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罗氏沼虾(Macrobrachiumrosenbergiideman)无公害

[无公害,指有毒有害物质控制在安全允许范围内,符合《国标》的产品,多指农产品。]

养殖的环境条件、人工繁殖、幼虾培育

[培育,指培养幼小生物,使其发育成长。]

NY/T5159—2002 无公害食品 罗氏沼虾养殖技术规范

、食用虾饲养技术和病害防治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罗氏沼虾无公害的养殖。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1607渔业水质标准

GB/T11777鲢鱼鱼苗、鱼种质量标准

GB/T11778鳙鱼鱼苗、鱼种质量标准

GB13078饲料卫生标准

NY5051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

NY5071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则

NY5072无公害食品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

SC/T1008—1994池塘常规培育鱼苗鱼种技术规范

[技术规范是对标准化的对象提出技术要求,也就是用于规定标准化对象的能力。]

SC/T1033.1—1999罗氏沼虾养殖技术规范亲虾

SC/T1033.2—1999罗氏沼虾养殖技术规范人工繁殖技术

SC/T1033.3—1999罗氏沼虾养殖技术规范幼虾培育技术

SC/T1033.4—1999罗氏沼虾养殖技术规范食用虾饲养技术

3环境条件

3.1场地选择

水源充足,进、排水方便,交通便利,供电正常。

3.2水源、水质

水源水质应符合GB11607的规定,其中溶解氧应在4mg/L以上,pH值7.0~8.5;养殖水质应符合NY5051的规定。

4人工繁殖

4.1亲虾来源

亲虾来源及亲虾质量应符合SC/T1033.1的规定。

4.2亲虾培育

4.2.1培育池

应符合SC/T1033.1的规定。

4.2.2培育池消毒

亲虾放养

[把某些已经圈养的野生动物重新放到野外环境中去,使它们在一定范围之内以原有的生存方式生活。]

前,培育池需进行常规消毒,水泥池用10×10–6浓度的漂**

[漂**是氢**钙、氯化钙,次氯酸钙的混合物,其主要成分是次氯酸钙[Ca(ClO)₂ ],有效氯含量为30%-38%。]

,土池用100×10–6浓度的生石灰

[生石灰,主要成分为**钙,通常制法为将主要成分为碳酸钙的天然**,在高温下煅烧,即可分解生成二**碳以及**钙(化学式:CaO,即生石灰,又称云石)。]

。5d~7d后药性消失才可放养亲虾。

4.2.3放养密度

[放养密度是养殖业中关于放养畜牧的一种密度。]

放养的亲虾体重为20g/尾~30g/尾,放养密度一般为0.5kg/m2~0.75kg/m2。

4.2.4雌雄搭配

雌雄搭配比例2.0~3.5∶1。

4.2.5饲养管理

按SC/T1033.2的规定进行。其中土池水温控制在20℃~21℃,水泥池水温控制在22℃~23℃。

4.2.6产卵与孵化

按SC/T1033.2的规定进行。

4.3幼体培育

4.3.1培育池

应符合SC/T1033.2的规定。

4.3.2培育用水

应符合SC/T1033.2的规定。

4.3.3培育密度

应符合SC/T1033.2的规定。

4.3.4培育管理

4.3.4.1水质管理

池水水温控制在28℃~31℃之间;盐度控制在12~20;pH值7.0~8.5;培苗期间连续不间断充气增氧,使池水溶氧量保持在5mg/L以上;每天吸污1次~2次,每次吸污后补充新水;日换水量为原池水量的三分之一以上;换水或加水时,盐度保持稳定,水温变化不宜超过2℃。

4.3.4.2饲料投喂

前期一般投喂丰年虫

[丰年虫又称丰年虾,卤虫,盐水虾等多种名称。]

无节幼体,日投喂量和投喂次数根据池水中的丰年虫密度而定,池水中丰年虫密度应保持在1个/mL~5个/mL之间。幼体发育至第6期后,可加喂煮熟的鱼糜的蛋制品,在两次投喂丰年虫之间投喂。投喂的丰年虫要用清水清洗干净。

4.3.4.3病害防治

放苗前,培育池用10×10–6浓度的三氯异氰尿酸

[氰尿酸(英文名称cyanuric acid)又名三聚氰酸(tricyanic acid);2,4,6-三羟基-1,3,5-三嗪;2,4,6三羟基-均三嗪(2,4,6-triazinettriol);均三嗪三醇(sym-triazinetriol)。]

或20×10–6浓度的漂**喷洒池壁及池底消毒育苗用水需经沉淀处理,并用0.3×10–6浓度的三氯异氰尿酸消毒,进水时用孔径小于0.1mm的筛绢过滤。发现染病的虾苗及时去除,并根据病原的种类对症下药,用药要符合NY5071的规定。

4.3.4.4虾苗淡化

当蚤状幼体90%以上**成仔虾后,即可进行淡化。淡化操作按SC/T1033.2的规定。淡化后的虾苗可以直接进入食用虾饲养阶段,也可以先培育成3.0cm左右的幼虾,然后再进入食用虾饲养阶段。

5幼虾培育

5.1培育条件

应符合SC/T1033.3的规定。

5.2放养密度

按SC/T1033.3的规定。

5.3饲养管理

5.3.1水质管理

连续不间断充气增氧,使池水溶氧量保持在4mg/L以上;视水质状况不定期更换池水,防止水质恶化。

5.3.2饲料投喂

本阶段适宜投喂的饲料有鱼糜、鱼粉、蛋制品和幼虾配合饲料等,日投喂量为虾体重的8%~15%,按3∶3∶4的比例分早、中、晚3次投喂。

5.3.3病害防治

放苗前,池子需经彻底清洗,并按4.2.2进行药物消毒;培苗用水需经沉淀处理,进水时用孔径小于0.2mm的筛绢过滤;培育期间定期用1×10–6漂**或0.3×10–6三氯异氰尿酸消毒池水;定期镜检虾苗,一旦发现病害,及时对症下药,用药要符合NY5071的规定。

5.4幼虾出池

体长0.7cm左右的淡化虾苗经30d左右的培育,达到体长3.0cm左右的幼虾,然后转入食用虾饲养阶段。

6食用虾饲养

6.1池塘条件

池底平坦、淤泥少,池堤坡度1∶2,水深1.5m~2.0m,并符合SC/T1033.4的规定。

6.2清塘消毒

经干池晒底的池塘,在放养虾苗前10d~15d,注入新水50cm~70cm,每公顷用1875kg~2250kg生石灰、150kg漂**兑水均匀泼洒;或每公顷先用150kg漂**,隔2d再用750kg~900kg茶麸分别兑水全池泼洒,然后用1500kg生石灰调节水质。经7d~10d,以少量虾苗试水证实毒力消失后,方可正式放养虾苗。

6.3苗种放养

6.3.1虾苗放养

每公顷放养体长0.7cm左右的谈化虾苗3.0×105尾~6.0×105尾,或放养体长3cm左右的幼虾2.25×105尾~4.5×105尾。

6.3.2鱼类混养

虾苗放养25d后,每公顷放养体重100g/尾~200g/尾的鳙鱼或鲢鱼1000尾~1500尾,放养的鲢、鳙鱼应分别符合GB/T11777和GB/T11778的规定。

6.4机械配备

养虾池塘应配备水泵和增氧机

[增氧机是一种常被应用于渔业养殖业的机器。]

。每1.3hm2~2.7hm2池塘配置3kW水泵1台,用以加、注水;每0.2hm2~0.35hm2池塘配置1.5kW增氧机1台。依据机械总动力负荷的70%配置备用发电设备,以备停电急救之用。

6.5饲养管理

6.5.1施肥

清塘消毒后,施放经过充分发酵消毒的有机肥作基肥,放养虾苗后视水质变化情况,及时补充有机肥或无机化学肥料,肥料的施用量和施用方法参照SC/T1008的规定。不得使用未经国家或省级农业部门登记的化学肥料。

6.5.2饲料投喂

一般投喂蛋白质含量32%以上的配合饲料,也可投喂其他植物性和动物性饲料。投喂的饲料应符合GB13078和NY5072的规定。日投喂量和投喂方法按SC/T1033.4规定。

6.5.3水质管理

随着虾的生长,宜逐步加深池塘水位。每次增加5cm~10cm,到高温季节(6月~7月)达到本标准6.1规定的最高水位。饲养期间根据水质状况及时换注新水或开动增氧机,到生长后期,一般每天中午及晚上均开动增氧机,中午开机2h~3h,晚上开机4h~6h,保证池水溶氧量在4mg/L以上。每20d左右用生石灰调节水质,使用浓度为8×10–6~10×10–6,pH保持在7.0~8.5之间,透明度保持在30cm左右。

6.5.4生长检查

每7d~10d抽样(数量多于50尾)检查虾的生产、摄食情况,测量虾的体长、体重指标,并以此作为调整投饲量的依据。

6.6病害防治

虾病防治应贯彻“以防为主,防重于治”的原则,预防措施有:

——定期施用生石灰,使池水保持良好的水质;

——定期用漂**或三氯异氰尿酸对池水进行消毒;

——投喂符合质量标准的饲料,并在饲料中添加多糖类免疫增强剂;

——坚持每天巡塘,及时清除塘中敌害生物,一旦发现虾病,及时对症用药。发病期间可隔天轮换用三氯异氰尿酸和生石灰全池泼洒,分别使池水药物浓度达到0.4×10–6和20×10–6,用药应符合NY5071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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