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养殖艺技术网的小编给各位分享残疾标准有什么规矩吗的养殖知识,其中也会对残疾标准有什么规定(评残疾标准是怎么评的)进行专业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残疾标准有什么规定
一、残疾标准有什么规定1、残疾有6种,具体如下:(1)视力残疾:分盲和低视力两类;(2)听力残疾;(3)言语残疾;(4)智力残疾;(5)肢体残疾;(6)多重残疾:凡是两种以上残疾的为多重残疾。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条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二、精神残疾类别划分有什么1、精神残疾一级:适应行为严重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忽视自己的生理、心理的基本要求。不与人交往,无法从事工作,不能学习新事物。需要环境提供全面、广泛的支持,生活长期、全部需他人监护。2、精神残疾二级:适应行为重度障碍;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基本不与人交往,只与照顾者简单交往,能理解照顾者的简单指令,有一定学习能力。监护下能从事简单劳动。能表达自己的基本需求,偶尔被动参与社交活动;需要环境提供广泛的支持,大部分生活仍需他人照料。3、精神残疾**:适应行为中度障碍;生活上不能完全自理,可以与人进行简单交流,能表达自己的情感。能**从事简单劳动,能学习新事物,但学习能力明显比一般人差。被动参与社交活动,偶尔能主动参与社交活动;需要环境提供部分的支持,即所需要的支持服务是经常性的、短时间的需求,部分生活需由他人照料。4、精神残疾四级:适应行为轻度障碍;生活上基本自理,但自理能力比一般人差,有时忽略个人卫生。能与人交往,能表达自己的情感,体会他人情感的能力
残疾标准
凭残疾的标准如下:1、一级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二级伤残,社会交往极度困难;3、**伤残,不能完全**生活社会交往困难;4、四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5、五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6、六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7、七级伤残,社会交往降低;8、八级伤残,社会交往受约束。二、残疾证办理需要条件如下:1、视力残疾,双眼必须是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力者;2、听力残疾,双耳必须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3、言语残疾,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而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必须明确病因,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4、精神残疾,精神病患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者;5、智力残疾,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适应行为障碍者;6、肢体残疾,肢体残缺、畸形、麻痹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对因病或因交通、工伤、意外等事故造成的肢体伤害的残疾评定,必须在最终治疗结束后经过一年以上功能锻炼不能恢复的。
评残疾标准是怎么评的
【法律分析】伤残等级评定的标准按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一共分为一到十级,符合伤残等级评定的标准是一到四级为劳动力已经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到六级的劳动者为大部分的丧失劳动能力,七到十级的劳动者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具体涉及每一个等级评定必须以**受损的严重性,有无因为导致的功能障碍或并发后遗症,且是否需要依赖医疗等。一级:**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级:**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级:**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级:**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级:**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级:**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级:**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级:**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级:**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级:**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条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第三条 残疾人在**、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禁止侮辱、侵害残疾人。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残疾人人格。第四条 国家采取辅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减轻或者消除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保障残疾**利的实现。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领导,综合协调,并将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国务院制定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使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县级以上人民**负责残疾人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事业的工作。各级人民**和有关部门,应当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的意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残疾人工作。第六条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残疾人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对涉及残疾**益和残疾人事业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的意见。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有权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残疾**益保障、残疾人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