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养殖艺技术网的小编给各位分享发货运输管理标准有哪些的养殖知识,其中也会对什么是成品发货出库管理制度?(成品出库原则)进行专业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什么是成品发货出库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满足客户的发货要求,保证发货的及时性、准确性,确保公司发货流程的顺畅。
二、职责与权限
1、跟车业务员负责产品装卸,仓库管理员协助跟车人员装卸产品及点数。跟车人员根据送货单据点数,品种及数量确认无误后,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2、仓库管理员负责办理产品打印送货单,出库手续,按送货单准备好出货产品,并将产品放置在指定位置。
3、快递公司由仓库管理员联系;外发物流公司、短途由跟车人员及司机负责产品运输。
三、发货流程
1、业务员按合同或客户要求的发货信息,将送货客户、交货日期、订单号、产品编码、数量、备品告知仓库进行备货。
2.出货前如因缺货、质量问题或其它异常情况仓库要及时告知业务部相关人员,及时反馈客户,以便客户做相应的变更。
3.确保产品质量、数量后,仓管员将送货数量等信息进行记录,确保帐目的准确性。填写送货单,公司领导签字审核,业务部及跟车人员签字确认。送货单一式四联,仓库一联、财务一联,回单一联,客户一联。
4.业务员负责通知物流公司或司机提货、送货。货运期间,业务员要与物流公司保持联系,保证货物能够顺利送达。产品送达后,物流货运单、回单等原始单据要保留其全。
5. 如需开具**,要提供客户所需**明细给财务部开具。货物送达后,跟车人员要**付款。
6.货物送达后,客户反映产品质量问题,跟车人员要及时沟通、反馈给相关负责人批准进行处理。
7.样品出库:业务员到财务部领取送货单,做好领用登记,手写送货单。送货单上一定要注明:收货客户、货名及规格、数量、金额、送货人签字(不可代签),如果是免费样品,送货单上一定要注明。凭送货单开具出库单,送货人签字,仓库主管审核,办理出库。
大件运输的管理办法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管理和危险品运输一样重要,提高运输质量,保证运输安全,保护合法经营,维护运输市场秩序,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对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大型物件的货物的标准要规范:(一)货物外型尺寸:长度在14米以上或宽度在3.5米以上或高度在3米以上的货物;(二)重量在20吨以上的单体货物或不可解体的成组(捆)货物。道路大型物件运输是指在中国境内道路上运载大型物件的运输。第三条 凡在中国境内从事道路大型物件运输均应遵守本办法。第四条 各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是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的主管部门,并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大型物件分级第五条 大型物件,按其外形尺寸和重量(含包装和支承架)分成四级:(一)一级大型物件是指达到下列标准之一者:1、长度大于14米(含14米)小于20米;⒉宽度大于3.5米(含3.5米)小于4.5米;⒊高度大于3米(含3米)小于3.8米;⒋重量大于20吨(含20吨)小于100吨。(二)二级大型物件是指达到下列标准之一者:⒈长度大于20米(含20米)小于30米;⒉宽度大于4.5米(含4.5米)小于5.5米;⒊高度大于3.8米(含3.8米)小于4.4米;⒋重量大于100吨(含100吨)小于200吨。(三)**大型物件是指达到下列标准之一者:⒈长度大于30米(含30米)小于40米;⒉宽度大于5.5米(含5.5米)小于6米;⒊高度大于4.4米(含4.4米)小于5米;⒋重量大于200吨(含200吨)小于300吨。(四)四级大型物件是指达到下列标准之一者:⒈长度在40米及以上;⒉宽度在6米及以上;⒊高度在5米及以上;⒋重量在300吨及以上。第六条 大型物件的级别,按其长、宽、高及重量四个条件中级别最高的确定。 申请与审批第七条 申请从事营业性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的业户,其开业条件必须符合《道路货物运输业户开业技术经济条件(试行)》(交运字〔1993〕531号文)的有关规定。第八条 营业性道路大型物件运输业户,按其设备、人员等条件,分为四类:(类别划分条件见附1)一类 能承运一级大型物件;二类 能承运一、二级大型物件;三类 能承运一、二、**大型物件;四类 能承运一、二、三、四级大型物件。第九条 申请从事营业性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的业户,及已取得营业性道路运输经营资格需增加大型物件运输经营项目的业户,均须按规定向当地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按审批权限,自接到业户书面申请之日起,三十天之内给予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答复。第十条 审批权限:县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一类大型物件运输业户的开业审批;二、三类大型物件运输业户经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设区的市,下同)级交通主管部门审批;四类大型物件运输业户经县、市级交通主管部门逐级审核后,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审批。第十一条 经审核符合《道路运输业户开业技术经济条件》和《道路大型物件运输业户类别划分条件》的,由批准单位发给注明道路大型物件(级别)和限定吨位的《公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第十二条 大型物件运输业户需扩大经营范围,经营更高类别的大型物件运输的,须按本办法第九、十、十一条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第十三条 非营业性运输单位从事一次性道路大型物件运输,须向当地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运输管理部门对申请单位的设备情况、人员技术力量进行审查,经审查批准,方可进行作业。 大型物件运输组织与管理第十四条 大型物件托运人在办理托运时,必须做到:⒈必须向已取得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资格的运输业户或其代理人办理托运;⒉马上在运单上如实填写大型物件的名称、规格、件数、件重、起运日期、收发货人详细地址及运输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凡未按上述规定办理大型物件托运或运单填写不明确,由此发生运输事故的,由托运人承担全部责任。第十五条 大型物件承运人在受理托运时,必须做到:⒈根据托运人填写的运单和提供的有关资料,予以查对核实;⒉承运大型物件的级别必须与批准经营的类别相符,不准受理经营类别范围以外的大型物件。凡未按以上规定受理大型物件托运,由此发生运输事故的,由承运人承担全部责任。第十六条 承运人应根据大型物件的外形尺寸和车货重量,在起运前会同托运人勘察作业现场和运行路线,了解沿途道路线形和桥涵通过能力,并制定运输组织方案。涉及到其他部门的应事先向有关部门申报并征得同意,方可起运。第十七条 大型物件运输的装卸作业,由承运人负责的,应根据托运人的要求、货物的特点和装卸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由托运人负责的,承运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将车开到装卸地点,并监装、监卸。在货物的装卸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车货损失或第三者损失的,由承担装卸的一方负责赔偿。第十八条 运输大型物件,应按有关部门核定的路线行车。白天行车时,悬挂标志旗;夜间行车和停车休息时装设标志灯。 收费规定第十九条大型物件运输费用按交通主管部门和物价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由承、托双方协商确定。第二十条 因运输大型物件发生的道路改造、桥涵加固、清障、护送、装卸等费用,由托运人负担。 违章处罚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一)未经批准运输大型物件的,对营业性运输经营者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对非营业性运输者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二)对超越批准类别承运大型物件的运输经营者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三)未装设标志灯(旗)和装设不符要求的,每车次处以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按交通部《道路运输违章处罚暂行规定》给予处罚。 附 则第二十二条使用滚拖方法运输大型物件的运输组织与费用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交通部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1996年3月1日起施行。
运输业务的微观管理主要包括哪几个方面?
运输业务的微观管理,即企业对物品运输过程的管理,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发送管理:托运人应该做好发送前的落实和货源、组织配装、检查包装标志、办理托运手续等一切准备工作;
2、承运人应该做好及时安排运输工具等工作,最终保证衔接工作顺利进行,并按时完成发送任务。
3、运输安全管理:建立和健全各项运输安全制度,并严格执行,努力防止运输事故的发生;
4、一旦发生运输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5、接运管理:接运业务是将到达的物品在办理了交接手续后,及时地接运到指定地点的工作。
6、中转管理:对运输组织管理应该贯彻如下的基本原则:及时、准确、经济、安全
运输企业管理制度是什么?
汽车运输总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努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杜绝或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促进企业稳步发展,现结合总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安全管理包括行车安全管理、劳动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及内部治安管理。
第三条:安全管理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一票否决权。总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必须认真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本规定由总公司安保科负责实施。
第二章 安全管理机构
第五条:总公司安全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安全(消防)生产委员会,总公司内的重大安全问题必须通过安全消防生产委员会研究解决。
第六条:总公司设立安保科为专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检查和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措施,负责安全宣传教育,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第七条:总公司所属各单位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下设安全班组,并且配备(专)兼职安全员。服从安保科在业务上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三章 领导责任制
第八条:总公司总经理为本企业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负责具体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对安全工作负重要责任,其它副总经理协助搞好安全工作,负协调管理责任。
第九条:总公司所属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二级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分管领导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重要责任,如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工伤事故、治安或刑事案件,分管领导必须亲自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并向总公司或有关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第十条:安保科长对安全工作组织综合协调,并在分管经理指导下,负责日常工作贯彻落实。
第十一条: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严格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
第四章 行车安全管理
第一则 驾驶员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驾驶员安全管理实行“严格考核、**审批、持证上岗、共担风险、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十三条:新招录用驾驶员管理:
①招聘驾驶员必须由本人写出申请,经办公室通知,由安保科会同客运分公司、机务科共同考核合格后报总公司研究同意,方可录用。
②录用的驾驶员必须向总公司缴纳10000元安全风险抵押金,如发生事故或违纪违章按有关规定扣除,无上述情况可以退还。同时还须缴纳培训费1500元(不予退还),但对于正式分配或调入的驾驶员一次性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5000元及培训费500元(不予退还),才能成为总公司机动驾驶员,并跟车实习至少一个月后方可顶班或承包车辆。
③录用驾驶员必须认真遵守总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管理,维护总公司利益。
第十四条:车主本人作为驾驶员的,必须向总公司交纳5000风险抵押金,经总公司安保科会同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其准驾证,凭准驾证方可驾驶总公司所属车籍的车辆。
第十五条:承包车主聘请驾驶员上车必须在总公司机动驾驶员中聘请,不准聘请外单位及无机动驾驶员资格的人顶班上车。如私自聘请驾驶员发生事故,其损失概由承包车主承担,公司不预支,不垫付事故费用,原则上不派人参加事故处理。每发现一次私自聘请非机动驾驶员上车顶班的,处以300---500元罚款。
第十六条:总公司所属车主和驾驶员必须签订《行车安全责任状》和《交通事故承付委托书》,未签订合同发生事故的按总损失的10%予以罚款,不享受安全奖,原则上总公司不派人参加事故调处。
第二则 安全行车
第十七条:总公司所属驾驶员必须服从安全管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及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文明行车、严禁“三超”(**、超载、超疲劳),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八条:车辆进、出站必须遵守场区安全管理规定。营运线路单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车辆,不得超过3小时、24小时内累计不得超过行驶8小时。
第十九条:严禁私自带学徒和将车交给无准驾证和证驾不符合人员驾驶。发现一次予以300----500元罚款。
第二十条:驾驶员必须配备和保管好车上消防器材、防冻、防滑及打击车匪路霸器材,且保证完整好用。严禁载客加油,人工直流供油和空档熄火滑行。
第二十一条:营运车辆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高速公路管理办法》及总公司的速控规定。
第二十二条:驾驶员必须自觉做好车辆“三勤三
检”工作,精心爱护,检测维护,使车辆技术状况符合安全要求,避免因机械故障引发事故。同时,要保持良好的车容车貌,接受总公司的车况检查,对隐患要及时整改,坚决杜绝“带病”车行驶,按规定时间检测,凭合格单报班。
第二十三条:站、乘人员必须密切配合驾驶员搞好旅客安全乘车知识宣传,严禁“三品”上车,保证关门起步,停稳开门。车辆启动前,站、乘人员必须检查货、梯、车门等处是否有人。
第二十四条:对违反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的,一次予以罚款50----200元。
第三则 交通事故处理
第二十五条:事故处理一律本着“四不放过”原则。驾驶员发生事故后,应写出事故经过及检讨交安保科,在驾驶员会上作出认识,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承包车主及当事人负责事故处理,如车主在肇事拘留期间由其直系亲属或者委托人负责事故处理,安保科派人协助。如承包车
主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不予配合,总公司安保科有权处理,所有费用由承包车主负责。
第二十六条:承包车主聘请的驾驶员发生行车事故,按照承包车主与被聘请人的协议执行。
第二十七条:二人以上合伙承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承包车主平均承担事故损失(如两人签有安全管理协议,按协议内容承担损失和费用),事故处理预支费用由当事承包车主支付和打借条,事故未结算前总公司借支的费用先扣到承包车辆。
第二十八条:发生违章引起的扣证扣牌由驾驶员自己处理。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证驾不符人员驾驶发生交通肇事,其损失由车主全额承担,总公司不垫付事故费用,不派人参加事故调处。
第二十九条:交通事故预支费用50000元以内由当事车主支付,50000元以上总公司借支50%。事故费用核销:经保险公司理赔,差额在50000元以下由当事车主全部承担,差额在5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含10万元)总公司核销30%,当事车主承担70%,差额在10万元以上总公司核销40%,承包车主承担60%。
第三十条:发生交通事故,总公司对肇事驾驶员或承包车主按事故总损失的3%给予罚款。
第四则 车辆保险
第三十一条:总公司所属机动车辆,必须由安保科统一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费由承包车主承担,投保险种和保额不得少于下列规定:
一车辆损失险,按车辆重置价投保。
二第三者险;以保险公司当年同意承保最高额度投保。
三承运人责任险。
第三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及车主必须保护现场,及时施救和报案(报案指向交警和总公司安保科),不得谎报和瞒报;统一由安保科向保险公司办理事故登记报告及索赔手续,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第三十三条:事故赔回的款项由安保科统一办理保险理赔转帐单进总公司帐,任何个人不得到保险公司索要或取闹。
第三十四条:机动车辆必须按期投保和续保,不
得以任何理由掉保、漏保。续保车辆安保科提前15天向所属单位下发续保通知;所属单位必须及时通知承包车主并协助按时办理续保手续,否则所属单位有
权停止车辆运行,因承包车主原因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车主承担。
第五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十五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第三十六条:各单位必须加强消防工作领导,认
真贯彻执行《消防法》,相应成立义务***,并建
立健全有关制度,明确职责。
第三十七条: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并保证齐全有效。
第三十八条:各单位要认真加强电源线路、压力容器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按规定储存、保管、检查和使用,对重点部位应设置醒目的防火防爆标志。
第三十九条:总公司整体布局及房屋建筑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四十条:仓库物品要摆放整齐,通道符合安全要求。
第四十一条:火灾事故处理:
①发生火灾,所属单位负责人必须及时报“119”火警,按照灭火应急疏散预案进行现场施救。
②接到报案,总公司领导、分管领导及安保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按照灭火应急疏散预案进行现场施救;消防**赶到后协助消防**施救、调查处理。
③发生火灾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根据事故大小,对所属单位和当事人作出罚款和行政、刑事处理。
第六章 劳动安全管理
第四十二条:所属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劳动法》,根据岗位工种配齐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佩带使用,严禁招收和聘用未成年劳动用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三条:所属单位岗位工种必须制订相应的安全操作(技术)规程或制度,并严格按规程作业。
第四十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业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十五条:严禁“三违”现象发生,发现“三违”现象,一次罚款50元。
第四十六条:各单位要为安全班组提供活动场地、活动时间及一定的活动经费。各安全班组要切实按规定开展活动,作好记录,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安全管理和职工监督职能。
第四十七条:各级工会充分发挥安全监督管理职能,杜绝违章,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十八条:工伤事故处理:
①发生工伤事故,应在抢救伤员,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的同时,立即上报总公司安保科和有关部门。
②发生轻伤以下工伤事故,由安保科会同事故单位负责人组织调查,由事故单位负责人在两天内写好事故报告分送总经理、安保科和工会;发生重伤事故,由总经理组织调查,并迅速将事故报交通局,劳动局及总工会。
③发生轻伤以下工伤事故,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200----500元,并承担所有医疗费、误工费及直接财物损失,同时由事故单位组织及时召开现场会。
④发生重伤以上工伤事故,报请劳动部门处理。
第七章 内部治安管理
第四十九条:总公司所有干部职工及职工家属必须严格遵纪守法,遵守总公司的一切管理规定和制度,服从安保科管理,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时刻维护总公司利益和声誉,确保内部稳定。
第五十条:总公司老站门卫、现场管理组、夜间巡逻组、宿舍区门卫由安保科直接管理;检测站门卫由该单位直接管理,接受安保科监督管理;中心站、修理厂门卫由
中心站、修理厂直接管理,接受安保科监督管理。且严格门卫值班制度,门房严禁外人留宿。
第五十一条:各单位职工之间发生纠纷,由单位分管安全领导牵头,工会和安保科派人参加配合调解处理。 第五十二条:总公司宿舍区职工家属之间发生纠纷,由安保科牵头,职工所属单位分管安全领导,工会参加配合调解处理。
第五十三条:对打架斗殴、偷窃财物、无理取闹、拦车堵塞交通、损害公私财物及其它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由安保科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移交**、***门依法追究行政、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所属出租门店和宿舍区的住户必须与安保科签订《治安防火责任书》,服从安保科管理,搞好治安工作综合治理。严禁外来人员占房或长期留宿。
第八章 安全教育
第五十五条:总公司和各生产单位必须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①总公司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职工安全、法制及消防知识培训教育,二次安全分管领导及安全班组长培训。各单位要相应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
②重大节、假日前后,要针对安全生产的情况和特点,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③班组应建立安全活动日制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教育。
第五十六条: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每月组织一次职工安全会议,驾驶员必须每月参加市驾驶员协会和安保科组织的安全学习,无故不参加者每次罚款30元。并按规定参加交警部门的年度审验培训学习,否则,不准继续驾驶车辆。
第五十七条:新进职工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后方能上岗,由总公司办公室通知,安保科培训建立档卡。
第九章 安全检查
第五十八条:总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综合安全检查,由总经理或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组织。安保科协助做好安全检查的组织、计划、协调、资料整理和总结工作。
第五十九条:每月一次的安全检查及重大节假日的安全检查由安保科组织进行总公司分管安全领导参加。每月一次的车况检查由机务科牵头,安保科及客运分公司配合进行。
第六十条:安全管理人员、生产调度(含现场管理人员)及各单位安全负责人对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应进行经常性检查、并登记备案,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第六十一条:总公司所有车辆执行发班前的安全检查,由安保科车检组实施,驾驶员凭车辆安全合格证报班。调度不得安排未经检查和不合格的车辆应班。
第六十二条: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安保科应经常深入现场查找隐患。
①发现隐患,应尽快向总公司安保科进行反映登记,由安保科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整改。
②对总公司安保科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应认真执行,制订整改计划,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按规定时间整改。并由安保科进行复查,发现没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对单位或个人罚款100----300元。
③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或重大隐患,应及时上
报,同时必须采取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以确保安全,否则必须停止生产经营。
第十章 附 则
第六十三条:总公司各生产经营单位可根据本规定制订有关实施细则,报总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第六十四条:本规定的总公司属石首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和荆州神通集团石首市捷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十五条:本规定由安保科负责解释。
第六十六条:原有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六十七条:本规定经总公司第四届二次职代会**团讨论通过,于二00五年元月一日起执行。
物流质量管理有哪些考核指标
物流质量管理最直观最关键的就是对物流运作系统的考核。物流质量管理的不同环节,有不同的标准与考核指标。如对于运输环节,可以从运输效率、运输网络合理配置等指标来考核;在仓储环节,可以从库存管理水平、理货时间、发货准确率等方面来考核;在包装环节,可以从包装的轻薄化、集装化和标准化等方面来考核;在配送环节,可以从配送及时性等方面来考核;在供应链方面可以从成本节省等方面来考核。以制造企业的销售物流为例,应采取以下四方面的指标,可以全面监控反馈物流管理的质量。1)运作指标即衡量物流活动操作水平的指标。具体包括:配送准时率、错误投递率、破损率、特殊情况服务水平、代收货款准时率等。2)仓储服务指标即在仓储管理中对库存管理、理货操作等方面的监控指标。具体包括:订单处理时间、库存准确率、装卸效率、安全指标、作业正确率、库存量等。3)信息指标即对物流服务中客户预约、信息**反馈、签收单反馈等信息服务的监控。具体包括:电话预约指标、信息反馈率、签收单反馈率、意外情况反馈及时率等。4)客户满意度监控指标即关系到客户直观感受,由客户反馈的指标。具体包括:客户满意率、客户投诉率(客户投诉订单数占全部订单数的比例)等。在指标设计过程中,还可以根据需要对每个指标按照物流运作每项工作的具体环节进行细分。在具体考核过程中,应根据物流运作侧重点、对客户承诺水平的不同制订每个考核指标的标准,并选取相应的指标,通过对每项指标分配不同的权重形成指标组合体系,作为考核的依据。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16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军事危险货物运输除外。
法律、行政法规对民用**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等特定种类危险货物的道路运输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危险货物,是指具有**、易燃、毒害、感染、腐蚀等危险特性,在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身伤亡、财产损毁或者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危险货物以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的为准,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结果为准。
本规定所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是指使用载货汽车通过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的作业全过程。
本规定所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指满足特定技术条件和要求,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载货汽车(以下简称专用车辆)。第四条 危险货物的分类、分项、品名和品名编号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执行。危险货物的危险程度依据国家标准《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分为Ⅰ、Ⅱ、Ⅲ等级。第五条 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应当保障安全,依法运输,诚实信用。第六条 国家鼓励技术力量雄厚、设备和运输条件好的大型专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鼓励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实行集约化、专业化经营,鼓励使用厢式、罐式和集装箱等专用车辆运输危险货物。第七条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第二章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第八条 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下列要求的专用车辆及设备:
1.自有专用车辆(挂车除外)5辆以上;运输剧毒化学品、**品的,自有专用车辆(挂车除外)10辆以上。
2.专用车辆的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3.配备有效的通讯工具。
4.专用车辆应当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5.运输剧毒化学品、**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应当配备罐式、厢式专用车辆或者压力容器等专用容器。
6.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应当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且罐体载货后总质量与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相匹配。运输**品、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20立方米,运输剧毒化学品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10立方米,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罐式集装箱除外。
7.运输剧毒化学品、**品、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非罐式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不得超过10吨,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集装箱运输专用车辆除外。
8.配备与运输的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
(二)有符合下列要求的停车场地:
1.自有或者租借期限为3年以上,且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停车场地应当位于企业注册地市级行政区域内。
2.运输剧毒化学品、**品专用车辆以及罐式专用车辆,数量为20辆(含)以下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的1.5倍,数量为20辆以上的,超过部分,每辆车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运输其他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数量为10辆(含)以下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的1.5倍;数量为10辆以上的,超过部分,每辆车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
3.停车场地应当封闭并设立明显标志,不得妨碍居民生活和威胁公共安全。
(三)有符合下列要求的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
1.专用车辆的驾驶人员取得相应机动车***,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应当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从事剧毒化学品、**品道路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应当经考试合格,取得注明为“剧毒化学品运输”或者“**品运输”类别的从业资格证。
3.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四)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5.从业人员、专用车辆、设备及停车场地安全管理制度。
6.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7.安全生产作业规程。
8.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
9.安全事故报告、统计与处理制度。
物流运输的概念是什么?
物流的概念最早是在美国形成的,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原意为“实物分配”或“货物配送”。1963年被引入日本,日文意思是“物的流通”。20世纪70年代后,日本的“物流”一词逐渐取代了“物的流通”。中国的“物流”一词是从日文资料引进来的外来词,源于日文资料中对"Logistics"一词的翻译“物流”。中国的物流术语标准将物流定义为:物流是物品从供应地向接收地的实体流动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将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功能有机结合起来实现用户要求的过程。物流英文名称:logistics定义:供应链活动的一部分,是为了满足客户需要而对商品、服务以及相关信息从产地到消费地的高效、低成本流动和储存进行的规划、实施与控制的过程。物流:以仓储为中心,促进生产与市场保持同步。物流管理(LogisticsManagement)是指在社会生产过程中,根据物质资料实体流动的规律,应用管理的基本原理和科学方法,对物流活动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和监督,使各项物流活动实现最佳的协调与配合,以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和经济效益。现代物流管理是建立在系统论、信息论和控制论的基础上的。物流是指为了满足客户的需求,以最低的成本,通过运输、保管、配送等方式,实现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或相关信息进行由商品的产地到商品的消费地的计划、实施和管理的全过程。物流是一个控制原材料、制成品、产成品和信息的系统,从供应开始经各种中间环节的转让及拥有而到达最终消费者手中的实物运动,以此实现组织的明确目标。现代物流是经济全球化的产物,也是推动经济全球化的重要服务业。世界现代物流业呈稳步增长态势,欧洲、美国、日本成为当前全球范围内的重要物流基地。中国物流行业起步较晚,随着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中国物流行业保持较快增长速度,物流体系不断完善,行业运行日益成熟和规范。
求物流公司的员工守则和管理制度
1、本物流货运配载的一切规章制度及主管的指挥监督,忠实勤勉的执行其职务。\x0d\x0a2、热爱集体,关心企业,严守职责,热爱本职工作,讲究职业道德,热情待客,文明服务,为本公司建立良好声誉,树立良好的形象。\x0d\x0a3、各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旷工,不擅离职守;严格执行交**制度;不得私自调班或调休,需调班时必须找好调班人员,征得领班,经理同意后方可调班,如果擅离职守当自动离职处理。\x0d\x0a4、各级员工必须要有强烈的服从意识。每一位员工须明确自己的直接上司,切实服从上司,切实服从上司的工作安排和督导,按时完成本职任务。\x0d\x0a5、请假超过三天不到的当自动离职处理。\x0d\x0a6、满足顾客的合理要求,不允许与顾客争执,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向老板请示。\x0d\x0a7、以上制度员工必须遵守。\x0d\x0a操作部员工管理制度\x0d\x0a\x0d\x0a第一章职业形象规范\x0d\x0a1在公司作业场所或办公室内,必须身着卫生、整洁的工作服;个人卫生保持良好。\x0d\x0a2男士不得留长发或剃光头,不留指甲,不佩戴耳环、耳钉。\x0d\x0a3女士上班**领口过低,露肚脐服装,不奇装异服,保持面容整洁。\x0d\x0a4按照值日排班表,确保清洁区域地面卫生达标。按照要求完成工用具、清洁用具等的归位和整理。自觉维护办公场所及仓库卫生。\x0d\x0a5工作期间严禁在办公处睡觉,上网聊天、听音乐,在工作场所进行**活动、看***秽影像图片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x0d\x0a6在工作时,必须保持精神饱满、乐观向上的工作状态,谦和、高雅、自信的风度和气质。\x0d\x0a7语言规范原则是:用词得当,语言规范,和谐,亲切,不说不文明语言,上班时间请讲普通话。工作过程文明礼貌,认真负责,无服务态度投诉。\x0d\x0a8保持上班场所的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与同事争执,使用不文明语言。发现配货错误及时核查、处理,不与他人争吵。零星提货积极、快速,不刁难、不抱怨。\x0d\x0a9其它部门人员核查单据时,积极配合,协助完成查单工作;打印报表、查找单据态度和蔼。\x0d\x0a\x0d\x0a第二章办公行为规范\x0d\x0a1严格遵守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熟悉各自的工作流程,认真对待工作,完成工作任务的好习惯。\x0d\x0a2爱护和节约公司资源是每位员工应尽义务,每位员工工作必须养成节约用水、用电及办公用品及其他消耗品。\x0d\x0a3员工不到岗上班必须经主管同意,按时参加部门例会。\x0d\x0a4办公时间不浏览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杂志,报刊,网站,严禁上网聊天和打电脑游戏。凡事按操作流程办事,不可违章,违规暗箱操作。\x0d\x0a5办公时间尽量少打私人电话,禁止当着客户的面打私人电话,禁止用公司的电话打私人电话。\x0d\x0a6办公场所和仓库一律不得抽烟,上班时间不吃东西,桌面或物品摆放整齐,不乱丢东西,不随地吐痰。不允许在办公场所及仓库嬉戏打闹,吃零食、听MP3或随身听等。离开办公场所要跟告知主管或同事去办什么事和大概何时回来。\x0d\x0a7接打电话要求热情,高效,简洁;开会,会见客人时自觉把手机设成震动或关机。\x0d\x0a8与他人沟通时应心平气和,切忌口气过重,同事之间发生争吵,要忍让为先,不骂人,不打架,不侮辱人格。与他人意见不一致时,力求站在对方的立场上考虑问题,寻找共同点。\x0d\x0a9根据排班准时出勤,服从主管工作安排;所有员工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和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期间不串岗。\x0d\x0a10发货人员配货、核查要认真,仔细,避免出现错误。\x0d\x0a\x0d\x0a第三章仓储管理制度\x0d\x0a1严禁故意损坏或污染产品;严禁出、入库周转箱着地或拖行;严禁硬性挤压、乱丢、乱扔货品等恶意行为。\x0d\x0a2入库商品在搬运过程中,应按照商品外包装上的标识进行搬运;商品堆码要科学、标准、符合安全第一、进出方便、先进先出、节约仓容的原则;若未按规定进行操作,因此造成的商品损坏由收货人承担。\x0d\x0a3合理安排货位,商品分类存放。商品入库验收后,要根据商品的性能、特点和保管要求,安排适宜的存储场所,做到分区、分库、分类存放和管理。\x0d\x0a4存放在同一仓库的商品,必须性能不抵触,养护措施一致,灭火方法相同。严禁互相抵触、污染、串味的商品、养护措施和灭火方法不同的商品存放在一起。仓库不能存放危险品、**和放射性商品。\x0d\x0a5入库商品进行验收、进仓库明细账、有效期管理及分类管理。\x0d\x0a6入库商品明细必须由收货员和仓库管理员核对签字认可,做到账单和货量相符。商品验收无误后,仓库管理员依据验收单及时记账,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数量、规格、入库时间、单证号码、验收情况、存货单位等。若不按照该制度执行验收,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仓库管理员承担。\x0d\x0a7配送人员装货时要保证重量准确、标签不出现错误,对设备不爱惜(乱扔、乱放),按操作要求正确使用设备;严禁利用工作便利,不开提货单,带走货物。\x0d\x0a8仓库中存放的商品还应注意防火、防盗、防潮、防鼠等工作,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必须由责任人承担。\x0d\x0a9仓储管理员对员工做好清扫的安全教育,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触电、挂伤、碰伤、尘埃入眼、**、灼伤)等不安全因素进行警告和预防。\x0d\x0a10仓储管理区的环境卫生定期清理,按照要求完成工用具、清洁用具等的归位和整理,保证库区周围环境无积水、无杂物、无污染;保持仓库地面整洁、门窗、墙面、货架、货柜等物品卫生清洁。\x0d\x0a11按收货流程进行单据流转时,且需明确公司收单部门,做到不迟交、漏交、错交公司相关单据。\x0d\x0a12输单人输单要认真、准确;出库时间选择要正确。\x0d\x0a\x0d\x0a第四章运输管理\x0d\x0a1司机必须到定点油站加油,有特殊情况须由部门经理批准方可报销,否则不予报销。\x0d\x0a2报销单据必须真实,发现造假扣除当月奖金并处以3倍罚款。\x0d\x0a3车辆维修费用单据需有修理厂家公章和电话号码,还要部门主管签字,旧件(不管零件大小)都需同维修单一同交回公司方可给部门经理签字报销。\x0d\x0a4驾驶员不迟到,早退,按照管理出勤时间出勤。按时装车,出车后应直接送货。到仓库拿货必须和出货员办理交接手续,不允许私自拉货不办理手续交接。\x0d\x0a5司机接受任务时擅自把车交由其他人员驾驶的,每次罚款500元如果造成交通事故,一切后果自负,并且追究法律责任并解除公司劳动合同。\x0d\x0a6车辆需要维修的没有提前一天告知主管而导致出车不畅的每次罚款50元。\x0d\x0a7搬运货品装车时须轻拿轻放,因搬运造成车辆的破损变型由当事人照价赔偿。\x0d\x0a8驾驶员保持良好心态,不开情绪车,赌气车,耐心等待,不急不躁,不**超员,严格遵守交通规则。\x0d\x0a9雨雾,霜降,冰雪天气要注意安全行车,不跟车追尾。\x0d\x0a10出车前做好车辆安全检查,检查车辆是否有漏水,漏油,漏气;上车检查刹车及各机械仪表是否正常,开车先热车,稳步换挡。\x0d\x0a11行车中出现问题应及时靠边检查、处理,下车检查时要注意来车。\x0d\x0a12出车回来,做好每天车辆卫生清洁,车辆停放好后,要求锁好各道门锁;未按要求锁好门,造成损失由当事人全额赔偿。\x0d\x0a13每天完成配送任务后,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x0d\x0a\x0d\x0a第五章配送管理制度\x0d\x0a1在主管的领导下,严格遵守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熟悉运输配送流程,认真完成各项运输配送任务,并对运输物品短缺损坏负责。\x0d\x0a2配送收货应该按规定的质量标准和验收项目验收,严格按照货物清单,不少点,多点,并对配送产品短少损坏负责,配送管理员管好所有配送物品的单据,遗失每张处于五十元罚款。\x0d\x0a3搬运货品装车时须轻拿轻放,要严格遵循货物放置要求,确保货物堆放有序,无挤压,被损坏的可能。\x0d\x0a4配送收货员配送收货时要注意:穿着整洁的工作服,保持个人卫生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