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养殖艺技术网的小编给各位分享福建饲料企业预混料备案的养殖知识,其中也会对销售饲料需要什么证件进行专业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销售饲料需要什么**
亲,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我为您查询的是:您需要办理一个体户营业执照即可
1.需准备店面房产证复印件,(是租的房子还要租房协议书)
2.***复印若干张
,一寸照片若干张.
3.到当地工商所申领表格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4.再到税务所办税务登记证,现在好象还得办行业代码证,在质检局。
5.拿到税务登记证后申请**,**申请分2种:第一,按定税方法,即每月不管有没有营业额都是每月交纳相同的税额;第二是根据开具**的金额每月按税率缴税
6.整个过程收费大概在500元左右,时间大概是15-30天,这个各地不同的。
我的回答希望能帮到您,谢谢 祝您生活愉快【摘要】
饲料经营需要办理哪些**【提问】
亲,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我为您查询的是:您需要办理一个体户营业执照即可
1.需准备店面房产证复印件,(是租的房子还要租房协议书)
2.***复印若干张
,一寸照片若干张.
3.到当地工商所申领表格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4.再到税务所办税务登记证,现在好象还得办行业代码证,在质检局。
5.拿到税务登记证后申请**,**申请分2种:第一,按定税方法,即每月不管有没有营业额都是每月交纳相同的税额;第二是根据开具**的金额每月按税率缴税
6.整个过程收费大概在500元左右,时间大概是15-30天,这个各地不同的。
我的回答希望能帮到您,谢谢 祝您生活愉快【回答】
饲料添加剂的批准文号何处可以查询
1、饲料添加剂或者预混合饲料产品的批准文号由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核发,一个产品一个批准文号。查询方法主要是各省的饲料管理部门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
2、实在是不知道怎么查,就直接在百度上输入“想查的产品的批准文号,隔一空,再加上”饲料添加剂批准文号“几个字,一般都能查到农业部门发表的表格,里面有这个想查的产品的批准文号,如果查不到,至少是值得怀疑的产品。
扩展资料:
第一条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经营、监督、检验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饲料添加剂是指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生产和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应当属于农业部公布的《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中所列品种。
本办法所称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是指两种或两种以上饲料添加剂加载体或稀释剂按一定比例配制而成的均匀混合物、在配合饲料中的添加量不超过10%。药物饲料添加剂的管理,依照《兽药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含有允许使用的药物饲料添加剂的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管理,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企业生产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申请核发批准文号。
第五条 企业申请时,应当向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提交以下资料和样品。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核发批准文号的决定。
(1)产品批准文号申请表;
(2)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三个批次的产品样品;
(4)配方和生产工艺;
(5)产品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6)标签和产品使用说明书样稿;
(7)送检样品的自检报告;
(8)饲喂效果报告。
(9)申请新饲料添加剂、新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还应当提供农业部核发的新饲料添加剂、新添加剂预混合饲料证书。
第六条 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委托省级以上饲料质量检测机构对产品质量进行复核检验。饲料质量检测机构应当按饲料管理部门的规定出具检验报告。
(1)饲料管理部门和饲料质量检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责任为申请者提供的资料和样品保守技术秘密。
第七条 取得新饲料添加剂、新添加剂预混合饲料证书的产品实行试产期,试产期二年。试产期内,由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核发试生产产品批准文号。
(1)试生产产品批准文号有效期为二年。有效期满需继续生产的,企业应当在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内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申请,经审查符合规定的,核发正式批准文号。
第八条 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需继续生产的,企业应当在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内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第九条 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格式为:
(1)×饲添字(××××)××××××
(2)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格式为:
(3)×饲预字(××××)××××××
(4)×:为核发产品批准文号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新饲料添加剂试产期内生产的产品,在"字"前加:"试"字(见附表)。
(5)(××××):年份;××××××:前三位表示本辖区已获产品批准文号企业的固定编号,后三位表示该企业已获得产品批准文号的产品序号。
第十条 产品批准文号限于批准的企业在其批准的产品上使用。企业名称或产品名称改变的,产品异地生产的,企业应当重新办理产品批准文号。禁止企业以"联营"等形式与其它企业共用一个产品批准文号;禁止总(母)公司与分(子)公司之间共用一个产品批准文号;
(1)禁止假冒、伪造、转让或者买卖产品批准文号;
(2) 禁止使用文件号或其他编号代替、冒充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产品批准文号失效。企业需继续生产的,应当重新办理产品批准文号。
(1) 产品技术指标改变的;
(2) 产品批准文号逾期的;
(3) 取得产品批准文号的产品两年未生产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原核发文号机关注销产品批准文号,并予公告;违反《条例》规定的,按照《条例》的规定处罚;受到吊销生产许可证处罚的,同时吊销产品批准文号。
(1) 转让批准文号的;
(2)连续两次监督抽查检验质量不合格的;
(3)申请产品批准文号时弄虚作假的。
第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其它规定的,按《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罚。
第十四条 核发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及产品质量复核检验收费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农业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违反新饲料标签法怎么处罚
吊销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凡特施特有相关了解。朋友想办个饲料加工厂,请问要办甚么手续?
如果你朋友想办饲料加工厂,首先应到当地农业机关进行资质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以到工商部门进行企业登记,再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即可。法律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九条设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厂房、设备、工艺及仓储设施;
(二)有与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专职技术人员;
(三)有必要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检验人员和检验设施;
(四)生产环境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要求;
(五)污染防治措施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
经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饲料管理部门按照权限审查,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方可办理企业登记手续。
规模养猪不用青饲料只用全价饲料能有多大利润,该怎么养?请教有经验的朋友,谢谢!
我们有科学养猪实用技术视频培训录像讲座。可以很好的解决你提的问题。如需请和我们联系请问办饲料厂需要些什么手续啊
你说的情况如果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具体程序是: 第一步:个体工商户需要名称的,应先到工商部门办理名称预先登记。同时领取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第二步:按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向所在地县级环保部门和农业部门申请办理审批手续. 第三步:递交申请材料,办理营业执照.交纳登记费并领取执照。 特别提请注意: 1.个体工商户一般应由经营者本人办理有关手续;本人不能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应出具《委托书》。 2、办理时随身携带***。 3、是自己房子的带上宅基地或房产证证明,租赁房屋的还要提交租房协议。 个体工商户的登记各地情况不同,有的由县工商局直接登记。有的由所在地工商所登记,但一般都要经所在地工商所初审。所以你可以先到乡(镇)工商所申请登记。 营业执照的收费标准 1.设立登记注册费20元; 2、执照副本每份收取工本费3元。 下岗人员办理个体工商户,提交《再就业优惠证》复印件或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可免交登记费。 营业执照办好后就可以开业经营。 然后办理税务登记证。 如果想申请办公司,程序如下: 一、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首先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二、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公司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条规定所列条件之日起10日内,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及其有关规定,作出核准或者驳回决定,决定核准的,发给《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四、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六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五、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饲料加工企业提交所在地环保部门和农业部门审批手续.)逾期申请设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报批准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报批。 六、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当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授权的本级人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作为申请人,申请设立登记。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盖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复印件(本人签字); (三)公司章程; (四)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一人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两人以上五十人以下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 (五)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六)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明; (七)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八)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明; (九)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十)公司住所证明;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十二)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七、公司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按规定提交的全部文件、**后,发给申请人《公司登记受理通知书》,对文件、**依法进行审查,并在15日做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 八、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准予核准登记,并告知申请人自决定准予核准登记之日起10日内,领取营业执照。 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准登记,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通知申请人,发给《公司登记驳回通知书》,退回申请人提交的文件、**。 九、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并发给营业执照后,公司即告成立,可以开业。 注册完毕后你还有以下事情要做: 凭营业执照到**局备案开公章,到技术监督局办代码证,到税务局办税务登记证领取**,到银行开基本帐户把资金由验资帐临时户转基本帐户使用.现在办个生物饲料添加剂厂手续如何办理?
首先是到工商局注册营业执照。一次到税务局税务登记证。第三。建立厂部和各种机构。主要是技术部门,搭建工厂的管理班子。最后招聘工人即可生产营业供参考。办理“饲料生产许可证”需要哪些手续?
申请饲料厂的生产许可证的流程如下;一、生产许可证申请
1、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必须填写统一格式的《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四份,报质量技术监督局业务科。
2、企业应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例行(型式)检验报告;
(3)环保、卫生证明等。
3、质量技术监督局业务科将所有资料初审合格后,将申请资料报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科,由市局统一安排初审和检查。
4、市局初审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生产许可证受理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企业的申请材料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发放《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三、生产许可证现场审查
1、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和封样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在受理申请后2个月内组织对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并现场抽封样品。省许可证办公室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材料汇总,并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审查部。审查部自收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报送材料之日起45日内完成企业生产条件抽查和材料汇总,并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全国许可证办公室;
2、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由审查部组织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和封样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在受理企业申请后15日内将相关材料转交审查部。审查部自接到省许可证办公室报送的材料之日起2个月内组织对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并现场抽封样品。审查部自收到省许可证办公室报送的材料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全国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3、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审查工作由审查组承担,审查组实行组长责任制,审查组对审查报告负责;
四、生产许可证样品检验
申请取证企业应当在封样15日内将样品送达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机构受到样品后,应当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检验,并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工作。标准中对产品检验有特殊要求的,按标准规定进行。产品检验周期超过第十四条规定的材料报送时限时,材料报送时间以检验完成时间为准。
五、生产许可证程序
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自接到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部汇总的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名单和有关材料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审定。经审定,符合发证条件的,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将上报材料退回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审查部并告知企业。
办理“饲料生产许可证”需要哪些手续?
申请饲料厂的生产许可证的流程如下;一、生产许可证申请
1、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必须填写统一格式的《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四份,报质量技术监督局业务科。
2、企业应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例行(型式)检验报告;
(3)环保、卫生证明等。
3、质量技术监督局业务科将所有资料初审合格后,将申请资料报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科,由市局统一安排初审和检查。
4、市局初审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生产许可证受理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企业的申请材料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发放《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三、生产许可证现场审查
1、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和封样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在受理申请后2个月内组织对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并现场抽封样品。省许可证办公室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材料汇总,并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审查部。审查部自收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报送材料之日起45日内完成企业生产条件抽查和材料汇总,并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全国许可证办公室;
2、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由审查部组织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和封样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在受理企业申请后15日内将相关材料转交审查部。审查部自接到省许可证办公室报送的材料之日起2个月内组织对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并现场抽封样品。审查部自收到省许可证办公室报送的材料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全国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3、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审查工作由审查组承担,审查组实行组长责任制,审查组对审查报告负责;
四、生产许可证样品检验
申请取证企业应当在封样15日内将样品送达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机构受到样品后,应当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检验,并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工作。标准中对产品检验有特殊要求的,按标准规定进行。产品检验周期超过第十四条规定的材料报送时限时,材料报送时间以检验完成时间为准。
五、生产许可证程序
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自接到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部汇总的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名单和有关材料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审定。经审定,符合发证条件的,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将上报材料退回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审查部并告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