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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液压支架操作质量标准有哪些
1.初撑力不低于规定值的80%;
2.支架要成一条直线,其偏差不超过±50mm,拉钢丝管理;中心距按照设计要求,偏差不吵过±100mm;
3.支架与输送机的垂直误差小于±5°;
4.支架要垂直于顶板,倾斜小于±5°,支架要与顶板接触严密,不得空顶,如果有空顶,必须备好顶板;
5.要及时擦顶移架,端面距要符合设计和安全规程要求规定;
6.直接爱顶梁要与顶板平行支设,其最大仰俯角不超过7°;
7.支架完好,不漏液,无窜液,密封不失效;
8.支架编号管理,支架内无浮煤、浮矸堆积,立柱和千斤顶港口断面无煤尘;
9.相邻支架无明显错差,错差高度严禁超过侧护板高度的2/3.
煤矿开采常用到的液压支架类型有哪几种?
一个煤矿综采工作面所用的液压支架,根据每个煤矿的采高、坡度、矿质结构、环境不同设计使用的液压支架类型也不同。
经常见的液压支架主要有掩护式、支撑掩护式、放顶煤液压支架。但是要细分的话还有其它多种架型如铺网、薄煤层、大倾角、充填式、端头液压支架、超前液压支架等等。但以支护工作面顶板主要结构形式不外乎掩护式、支撑掩护式、放顶煤液压支架这三种用的最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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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会检修液压支架
郑煤机、林州重机、平顶山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它公司,最好还是联系支架原生产单位,可以使你的问题简单
液压胶管总成的国家标准号是什么?
一:液压胶管总成的执行标准:
液压软管国内和外贸中经常用到的标准包括 DIN、SAE、ISO和GB/T标准;
钢丝编织液压软管的标准为: DIN EN 853、SAE J517、GB/T 3683-2011、ISO1436;
钢丝缠绕液压软管的标准为: DIN EN 856、SAE J517、GB/T 10544-2003、ISO3862。
二:液压胶管别名液压油管、液压软管、高压胶管、液压管、钢丝高压管、钢丝编织胶管钢丝缠绕胶管,一般分为钢丝编织液压胶管和钢丝缠绕液压胶管,英文名称Hydraulicrubberhose。
税务登记流程
一、办理程序:
(一) 申请
企业及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行政审批中心国税登记窗口提供办理税务登记手续的相关资料,在申请人资料提供正确齐全的前提下,由窗口工作人员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资料录入打印《税务登记表》,并经纳税人确认签字后留存。
(二)受理审核
1、审核纳税人是否属于本辖区管理,对于不属于本辖区管理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纳税人到管辖地税务机关办理登记;
2、审核纳税人附报资料是否齐全,《税务登记表》(不含个体工商)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
3、审核纳税人《税务登记表》填写内容与附报资料是否一致,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核对后原件返还纳税人;
4、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三)核准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并核发税务登记**。
二、纳税人在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和资料:
(一)单位纳税人登记提供以下**和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原件及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注册地址和实际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需提**权证明的复印件;如实际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的,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4、公司章程复印件;
5、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
7、纳税人跨区(市)设立的分支机构或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办理税务登记时,应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8、改组改制企业应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
(二)个体工商户登记提供以下**和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原件及其复印件;
2、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个体工商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业主***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
4、注册地址和实际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需提**权证明的复印件;如实际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的,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5、个体工商户跨区(市)设立的分支机构或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办理税务登记时,应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扩展资料:税务登记是整个税收征收管理的起点。
税务登记范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
2、非从事生产经营但依照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
3、扣缴义务人: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国家机关除外),应当办理扣缴税款登记。享受减免税待遇的纳税人需要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及使用:
(1)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提供税务登记**:
1、开立银行账户;
2、领购**。
(2)纳税人办理其他税务事项时,应当出示税务登记**:
1、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2、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3、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4、办理停业、歇业;
5、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参考资料:税务登记-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