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原有标准进行了修订,联合发布新的强制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下称“新标准”)。


2007年7月1日,由国家标准委和卫生部联合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强制性国家标准和13项生活饮用水卫生检验国家标准将正式实施。这是国家21年来首次对1985年发布的《生活饮用水标准》进行修订。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修订是保证饮用水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协调下,由卫生部牵头,会同建设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组织卫生、供水、环保、水利、水资源等各方面专家共同参与完成了该项标准的修订工作。


新标准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加强了对水质有机物、微生物和水质消毒等方面的要求。新标准中的饮用水水质指标由原标准的35项增至106项,增加了71项。其中,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饮用水消毒剂指标由1项增至4项;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毒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放射性指标仍为2项。二是统一了城镇和农村饮用水卫生标准。三是实现饮用水标准与国际接轨。新标准水质项目和指标值的选择,充分考虑了我国实际情况,并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的《饮用水水质准则》,参考了欧盟、美国、俄罗斯和日本等国饮用水标准。


1985年**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里,饮用水浑浊度的指标是“3-5”,新《标准》则将之提高到“1-3”,也就是说,抛开一大堆老百姓看不懂的理化指标不说,最直观能感受到的,是水色将更为清亮。


事实上,浊度不仅是感官指标,低浊度能使细菌***露于水中,消毒剂才能有效杀灭,让饮水更健康是新《标准》的核心所在。老的《标准》只有35项检测项目,其中关于无机污染物的检测项目居多,涉及的有机污染物、农药较少,而且其中根本没有检测如藻毒素等微生物的指标,这与近年来我国水污染致使水中有机物大大增加的形势严重不适应。


在新《标准》增加的71项水质指标里,微生物学指标由2项增至6项,增加了对蓝氏贾第虫、隐孢子虫等易引起腹痛等肠道疾病、一般消毒方法很难全部**的微生物的检测。饮用水消毒剂由1项增至4项,毒理学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2项,增加了对净化水质时产生二氯乙酸等卤代有机物质、存于水中藻类植物微囊藻毒素等的检测。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加至21项。并且,还对原标准35项指标中的8项进行了修订。同时,鉴于加氯消毒方式对水质安全的负面影响,新《标准》还在水处理工艺上重新考虑安全加氯对供水安全的影响,增加了与此相关的检测项目。新《标准》适用于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也适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水质监测和水质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城乡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也适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GB/T 14848 **水质量标准


GB 1705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GB/T 17218 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


GB/T 17219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


CJ/T 206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SL 308 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


卫生部 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生活饮用水 drinking water


供人生活的饮水和生活用水。


3.2 供水方式 type of water supply


3.2.1集中式供水 central water supply


自水源集中取水,通过输配水管网送到用户或者公共取水点的供水方式,包括自建设施供水。为用户提供日常饮用水的供水站和为公共场所、居民社区提供的分质供水也属于集中式供水。


3.2.2 二次供水 secondary water supply


集中式供水在入户之前经再度储存、加压和消毒或深度处理,通过管道或容器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3.2.3 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 small central water supply for rural areas


日供水在1000m3以下(或供水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农村集中式供水。


3.2.4 分散式供水 non-central water supply


用户直接从水源取水,未经任何设施或仅有简易设施的供水方式。


3.3 常规指标 regular indices


能反映生活饮用水水质基本状况的水质指标。


3.4 非常规指标 non-regular indices


根据地区、时间或特殊情况需要的生活饮用水水质指标。


4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


4.1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保证用户饮用安全。


4.1.1 生活饮用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


4.1.2 生活饮用水中化学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3 生活饮用水中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4 生活饮用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4.1.5 生活饮用水应经消毒处理。


4.1.6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表1和表3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出厂水中消毒剂限值、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中消毒剂余量均应符合表2要求。


4.1.7 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的水质因条件限制,部分指标可暂按照表4执行,其余指标仍按表1、表2和表3执行。


4.1.8 当发生影响水质的突发性公共事件时,经市级以上人民**批准,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可适当放宽。


4.1.9 当饮用水中含有附录A表A.1所列指标时,可参考此表限值评价。


表1 水质常规指标及限值


指 标 限 值


1、微生物指标①


总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 不得检出


耐热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 不得检出


大肠埃希氏菌(MPN/100mL或CFU/100mL) 不得检出


菌落总数(CFU/mL) 100


2、毒理指标


砷(mg/L) 0.01


镉(mg/L) 0.005


铬(六价,mg/L) 0.05


铅(mg/L) 0.01


汞(mg/L) 0.001


硒(mg/L) 0.01


氰化物(mg/L) 0.05


氟化物(mg/L) 1.0


硝酸盐(以N计,mg/L) 10


**水源限制时为20


三氯甲烷(mg/L) 0.06


四氯化碳(mg/L) 0.002


溴酸盐(使用臭氧时,mg/L) 0.01


甲醛(使用臭氧时,mg/L) 0.9


亚氯酸盐(使用二**氯消毒时,mg/L) 0.7


氯酸盐(使用复合二**氯消毒时,mg/L) 0.7


3、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色度(铂钴色度单位) 15


浑浊度(NTU-散射浊度单位) 1


水源与净水技术条件限制时为3


臭和味 无异臭、异味


肉眼可见物 无


pH (pH单位) 不小于6.5且不大于8.5


铝(mg/L) 0.2


铁(mg/L) 0.3


锰(mg/L) 0.1


铜(mg/L) 1.0


锌(mg/L) 1.0


氯化物(mg/L) 250


硫酸盐(mg/L) 250


溶解性总固体(mg/L) 1000


总硬度(以CaCO3计,mg/L) 450


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mg/L) 3


水源限制,原水耗氧量>6mg/L时为5


挥发酚类(以苯酚计,mg/L) 0.002


*离子合成洗涤剂(mg/L) 0.3


4、放射性指标② 指导值


总α放射性(Bq/L) 0.5


总β放射性(Bq/L) 1


① MPN表示最可能数;CFU表示菌落形成单位。当水样检出总大肠菌群时,应进一步检验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水样未检出总大肠菌群,不必检验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


② 放射性指标超过指导值,应进行核素分析和评价,判定能否饮用。


表2 饮用水中消毒剂常规指标及要求


消毒剂名称 与水接触时间 出厂水


中限值 出厂水


中余量 管网末梢水中余量


氯气及游离氯制剂(游离氯,mg/L) 至少30min 4 ≥0.3 ≥0.05


一氯胺(总氯,mg/L) 至少120min 3 ≥0.5 ≥0.05


臭氧(O3,mg/L) 至少12min 0.3 0.02


如加氯,


总氯≥0.05


二**氯(ClO2,mg/L) 至少30min 0.8 ≥0.1 ≥0.02


表3 水质非常规指标及限值


指 标 限 值


1、微生物指标


贾第鞭毛虫(个/10L) <1


隐孢子虫(个/10L) <1


2、毒理指标


锑(mg/L) 0.005


钡(mg/L) 0.7


铍(mg/L) 0.002


硼(mg/L) 0.5


钼(mg/L) 0.07


镍(mg/L) 0.02


银(mg/L) 0.05


铊(mg/L) 0.0001


氯化氰 (以CN-计,mg/L) 0.07


一氯二溴甲烷(mg/L) 0.1


二氯一溴甲烷(mg/L) 0.06


二氯乙酸(mg/L) 0.05


1,2-二氯乙烷(mg/L) 0.03


二氯甲烷(mg/L) 0.02


三卤甲烷(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的总和) 该类化合物中各种化合物的实测浓度与其各自限值的比值之和不超过1


1,1,1-三氯乙烷(mg/L) 2


三氯乙酸(mg/L) 0.1


三氯乙醛(mg/L) 0.01


2,4,6-三氯酚(mg/L) 0.2


三溴甲烷(mg/L) 0.1


七氯(mg/L) 0.0004


马拉硫磷(mg/L) 0.25


五氯酚(mg/L) 0.009


六六六(总量,mg/L) 0.005


六氯苯(mg/L) 0.001


乐果(mg/L) 0.08


对硫磷(mg/L) 0.003


灭草松(mg/L) 0.3


甲基对硫磷(mg/L) 0.02


百菌清(mg/L) 0.01


***(mg/L) 0.007


林丹(mg/L) 0.002


毒死蜱(mg/L) 0.03


草甘膦(mg/L) 0.7


***(mg/L) 0.001


莠去津(mg/L) 0.002


溴氰菊酯(mg/L) 0.02


2,4-滴(mg/L) 0.03


滴滴涕(mg/L) 0.001


乙苯(mg/L) 0.3


二甲苯(mg/L) 0.5


1,1-二氯乙烯(mg/L) 0.03


1,2-二氯乙烯(mg/L) 0.05


1,2-二氯苯(mg/L) 1


1,4-二氯苯(mg/L) 0.3


三氯乙烯(mg/L) 0.07


三氯苯(总量,mg/L) 0.02


六氯丁二烯(mg/L) 0.0006


丙烯酰胺(mg/L) 0.0005


四氯乙烯(mg/L) 0.04


甲苯(mg/L) 0.7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mg/L) 0.008


环氧氯丙烷(mg/L) 0.0004


苯(mg/L) 0.01


苯乙烯(mg/L) 0.02


苯并(a)芘(mg/L) 0.00001


氯乙烯(mg/L) 0.005


氯苯(mg/L) 0.3


微囊藻毒素-LR(mg/L) 0.001


3、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氨氮(以N计,mg/L) 0.5


硫化物(mg/L) 0.02


钠(mg/L) 200


表4 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部分水质指标及限值


指 标 限 值


1、微生物指标


菌落总数(CFU/mL) 500


2、毒理指标


砷(mg/L) 0.05


氟化物(mg/L) 1.2


硝酸盐(以N计,mg/L) 20


3、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色度(铂钴色度单位) 20


浑浊度(NTU-散射浊度单位) 3


水源与净水技术条件限制时为5


pH(pH单位) 不小于6.5且不大于9.5


溶解性总固体(mg/L) 1500


总硬度 (以CaCO3计,mg/L) 550


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mg/L) 5


铁(mg/L) 0.5


锰(mg/L) 0.3


氯化物(mg/L) 300


硫酸盐(mg/L) 300


5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


5.1 采用地表水为生活饮用水水源时应符合GB 3838要求。


5.2 采用**水为生活饮用水水源时应符合GB/T 14848要求。


6 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


6.1 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要求应按照卫生部《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执行。


7 二次供水卫生要求


二次供水的设施和处理要求应按照GB 17051执行。


8 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


8.1 处理生活饮用水采用的絮凝、助凝、消毒、**、吸附、pH调节、防锈、阻垢等化学处理剂不应污染生活饮用水,应符合GB/T 17218要求。


8.2 生活饮用水的输配水设备、防护材料和水处理材料不应污染生活饮用水,应符合GB/T 17219要求。


9 水质监测


9.1 供水单位的水质检测


供水单位的水质检测应符合以下要求。


9.1.1 供水单位的水质非常规指标选择由当地县级以上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协商确定。


9.1.2 城市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检测的采样点选择、检验项目和频率、合格率计算按照CJ/T 206执行。


9.1.3 村镇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检测的采样点选择、检验项目和频率、合格率计算按照SL 308执行。


9.1.4 供水单位水质检测结果应定期报送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送水质检测结果的内容和办法由当地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商定。


9.1.5 当饮用水水质发生异常时应及时报告当地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9.2 卫生监督的水质监测


卫生监督的水质监测应符合以下要求。


9.2.1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定期对各类供水单位的供水水质进行卫生监督、监测。


9.2.2 当发生影响水质的突发性公共事件时,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饮用水监督、监测方案。


9.2.3卫生监督的水质监测范围、项目、频率由当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10 水质检验方法


生活饮用水水质检验应按照GB/T 5750执行。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表A.1 生活饮用水水质参考指标及限值


指 标 限 值


肠球菌(CFU/100mL) 0


产气荚膜梭状芽孢杆菌(CFU/100mL) 0


二(2-乙基己基)己二酸酯(mg/L) 0.4


二溴乙烯(mg /L) 0.00005


二恶英(2,3,7,8-TCDD,mg/L) 0.00000003


土臭素(二甲基萘烷醇,mg /L) 0.00001


五氯丙烷(mg/L) 0.03


双酚A(mg/L) 0.01


***(mg/L) 0.1


丙烯酸(mg/L) 0.5


***(mg/L) 0.1


四乙基铅(mg /L) 0.0001


戊二醛(mg/L) 0.07


甲基异莰醇-2(mg /L) 0.00001


石油类(总量,mg/L) 0.3


石棉(>10m,万/L) 700


**酸盐(mg/L) 1


多环芳烃(总量,mg /L) 0.002


多氯联苯(总量,mg /L) 0.0005


邻苯二甲酸二乙酯(mg/L) 0.3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mg/L) 0.003


环烷酸(mg/L) 1.0


苯甲醚(mg/L) 0.05


总有机碳(TOC,mg/L) 5


萘酚-(mg/L) 0.4


黄原酸丁酯(mg /L) 0.001


氯化乙基汞(mg /L) 0.0001


硝基苯(mg/L) 0.017


镭226和镭228(pCi/L) 5


氡(pCi/L) 300

石蜡基基础油、中间基基础油和环烷基基础油的知识

  润滑油基础油分类简介

  国外各大石油公司过去曾经根据原油的性质和加工工艺把基础油分为石蜡基基础油、中间基基础油、环烷基基础油等。20世纪80年代以来,以发动机油的发展为先导,润滑油趋向低黏度、多级化、通用化,对基础油的黏度指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原来的基础油分类方法已不能适应这一变化趋势。因此,国外各大石油公司目前一般根据黏度指数的大小分类,但一直以来没有严格的标准。API于1993年将基础油分为五类(API-1509),并将其并如EOLCS(API发动机油发照认证系统)中,其分类方法见表-1。
  表-1 API-1509基础油分类标准
  试验方法 ASTM D2007 ASTM D2270 ASTM D2622/D4294/D4927/D3120
  类别 饱和烃含量/% 黏度指数VI 硫含量/%(质量分数)
  I类 0.3
  II类 >90% 80~<120 <0.3
  III类 >90% >120 <0.3
  IV类 聚α-烯烃(PAO)
  V类 所有非I、II、III或IV类基础油

  I类基础油通常是由传统的“老三套”工艺生产制得,从生产工艺来看,I类基础油的生产过程基本以物理过程为主,不改变烃类结构,生产的基础油质量取决于原料中理想组分的含量和性质。因此,该类基础油在性能上受到限制。
  II类基础油是通过组合工艺(溶剂工艺和加氢工艺结合)制得,工艺主要以化学过程为主,不受原料限制,可以改变原来的烃类结构。因而II类基础油杂质少(芳烃含量小于10%),饱和烃含量高,热**性和抗氧性好,低温和烟炱分散性能均优于I类基础油。
  III类基础油是用全加氢工艺制得,与II类基础油相比,属高黏度指数的加氢基础油,又称作非常规基础油(UCBO)。III类基础油在性能上远远超过I类基础油和II类基础油,尤其是具有很高的黏度指数和很低的挥发性。某些III类油的性能可与聚α-烯烃(PAO)相媲美,其价格却比合成油便宜得多。
  IV类基础油指的是聚α-烯烃(PAO)合成油。常用的生产方法有石蜡分解法和乙烯聚合法。PAO依聚合度不同可分为低聚合度、中聚合度、高聚合度,分别用来调制不同的油品。这类基础油与矿物油相比,无S、P和金属,由于不含蜡,所以倾点极低,通常在-40℃以下,黏度指数一般超过140。但PAO边界润滑性差。另外,由于它本身的极性小,对溶解极性添加剂的能力差,且对橡胶密封有一定的收缩性,但这些问题都可通过添加一定量的酯类得以客服。
  除I~IV类基础油之外的其他合成油(合成烃类、酯类、硅油等)、植物油、再生基础油等统称V类基础油。
  21世纪对润滑油基础油的技术要求主要有:热****性好、低挥发性、高黏度指数、低硫/无硫、低黏度、环境友好。传统的“老三套”工艺生产的I类润滑油基础油已不能满足未来润滑油的这种要求,加氢法生产的II或III类基础油将成为市场主流。
  我国润滑油基础油标准建立于1983年,为适应调制高档润滑油的需要,1995年对原标准进行了修订,执行润滑油基础油分类方法和规格标QSHR 001-95,详见表-2。这种分类方法与国际上的分类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表-2 我国基础油的分类
  黏度指数VI
  类别 超高
  年度指数
  IV≥140 很高
  黏度指数
  120≤VI<140 高
  黏度指数
  90≤VI<120 中
  黏度指数
  40≤VI<90 低
  黏度指数
  VI<40
  通用基础油 UHVI VHVI HVI MVI LVI
  专用基础油 低凝 UHVI W VHVI W HVI W MVI W -
  深度精制 UHVI S VHVI S HVI S MVI S -

  该标准按黏度指数把基础油分为低黏度指数(LVI)、中黏度指数(MVI)、高黏度指数(HVI)、很高黏度指数(VHVI)、超高黏度指数(UHVI)基础油5档。按使用范围,把基础油分为通用基础油和专用基础油。专用基础油又分为适用于多级发动机油、低温液压油和液力传动液等产品的低凝基础油(代号后加W)和适用于汽轮机油、极压工业齿轮油等产品的深度精制基础油(代号后加S)。其中HVI油和VI>80的MVI油都属于国际分类的I类基础油;而VI<80的MVI基础油和LVI基础油根本不入类;VHVI、UHVI按国际分类为II类和III类基础油,但在硫含量和饱和烃方面都没有明确的规定。
  矿物基础油是由石油的高沸点、高相对分子质量烃类和非烃类的混合物经一系列加工而得,主要由烷烃、环烷烃、芳烃、环烷芳烃,以及含氧、含氮、含硫有机化合物和胶质、沥青质等非烃化合物组成,几乎没有烯烃。对馏分润滑油料而言,其烃类碳数分布约为C20~C40;沸点范围约为350~535℃;相对分子质量在250~1000或个别更高。
  烃类是构成润滑油的主要成分,烃结构对润滑油的黏度、黏温性质、凝点等性能均有显著影响。
  (1)对黏度影响
  矿物基础油以烃类为主,烃类的黏度与其分子结构、分子大小、环的数目和类型有关。
  润滑油的黏度随烃类相对分子质量的增大而增大;在碳**数相同的各种烃类中,烷烃的黏度最小,芳香烃次小,环烷烃的黏度最大,并且随着环数在分子中的比例增加而增加;在环数相同的烃类中,黏度随侧链长度的增加而增加。
  (2)对黏温性质影响
  烃类本身的黏度指数差别很大,在润滑油产品所含的烃类中,以正构烷烃的黏度指数最高,能达到180以上;异构烷烃的黏度指数比相应的正构烷烃的要低一些,并且随着分支程度的增加而下降;其次是具有烷基侧链的单环、双环环烷和单环、双环芳烃;最差的是重芳香烃、多环环烷烃和环烷-芳烃;对于双环和多环烃类,黏度指数随侧链的数目和长度的增加而增加,随环数的增加而急剧下降;胶质是多环的含**合物,其黏温性质更差。
  (3)对凝点的影响
  各种烃类的凝点由大到小的顺序为:正构烷烃>异构烷烃>环烷烃>芳烃。正构烷烃的凝点最高,且随碳**数增加而升高。如正十六烷的凝点为18.16℃,正十八烷为36.7℃;异构烷烃的凝点比相应的正构烷烃的低,而且随着分支程度的增大而迅速下降;带侧链的环状烃,侧链分支程度愈大,凝点下降也愈快。
  从分子结构对润滑油的一些物理性质的影响可以看出,要想从烃分子的结构来改变润滑油的性能是受到限制的,当改变分子结构使某一性能改善的同时,往往另一性能就变差,只有适当的选择才能得到性能相对较全面的润滑油

怎么区分小环烷烃和烯烃

虽然大环似烷,小环似烯,但烯烃与小环烷烃还是有一定的区别,比如:
与高锰酸钾的反应,小环烷烃与其并不能反应,它具有抗**的作用
还有在室温和常压下,环丙烷和环丁烷为气体,环戊烷至环十一烷为液体,环十二烷以上为固体

环己烷等环烷烃是脂肪烃吗?

环烷烃是脂肪烃的一类。
脂肪烃分为:脂烷烃、开链烃,脂环烃,当然属于脂肪烃。
环己烷和己烯同分异构,但和单烯烃不是同系物,环烷烃和单烯烃通式相同,但不是一类物质,不是同系物。

工业萘质量规格有哪此指标?主要用途是什么?

工业萘质量规格有如下指标:外观:片状或粉状结晶;颜色:白色,允许有轻微粉红色或淡**;结晶点:不小于77.5℃(含萘不低于95.13%);不挥发物:一级品不大于0.04%;二级品不大于0.06%;灰分:一级品不大于0.02%。目前,我国生产的工业萘质量已超过上述指标。工业萘主要用于生产苯酐,再以苯酐制取:1)聚脂树脂和聚酯纤维(用于织造的确良);2)塑料、薄膜形成物和橡胶的增塑剂;3)清漆和磁漆的醇酸树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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