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农业部[农业部是主管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国务院组成部门。]网站发布《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资源化,是指将废物直接作为原料进行利用或者对废物进行再生利用。]利用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经相关部门批准,2017年**财政[**财政是指国家财政中由****直接支配的部分,在国家政权内部反映****与地方**之间的分配关系。]安排资金支持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本文介绍,在农村养猪的环保规定,以及农村养猪需要什么手续。
在农村养猪的环保规定
一、理清思路,准确把握工作方向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是治理畜禽养殖污染的根本途径,关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乎生态文明建设,关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各级畜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亦称“财政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绿色生态为导向,以就地就近用于农村能源和农用有机肥[主要来源于植物和(或)动物,施于土壤以提供植物营养为其主要功能的含碳物料。]为主要利用方向,以畜禽养殖大县和规模养殖场[大型畜牧养殖场下设三大分场和三大科研室。]为重点,坚持**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持续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加快构建产业化发展、市场化经营、科学化管理和社会化服务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新格局。
在工作推进中,各地要坚持落实责任,压实地方**属地管理责任,强化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探索建立强制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度,加强监督和管理;要坚持种养结合,统筹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能力,科学规划农牧业发展布局,推进种养结合、循环发展,实现区域内种养基本平衡,畜禽粪污就地就近消纳;要坚持市场化运作,完善激励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建立有效的可持续运营长效机制。
二、明确任务,创新工作落实机制
**财政通过以点带面、示范,调动**与市场两个积极性,加快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制和模式,大幅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确保在“十三五”时期基本解决大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和资源化问题。主要任务:一是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以种养结合为路径,建设相对完善的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畜禽粪污集中处理、农用有机肥生产、沼液储运等配套设施,打通粪污肥料化、能源化利用通道,实现畜禽粪污就地就近消纳;二是探索有效治理机制。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建立有效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制、市场运营模式、政策支持体系和责任监督制度,因县制宜,因场施策,推广符合本地实际的粪污资源化利用主导模式。
各级畜牧、财政部门要注重创新工作机制,完善管理措施,扎实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省级畜牧、财政部门要加强监测,精准监管,强化对重点县工作情况的考核,探索采取“销号制”,根据考核结果,过关一个、销号一个;对考核不达标的县,要挂牌督办、公开通报,确保限期整改到位。各重点县要加强对县域内规模养殖场户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将环保达标、可持续运营作为工程验收的核心指标,确保真正过关、达标。
三、优化投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财政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市场主体建设畜禽粪污集中处理设施和规模养殖场实现全量化有效处理进行适当支持。**财政补助资金重点用于规模养殖场改进养殖工艺和设备,建设畜禽粪污收集、贮存、处理设施和输送管网;建设畜禽粪污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等,但不得用于支持后续运营补助。资金安排适当向既是生猪养殖大县又是**大县的重点县倾斜。
省级财政、畜牧部门要按照**财政确定的补助标准,根据本地实际,结合重点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具体确定补助方式和补助对象,总体上要兼顾平衡、突出重点、集中投入,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体现激励约束,强化地方**和市场主体责任,**财政对重点县补助资金分两年安排,2018年将对绩效考核合格的继续适当给予奖补。
鼓励各地发挥**财政补助资金的引导作用,通过**与社会资本合作(PPP)、**购买服务、贷款贴息等方式,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
四、强化管理,确保政策取得实效
县级是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实施主体。相关省(自治区)畜牧、财政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指导督促重点县全面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
(一)完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重点县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实施方案,细化具体政策措施和运用模式,明确支持主体和环节,科学确定补助方式,确保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各项措施符合实际、可操作、有实效。省级畜牧、财政部门要督促重点县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并尽快审定。省级畜牧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全省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的工作方案,于8月31日前报送农业部、财政部备案,并于2018年1月31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农业部、财政部。
(二)细化技术路线。重点县要全面摸清区域内畜禽养殖状况,特别是规模养殖场和集中养殖区域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基础信息,分门别类建立台账,按照整县推进的要求,统筹考虑猪、牛与其它畜禽,规模养殖场与散养户,肥料化利用与能源化利用,形成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路线图,做到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措施具体。同时,结合农业部发布的7种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因地制宜确定本地区的主推模式,在此基础上细化工艺技术并加以推广。
(三)完善配套政策。重点县要结合**财政支持政策,及时**或落实好支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财政、土地和金融等扶持政策,整合各类资源,形成推动工作落实的强大合力。鼓励**配套政策措施,统筹利用好畜禽标准化养殖、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等相关资金,合理布局、配套实施,加大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的支持力度。
(四)强化宣传总结。相关省(自治区)要加强宣传报道,及时发布**财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补助政策,释放积极引导信号,营造全社会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良好氛围。要及时总结各地行之有效的典型案例,结合不同畜种和区域特点探索形成主推模式,示范带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
农村养猪需要什么手续
在农村养猪是很多农民致富赚钱的重要门路之一,尤其是在像辽宁、湖南这些养猪大省的农村,很多县的农村地区,养殖户到处都是。当然,在农村养猪也不是随随便便找个地方盖个猪场就能养的,是需要办理一定的手续的。
首先,在农村从事养殖业,肯定得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只有办理了这个**,才能从事养殖业。另外,农民养猪,往往在畜牧职称方面有所欠缺,而今后养殖场还需要具有执业兽医资格证的畜牧技术人员才可以。不过农民朋友不用担心,如果您没有,可以外聘一个。
其次,农民朋友要想在农村养猪,还需要办理环保方面的一些**。比如环境影响审批意见和排污许可证。很多农民一开始不在乎这个,后续的话可能会比较麻烦,因为现在环保是全民关注的重点,如果环保不达标,后续可能会被禁养甚至被拆掉。
第三,在农村养猪肯定得有场地,有场地肯定得占用农村的土地。不过,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准备在农村养猪的朋友,目前农村的养殖用地也属于农业用地[农业用地是直接或间接为农业生产所利用的土地。]了,也就是说在农村使用基本农田之外的耕地盖养猪场,不用再进行审批了。这个可以给农民朋友省去很多麻烦。
不过,我们要提醒各位有意在农村养猪的朋友一句:养猪场的猪舍、绿化带等属于农业用地,不用办用地审批手续,但是猪场的生活用房等建筑物,还是需要办理农业用地转用手续的。当然,还有一点儿非常重要,那就是在农村养猪之前,先看看自己所在的地区是不是禁养区。
友情提醒:只有办理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才可以凭此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本文“在农村养猪的环保规定,农村养猪需要什么手续”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