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养殖艺技术网的小编给各位分享怎么检疫猪的养殖知识,其中也会对生猪屠宰时的检疫费国家规定是多少(生猪屠宰检疫规范条例)进行专业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生猪屠宰时的检疫费国家规定是多少
一、产地检疫是指动物或除肉类之外的动物产品离开饲养地或输出地之前,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据检疫规程和有关规定实施检疫的行为。屠宰检疫是指在定点屠宰场(厂)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据检疫规程和有关规定对被屠宰动物实施宰前检查和屠宰过程中同步检疫的行为。储藏后检疫是对动物产品的补充检疫,指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主要指肉类等)到达目的地,经储藏后继续调运或分销的,由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据检疫规程和有关规定对动物产品实施检疫的行为。二、根据《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调运动物及动物产品需要隔离时,隔离场(圃)租用费收费标准按《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发改价格[2003]2357号)执行。三、储藏后动物产品(主要指肉类等)检疫收费标准为每1百公斤2元,不足1百公斤的部分按1百公斤计。
猪肉进入市场要经过那些检测
第一关:生猪饲养 生猪在饲养时,受产地农业部门的监管。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各级农业部门按国家要求制订本地的“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对辖内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测,范围涉及动物生产过程、饲料和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瘦肉精属违禁化学物,虽非兽药,但也被列入监控中。 这一制度对大型养殖场行之有效,对养猪散户则难以顾及。据悉,湖南、河南等地养猪散户众多,而散户养猪一直没有门槛,他们加不加“瘦肉精”基本要靠自觉,监管难度较大。 同时,尽管在产地监管环节发现使用瘦肉精会受到处罚,但在生猪出售前并没有法规规范农业部门必须抽检每批生猪的瘦肉精———目前农业部只要求生猪出售需具备“检疫证明”和运输车辆的“消毒证”,而检疫证明只涉及蓝耳病、口蹄疫等疫病;在质量管理上则没有“产地准出制度”,一切只能靠生产者自律。 “比如湖南的猪卖到广东来,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当地农业部门必须要抽检瘦肉精。”彭聪说。 两个条件合起来,就为散户家里的“问题猪”奔赴广东市场打开了绿灯。 第二关:批发市场 生猪运到广州,首先进入生猪批发市场。彭聪透露,在2006年以前,无论是批发市场开办者还是农业部门均未对瘦肉精进行规范检测;200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后,按规定规范了批发市场开办者的检测责任、农业部门的监督监测责任以及工商部门的质量安全执法监管责任。不过,实际检测由两班人马进行。 一班人马是农业动检部门,主要工作有两项:一是要求批发商出示检疫证、消毒证,并提供饲料添加剂类型、使用期、停用期等信息,若无法提供则要求自检并出具证明;二是对生猪进行监督抽检,其比例并非简单的10%或15%,而是按农业行业标准《猪肉、猪肝、猪尿抽样方法》的规定进行,如样本总量在51至100份时,可抽取3至8份样品,但同时要考虑抽样的索源性、代表性。农业部门发现问题,则由工商部门处理。 另一班人马是市场经营者,但彭聪说:“之前除了嘉禾市场外,其他两个市场都未执行。嘉禾市场抽检率也很低,每年两三千份样品,而它一天就卖五六千头猪。” 天河牲畜批发市场关停,争议最大之处就在于此。业内人士提出,按照广州市相关规定,应由农业部门“组织检测违禁药品”;而农业部门则认为,所谓“组织”即抽检监管的同时也要求货主自检自律,“企业做企业的,**部门做**部门的,互不代替,各负其责”。农业部门的依据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六条: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设立或者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对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农业部门说:“农业部门来组织,不代表免除企业自检责任,这方面国家有法律规定。” 两边都要检,怎么还出问题?天河牲畜交易市场的档主向记者反映,事发前不光市场没组织,农业部门派驻的动检人员也并未抽检,只要检疫证明和消毒证齐全就放入场。 农业部门否认这一说法。 第三关:屠宰(厂)场 屠宰是防范瘦肉精上市前的最后一关。农业部门表示,生猪屠宰厂应对其加工的生猪产品落实产品质量检测工作,对加工的产品质量负责。其依据是《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建立严格的生猪屠宰和肉品检验管理制度。” 与此同时,根据《广州市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农业行业标准《畜禽屠宰卫生检疫规范》,农业部门在生猪入场时要检查饲料添加剂、药物的种类、使用期和停用期等信息,瘦肉精作为非法饲料添加剂也不例外,若生猪经销商无法提供则应自检;派驻肉联厂的动检人员按照行业标准进行监管抽检,和批发市场一样是“**齐下”。 按照规定,两道检查均合格后,动检人员发放准宰证,生猪进入屠宰阶段;宰杀后还要进行最后的检查,比如观测是否有病变部位等,但如没有特殊情况,一般不在生猪宰后检查瘦肉精。之后,猪肉就正式进入零售市场,由工商部门负责监控。 目前,“广州四个肉联厂,没有一个设有化验室。”动检所负责人表示,屠宰场的检测目前由农业部门“独木支撑”。生猪屠宰同步检疫检查内容有哪些?
生猪屠宰同步检疫检查内容有:同步检疫即与屠宰操作相对应,对同一头猪的头、蹄、内脏、胴体等统一编号进行检疫。
国家对涉及安全、卫生和环保要求的重要进口商品实施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并公布《实施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目录》。
列入目录的商品须获得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证书并被批准在商品上使用《安全标志》后,方能进入中国。检验检疫部门现已实施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进口商品共47类191种。
扩展资料:
动植物检疫:
检验检疫部门依法实施动植物检疫的有:进境、出境、过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容器、包装物、铺垫材料。
来自疫区的运输工具;进境拆解的废旧船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际条约规定或者贸易合同约定应当实施检疫的其他货物、物品。
国家禁止下列各物进境:动植物病原体(包括菌种、毒种等)、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动植物疫情流行的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动物尸体;土壤。
对进境动物、动物产品、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实行进境检疫许可制度,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并在对外签订贸易合同或者协议之前办妥检疫审批手续。
货物到达口岸后,应立即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经检疫合格的,予以放行,检疫不合格或需进一步检疫监管的货物,依据有关规定做出相应的检疫和监管处理。
对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或其他检疫物,检验检疫机构对其生产、加工、存放过程实施检疫监管。出境前,申请人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经检疫合格的,出证放行;检疫不合格的,不准出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检疫检验
如何规范填写动物检疫证明
一、 基本要求 1、出具检疫证明的机构和人员必须是依法享有出证权者,检疫证明须按规定盖章方为有效。 2、严格按适用范围出具检疫证明,混用无效。 3、涂改检疫证明无效。 4、检疫证明所列项目要逐一填写,内容简明准确,字迹清晰、工整。5、填写方法:二联检疫证明用圆珠笔复写方式填写;单联检疫证明用蓝黑墨水钢笔或炭素笔填写。6、除检疫证明的签发日期可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外,数量、有效期等必须大写汉字填写。7、不得将检疫证明不规范的责任转嫁给持证人。二、 有效证明的构成要素1、必须是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或省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统一设置、统一格式、统一监制、统一发放的;省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统一设置的检疫标志,在本省辖区范围内有效。 2、必须是法定的检疫机构和检疫人员签发的; 3、必须是按《动物防疫证照填写及应用规范》的规定、要求填写的; 4、必须是有效期内; 5、必须证物相符,即检疫证明与其所证明的对象在数量、种类等方面必须互相符。凡不符合上述要素之一的,其检疫证明即不具有法律效力。应按规定进行重检、补检,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 动物检疫证明的填写1、《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⑴适用范围。用于对县境内交易、迁移的动物使用;对两县毗邻乡镇之间交易、迁移的动物,经两县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协商同意,亦可出具此证明。⑵项目的填写。畜主:填写动物所有者的姓名或名称;动物种类:填写被检疫动物的种类,如猪、牛、羊、马、骡、驴、鸡、鸭、鹅、兔、犬等或按动物实际用途或种类填写,如奶牛、**、绵羊等;产地:填写动物生产地的乡镇和村的名称;单位:填写头、只、匹等;数量:猪、牛、羊、马、骡、驴、犬等大中动物一头一证;对同一畜主、同一来源、同一批次、同一启运地、同一运载工具的禽、兔等,可出具一张检疫证明;免疫证号:填写《动物免疫证》登记的免疫编号或耳标编号;用途:视情况填写,如种用、*用、役用、饲养、屠宰、试验、参展、演出、比赛等;有效期:一般为1天~2天,最长不超过7天。2、《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⑴适用范围。限于出县境的动物使用。⑵项目的填写“畜主”、“动物种类”、“单位”、“用途”等的填写同《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数量:填写同一畜主、同一运载工具装载同一动物的数量;启运地点、到达地点:填写起始和到达地点的县名。调运动物出省境时,在填写起止县名之前冠以省名;有效期:视运抵到达地点所需时间填写,最长不得超过7天;铁路(航空、水路)动物防疫监督签章:经派驻铁路、水路、航空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或人员查验,符合规定或抽检未发现异常,动物防疫监督员签字并加盖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或其派驻机构专用印章放行。3、《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⑴适用范围。限于对县境内交易的动物产品使用;经两县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协商同意,对两县毗邻乡镇及城市城区之间亦可使用此证明。⑵项目的填写。货主:填写动物产品所有者的姓名或名称;产品名称:填写动物产品确切名称,如“猪皮”、“羊皮”、等不得只填写为“皮”、“毛”;产地:填写动物产品生产地的乡镇和生产单位名称;单位:生皮填写张,胴体、肉类填写头、只、公斤,种蛋填写枚,脂、脏器、血液、绒、毛、骨、角、头、蹄填写公斤;;数量:猪、牛、羊、马、骡、驴、犬等大中家畜胴体,一头一证;对同一货主、同一来源、同一批次、同一启运地、同一运载工具的禽、兔等小动物产品,可出具一张检疫证明;有效期:一般为1天~2天,最长不得超过30天。4、《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⑴适用范围。限于出县境的动物产品使用。⑵项目的填写此证中“货主”、“产品名称”、“单位”等的填写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启运地点”、“到达地点”、“动物防疫监督签章”的填写同《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数量:填写同一畜主、同一运载工具所装载同一动物产品的数量;有效期:以运抵到达地点所需时间为限,最长不得超过30天;备注:有需要说明的情况可在此栏填写。5、《动物及动物运载工具消毒证明》货主:填写动物、动物产品所有者的姓名或名称;承运单位:填写动物、动物产品承运者的姓名或名称;运载工具名称:填写运载工具的类别名称,如火车、汽车、船舶、飞机等;运载工具号码:填写车辆、船舶、飞机的编号;装运前、卸货后业经 消毒;“ ”上填写所用消毒药物名称、使用的浓度和消毒方法;消毒单位:填写实施消毒的单位名称。生猪屠宰同步检疫检查内容有哪些?
生猪屠宰同步检疫检查内容有:同步检疫即与屠宰操作相对应,对同一头猪的头、蹄、内脏、胴体等统一编号进行检疫。
国家对涉及安全、卫生和环保要求的重要进口商品实施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并公布《实施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目录》。
列入目录的商品须获得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证书并被批准在商品上使用《安全标志》后,方能进入中国。检验检疫部门现已实施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进口商品共47类191种。
扩展资料:
动植物检疫:
检验检疫部门依法实施动植物检疫的有:进境、出境、过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容器、包装物、铺垫材料。
来自疫区的运输工具;进境拆解的废旧船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际条约规定或者贸易合同约定应当实施检疫的其他货物、物品。
国家禁止下列各物进境:动植物病原体(包括菌种、毒种等)、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动植物疫情流行的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动物尸体;土壤。
对进境动物、动物产品、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实行进境检疫许可制度,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并在对外签订贸易合同或者协议之前办妥检疫审批手续。
货物到达口岸后,应立即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经检疫合格的,予以放行,检疫不合格或需进一步检疫监管的货物,依据有关规定做出相应的检疫和监管处理。
对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或其他检疫物,检验检疫机构对其生产、加工、存放过程实施检疫监管。出境前,申请人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经检疫合格的,出证放行;检疫不合格的,不准出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检疫检验
猪肉上的检疫戳
那个是猪在送往屠宰场之前做的检疫,预防猪是否健康并且能够食用。颜色是食用色素,没有什么影响。肉食品检疫程序是什么?
肉食品检疫程序:(1)产地检疫:是指动物及其产品在离开饲养、生产地之前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派官方兽医所进行的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实施的检疫。
(2)屠宰检疫:是对待宰动物进行**检查;屠宰的同步检疫是在屠宰过程中,对其胴体、头、蹄、脏器、淋巴结、油脂及其他应检疫部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实施的检疫。
(3)办理检疫证明。
检疫是风险管理的一种设施,是为了确认某种对象达到一定要求和标准的评定过程。当人类、动物、植物等,由一个地方进入另一个地方,为防带有传染病等,所以必须进行隔离检疫,尤其当地可能发生传染。为了预防传染病的输入、传出和传播所采取的综合措施,包括医学检查、卫生检查和必要的卫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