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养殖艺技术网的小编给各位分享海洋不用投食的养殖项目的养殖知识,其中也会对如果捕捞深海鱼,能不能进行人工养殖?为什么?(哪些深海鱼不可以人工养殖)进行专业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如果捕捞深海鱼,能不能进行人工养殖?为什么?
深海鱼一直生活在深海中,受到液体压强较大,为了生存体内存在压强和外界水压相当!一旦离开深水,体内压强大于外界压强,鱼类就会死亡!
皮皮虾的养殖方法
皮皮虾的养殖方法分为以下几步:
1、选种
亲虾蛄可选择人工养殖或自然海区已交配的雌口虾蛄。宜选择体长在11厘米以上、体重在30克以上的。另外收购亲虾蛄时,要注意虾蛄离水时间要短,性腺发育程度较好,身体健壮,附肢齐全,无伤痕,活力强,体色鲜艳,对外来**反应敏感。
2、运输
亲虾蛄收购后应尽快运至育苗厂,放入池中暂养培育。运输方式有活水船运输、尼龙袋充氧运输,干法保湿运输和帆布桶带水运输等。
3、育苗
亲虾蛄首先经200×10⁻⁶的甲醛药浴3分钟后,选附肢齐全、活泼的放入事先消毒处理过的水泥池(9米×4米×1.2米),加入经过滤的清新海水,充气,使其恢**力并暂养~30天,投喂少量新鲜的沙蚕、小虾、杂色蛤肉等,使性腺进一步育肥。
4、水质管理
水体保持溶氧在5ml/L以上,日换水1/4~1/3,透明度在30~50厘米。口虾蛄属变温性凶猛的甲壳动物,其生长发育和生命活动直接受环境水温的影响。一般来说,培育时,水温控制在20~30℃。在水温25~30℃下,卵从受精至孵出幼体,需7~15天。
5、精心投饵
投喂饲料的时候,可以备一些碾碎的田螺或者是河蚌肉。除此之外还要加入适当的植物性饲料,比如说皮肤玉米,豆泊,麦子等等再加入专门喂养皮皮虾的配合饲料。每天投喂的数量都要以吃饱吃完,而且没有残留为标准。
扩展资料
皮皮虾幼体培育注意事项:
1、幼体密度
由于其个体较大,故培育密度不宜过高。合理密度为:Ⅰ相幼体10万~15万尾/米³左右;Ⅱ相幼体5万~7万尾/米³;Ⅲ相幼体1万~2万尾/米³。
2、水温调节
虾蛄的假蚤状幼体在水温为20~30℃时都能正常发育,但在适温范围内,随着水温升高,幼体发育有加快趋势。因而,在整个幼体培育期,水温宜控制在25~30℃,并水温以逐步提高为佳。
3、盐度调节
虾蛄幼体对盐度的适应性较广,对各个海区的海水基本能适应。在育苗时盐度以13‰~33‰为宜。
4、充气量调节
育苗池中的散气石以1~1.5个/㎡为度。充气量Ⅰ相幼体期为小波状,Ⅱ相幼体期为波浪状,Ⅲ相幼体期为沸腾状。
5、水质调节
育苗海水需经沉淀、沙滤处理,每天或隔天池底吸污,有利于水质的稳定。
6、光照调节
虾蛄的假蚤状幼体对一定的光强(100~1000勒)有较强的趋光性,但对强光(>1500勒)则表现为背光性。因而,育苗时宜采取遮光措施。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皮皮虾
海参哪种比较好
海参哪一种海参比较好,怎么挑选和区别好坏?养金鱼有什么小窍门?
1、选鱼刚学养鱼有一个技术积累的过程,不一定选完美的鱼,而要买便宜的鱼,当然买健康鱼这一点是一定不能忽略的。健康的鱼在水体的中下层游动、觅食且争食,游姿自然、悠闲,尾鳍清澈透明、飘逸,同其它鱼合群。
建议新手选择的金鱼:草金鱼、琉金、狮头、蝶尾等常见品种。
2、选鱼缸
养金鱼前先要准备好一个体积不能太小的鱼缸,这主要根据你所养金鱼的大小和数量多少来决定的。在较大的空间内金鱼比较活跃,体色较鲜艳。所以至少保证3升水养1厘米长的鱼,例如100升水,可喂养10厘米的鱼3条。
3、调水
金鱼可以在很宽的温度范围内生存,冬天在冰层以下仍可维持生命,大热天只要不在烈日下爆晒也能正常生活,但是如果急剧改变温度,就会导致生病或死亡。
准备给金鱼用的新水,要先存放一两天,称为晒水。晒水的目的是为了去除水中氯气和让水温与室温接近。
4、新鱼入缸
金鱼刚买回来不要急于入缸,要先将装鱼的塑料袋放入鱼缸20至30分钟后再打开,让缸水分几次倒流入袋中,让鱼儿逐步适应新“家”的水温、水质。如有灯光照射,应将灯光关掉,在黑暗中鱼儿比较安静,不易受惊。
5、换水
不能一次换水过多,可换去五分之一或四分之一,否则水质突然变化,金鱼会无法适应而得病,甚至突发死亡。
6、喂食
每天投喂次数只需1—2次,每次投喂量宜在30分钟内吃完。*雨天少喂,晚间不喂。可根据鱼粪的颜色来分辨别金鱼饥饱和消化吸收情况:鱼粪呈绿色、棕色或黑色者,表示鱼体摄食适合,吸收良好;如果鱼粪呈白色,则表明鱼食过饱。
7、日常管理
饲料要清洁。喂饲了不洁鱼食,极易导致鱼病的发生。若是活食建议购买由专业公司生产的品牌冷冻新鲜食料,如血红虫、丰年虾等,再辅以豆类及蔬菜,以维持全面的营养。面包虫也是金鱼喜爱的活食,营养价值也高,也可以适当投喂。
水质要清洁。金鱼进食量大,消耗大量氧气及排出大量废物对水产生污染并滋生病菌。为了保持水的清洁,可安装过滤器,每周抽除排泄物和残饵的同时换去五分之一的旧水。
水产养殖企业频频亏本,是不会养还是不会管
因素太多,市场波动,技术攻克,制度管理,市场开发,资金支撑,自然环境等等!水深为两米的池塘可以养泥鳅吗?
不可以,水太深了。望采纳!养殖户为什么要给鱼虾等等喂避孕药
问题一:为什么要给鱼吃避孕药避孕药属于激素类药物,一些无良的养鱼人喂鱼避孕药,可以让鱼长得快。但是人吃了以后不好,特别是想要孩子的女性吃了会影响受孕。
问题二:为什么养鱼的人要给鱼喂避孕药
听谁胡说的,一群不懂的人乱造谣。
问题三:为什么卖鱼的人要给鱼喂避孕药?
避孕药是为人类研制发明的,鱼的生理构造,激素分泌和生育过程都和人不一样,鱼吃人类的避孕药是不会有避孕效果的。但是避孕药里的某些成分(我不知道是哪些)福对鱼的生长是有**作用的。吃这样的鱼对身体应该没有好处
问题四:为什么鱼要吃避孕药?
因为有激素啊,鱼吃了后就只长肉了
记得采纳啊
问题五:现在养鱼的越来越多,听到好多人说鱼是喂避孕药的真有这种事情吗
我为你查询了相关资料 整理如下 :
聚焦舌尖上的安全
·解答
■生活报记者 冯耀华
核心提示
从1998年开始,关于“避孕药养鱼”的说法在全国蔓延开来,十几年过去了,这一说法在民间依然有许多人对此将信将疑。昨日,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广西活动中,广西水产畜牧兽医局有关专家再次就这一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澄清。
传言
“避孕药养鱼”
一传16年
关于避孕药“喂”大的动物,最出名的是“避孕药鳝鱼”,这个说法从1998年开始,并且历久不衰,之后,这个说法渐渐扩散开来,最后,泥鳅、罗非鱼、虾、蟹和甲鱼等水产品也一并受到牵连。
网传的说法有两种,一种是说,在蟹产卵时喂避孕药,这样母蟹不会变瘦,蟹苗更容易长大。给虾喂避孕药,是为了不让其产卵,促使其快速生长。另一种说法是,给泥鳅、黄鳝喂避孕药,给罗非鱼喂避孕药,是为了雌雄性转换,母的变成公的,从而能长得更快更肥,尽快上市。
辟谣
专家驳斥
网上说法
广西水产畜牧兽医局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负责人介绍,网传的这些说法看似有道理,其实仔细推敲起来,尤其是从养殖户追求经济效益的效果来看,给这些水产品喂食避孕药不但达不到他们要的效果,反而是“偷鸡不成蚀把米”的行为,根本是得不偿失。
对于泥鳅、罗非鱼、虾、蟹和甲鱼使用避孕药一说,专家也一一驳斥这些谣言(关于避孕药喂鳝鱼昨日已刊登)。
神一般的
国家海洋渔业局!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1号 邮编:100860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的全文
第一条为了,维护海域使用秩序,保障海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以下简称《海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海域使用权的申请审批、招标、拍卖、转让、出租和抵押,适用本规定。第三条使用海域应当依法进行海域使用论证。第四条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涉及海域使用的,应当由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就其使用海域的事项在项目审批、核准前预先进行审核(以下简称用海预审)。地方人民**或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涉及海域使用的,应当由地方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就其使用海域的事项在项目审批、核准前预先进行审核。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海域使用申请的受理、审查、审核和报批。有审批权人民**的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海域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批准用海人民**的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海域使用权转让、出租和抵押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使用海域应当依法进行海域使用论证。市、县两级人民**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选划的养殖区进行整体海域使用论证。单位和个人申请养殖用海时不再进行海域使用论证。但围海养殖、建设人工渔礁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审批的养殖用海项目等除外。第七条通过申请审批方式取得海域使用权的,申请人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海域使用论证。通过招标、拍卖方式取得海域使用权的,组织招标、拍卖的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海域使用论证。第八条海域使用论证资质单位应当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担论证项目,并对论证结果负责。海域使用论证资质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和技术人员须持证上岗。海域使用论证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分级标准由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九条海域使用论证应当客观、科学、公正,并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应当符合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写大纲要求。第十条有审批权人民**的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组织专家对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有效期三年。海域使用论证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由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一条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海域的,申请人应当在项目审批、核准前向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海域使用申请,取得用海预审意见。地方人民**或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海域的,用海预审程序由地方人民**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自行制定。第十二条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的用海项目审理程序,进行受理、审查、审核,出具用海预审意见。第十三条建设项目经批准后,申请人应当及时将项目批准文件提交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收到项目批准文件后,依法办理海域使用权报批手续。第十四条用海预审意见有效期二年。有效期内,项目拟用海面积、位置和用途等发生改变的,应当重新提出海域使用申请。 第十五条受理海域使用申请的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为受理机关;有审批权人民**的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为审核机关;受理机关和审核机关之间的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为审查机关。第十六条下列项目的海域使用申请,由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受理:(一)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海域以外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海域的项目;(三)国防建设项目;(四)油气及其他海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项目;(五)国家直接管理的海底电缆管道项目;(六)国家级保护区内的开发项目及核心区用海。上述规定以外的,由县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受理。跨管理海域的,由共同的上一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同一项目用海含不同用海类型的,应当按项目整体受理、审查、审核和报批。第十七条申请使用海域的,提交下列材料:(一)海域使用申请书;(二)申请海域的坐标图;(三)资信等相关证明材料;(四)油气开采项目提交油田开发总体方案;(五)国家级保护区内开发项目提交保护区管理部门的许可文件;(六)存在利益相关者的,应当提交解决方案或协议。第十八条受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组织现场调查和权属核查,并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查:(一)项目用海是否符合海洋功能区划;(二)申请海域是否设置海域使用权;(三)申请海域的界址、面积是否清楚。必要时受理机关应当对项目用海内容进行公示。符合条件需要报送的,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送审查机关;符合条件不需要报送的,受理机关依法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依法告知申请人。第十九条审查机关在收到受理机关报送的申请材料后十日内,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查后,提出审查意见报送上级审查机关或审核机关:(一)项目用海是否符合海洋功能区划;(二)申请海域是否计划设置其他海域使用权;(三)申请海域是否存在管辖异议。第二十条审核机关对报送材料初步审查后,通知申请人开展海域使用论证、提交相关材料;收到论证报告后,组织专家评审;必要时征求同级有关部门的意见。第二十一条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的项目用海,由其征求项目所在地省级人民**的意见;县级以上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并报国务院审批的项目用海,经审核报省级人民**同意后,报至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第二十二条审核机关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查:(一)申请、受理和审查是否符合规定程序和要求;(二)是否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和相关规划;(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四)是否影响国防安全和海上交通安全;(五)申请海域是否计划设置其他海域使用权;(六)申请海域是否存在管辖异议;(七)海域使用论证结论是否切实可行;(八)申请海域界址、面积是否清楚,有无权属争议;对符合条件的,提请同级人民**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依法告知申请人。第二十三条海域使用申请经批准后,由审核机关作出项目用海批复,内容包括:(一)批准使用海域的面积、位置、用途和期限;(二)海域使用金征收金额、缴纳方式、地点和期限;(三)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和领取海域使用权证书的地点和期限;(四)逾期的法律后果;(五)海域使用要求;(六)其他有关的内容。审核机关应当将项目用海批复及时送达海域使用申请人,并抄送有关人民**及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第二十四条海域使用申请人应当按项目用海批复要求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领取海域使用权证书。海域使用权证书是海域使用权的法律凭证。第二十五条海域使用权期限届满需要续期的,海域使用权人应当至迟于期限届满前两个月向审核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海域使用权续期申请;(二)海域使用权证书;(三)资信等相关证明材料;第二十六条因企业合并、分立或者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变更海域使用权人的,应当向审核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海域使用权变更申请;(二)海域使用权证书;(三)海域使用金缴纳凭证;(四)企业合并、分立或者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的有关证明文件;(五)存在出租、抵押情况的,应当提交租赁、抵押协议;(六)相关资信证明材料。第二十七条海域使用权人不得擅自改变经批准的海域用途;确需改变的,应当以拟改变的海域用途按审批权限重新申请报批。第二十八条审核机关收到海域使用权续期、变更申请后,应当在二十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原批准用海的人民**审批。续期、变更申请批准后的,由审核机关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发证;不予批准的,审核机关依法告知申请人。 第二十九条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有计划地进行。第三十条同一海域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海意向人的,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方式出让海域使用权。除下列情形外,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采取招标、拍卖方式出让海域使用权:(一)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二)国防建设项目;(三)传统赶海区、海洋保护区、有争议的海域或涉及公共利益的海域;(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一条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海洋功能区划、海域使用论证结论、海域评估结果等,制定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方案,报有审批权的人民**批准。涉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应当征求意见。第三十二条有审批权的人民**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应当根据批准的招标、拍卖方案编制招标、拍卖文件,发布招标拍卖公告。第三十三条标底、底价应当根据海域评估结果等确定,不得低于按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确定的海域使用金、海域使用论证费、海域测量费和海域评估费等费用总和。标底、底价在招标、拍卖活动过程中应当保密,且不能变更。第三十四条以招标、拍卖方式确定中标人、买受人后,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和中标人、买受人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按规定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标人、买受人应当持价款缴纳凭证和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领取海域使用权证书。第三十五条中标人、买受人支付的履约保证金,抵作成交价款;未按成交确认书的要求缴纳成交价款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确认书无效。其他投标人、竞买人支付的履约保证金,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招标、拍卖活动结束后五日内退还。第三十六条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活动结束后十日内公布招标、拍卖结果。 第三十七条海域使用权有出售、赠与、作价入股、交换等情形的,可以依法转让。第三十八条转让海域使用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开发利用海域满一年;(二)不改变海域用途;(三)已缴清海域使用金;(四)除海域使用金以外,实际投资已达计划投资总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五)原海域使用权人无违法用海行为,或违法用海行为已依法处理。第三十九条转让海域使用权的,转让双方应当向原批准用海的人民**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海域使用权转让申请;(二)转让协议;(三)海域使用权证书;(四)用海设施所有权的合法证明材料;(五)受让方资信证明材料;(六)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书面材料。第四十条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收到转让申请材料后,十五日内予以批复。批准的,转让双方应当在十五日内办理海域使用权变更登记,领取海域使用权证书。不予批准的,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告知转让双方。海域使用权转让时,其固定附属用海设施随之转让。固定附属用海设施转让时,其使用范围内的海域使用权随之转让。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十一条海域使用权出租的,承租人应当按照海域使用权证书确定的面积、年限和用途使用海域。海域使用权出租、抵押时,其固定附属用海设施随之出租、抵押,固定附属用海设施出租、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海域使用权随之出租、抵押。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海域使用权取得时免缴或者减缴海域使用金的,补缴海域使用金后方可出租、抵押。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域使用权不得出租、抵押:(一)权属不清或者权属有争议的;(二)未按规定缴纳海域使用金、改变海域用途等违法用海的;(三)油气及其他海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四)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认为不能出租、抵押的。第四十三条海域使用权出租、抵押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到原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第四十四条海域使用论证资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暂停执业、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的处理,给国家或者委托人造成损失的,海域使用论证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赔偿:(一)越级或超越证书规定范围承担论证项目;(二)在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中使用虚构或者明显失实的数据资料;(三)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严重失实;(四)其他虚构事实、隐瞒**的行为。第四十五条未经批准改变海域使用用途的,依照《海域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处理。第四十六条未经批准擅自转让海域使用权的,没收非法所得;有非法新建用海设施的,限期拆除,逾期拒不拆除的,依照《海域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处理。第四十七条超面积填海的,收回非法所填海域,并处非法占用海域应缴纳海域使用金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第四十八条未经登记擅自出租、抵押海域使用权,出租、抵押无效。第四十九条投标人、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中标、买受结果无效;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的;(二)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中标或者买受的。第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相应责任:(一)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使用海域的;(二)不按海洋功能区划批准使用海域的;(三)违反本规定颁发海域使用权证书的;(四)颁发海域使用权证书后不进行监督管理的;(五)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六)对含不同用海类型的同一项目用海,分解受理、审查、审核和报批的;(七)泄露、变更标底、底价的;(八)未按规定时间退还履约保证金的。第五十一条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填海造地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应当进行海域使用动态监测。审核机关应当对填海造地项目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填海造地项目的竣工验收程序另行规定。第五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所辖海域内的海域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并建立公开查询机制。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海域使用统计工作,并定期发布海域使用统计信息。第五十四条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写大纲的内容、海域使用权证书以及本规定需要的文书格式由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本规定要求提交的海域使用申请书、海域使用权续期申请或者变更申请一式五份。第五十五条本规定自。2002年国家海洋局发布的《海域使用申请审批暂行办法》(国海发[2002]5号),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废止。海洋经济学和渔业资源与环境哪个专业更好一点?
我国是海洋大国,也是海洋经济强国。海洋为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巨量的资源。海洋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贡献率越来越大,是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的极为重要的条件和最强有力的基本支持领域。海洋经济学,包括海洋经济学的形成与发展、海洋生产力、海洋生产关系 海洋经济活动。海洋产业经济,包括海洋产业结构、海洋水产业、海洋工业、海洋服务来和海洋未来产业。海洋区域经济,包括海洋经济区划、海岸带经济、海岛经济,海洋专属经济区与**架经济和大洋经济。海洋可持续发展经济,包括海洋可持续发展战略、海洋生态环境资源经济、海洋科技文化教育经济、海洋市场经济和海洋经济管理。
海洋经济学专业:依托海洋资源,面向海洋世纪,系统培养文理交叉、拥有经济学基本原理和海洋经济理论基础,熟练掌握海洋经济国际合作业务的基本技能和技巧,通晓国际贸易规则与惯例,掌握经济学基本原理和方法,擅长港口航运物流经济,熟悉国际海洋经济学发展的前沿学科与热门问题进行及时的**研究。
海洋经济学分配去向主要有国家海洋局、海洋研究机构、经济学研究单位、海洋院所、地方海洋管理部门、基层**部门等等。
渔业资源与环境专业性更强,学习面起来更窄,分配去向当然就少一些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