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养殖艺技术网的小编给各位分享乡镇绿道绿化标准要求有哪些的养殖知识,其中也会对城市道路绿化的规范(城市道路绿化的规范标准)进行专业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城市道路绿化的规范
规划与设计规范: 1.0.1为发挥道路绿化在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丰富城市景观中的作用,避免绿化影响交通安全,保证绿化植物的生存环境,使道路绿化规划设计规范化,提高道路绿化规划设计水平,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城市的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广场和社会停车场的绿地规划与设计。1.0.3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1.0.3.1道路绿化应以乔木为主,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不得*露土壤;1.0.3.2道路绿化应符合行车视线和行车净空要求;1.0.3.3绿化树木与市政公用设施的相互位置应统筹安排,并应保证树木有需要的立地条件与生长空间;1.0.3.4植物种植应适地适树,并符合植物间伴生的生态习性;不适宜绿化的土质,应改善土壤进行绿化;1.0.3.5修建道路时;宜保留有价值的原有树木,对古树名木应予以保护;1.0.3.6道路绿地应根据需要配备灌溉设施;道路绿地的坡向、坡度应符合排水要求并与城市排水系统结合,防止绿地内积水和水土流失;1.0.3.7道路绿化应远近期结合。1.0.4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1道路绿地道路及广场用地范围内的可进行绿化的用地。道路绿地分为道路绿带、交通岛绿地、广场绿地和停车场绿地。2.0.2道路绿带道路红线范围内的带状绿地。道路绿带分为分车绿带、行道树绿带和路侧绿带。2.0.3分车绿带车行道之间可以绿化的分隔带,其位于上下行机动车道之间的为中间分车绿带;位于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或同方向机动车道之间的为两侧分车绿带。2.0.4行道树绿带布设在人行道与车行道之间,以种植行道树为主的绿带。2.0.5路侧绿带在道路侧方,布设在人行道边缘至道路红线之间的绿带。2.0.6交通岛绿地可绿化的交通岛用地。交通岛绿地分为中心岛绿地、导向岛绿地和立体交叉绿岛。2.0.7中心岛绿地位于交叉路口上可绿化的中心岛用地。2.0.8导向岛绿地位于交叉路口上可绿化的导向岛用地。2.0.9立体交叉绿岛互通式立体交叉干道与匝道围合的绿化用地。2.0.10广场、停车场绿地广场、停车场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用地。2.0.11道路绿地率道路红线范围内各种绿带宽度之和占总宽度的百分比。2.0.12园林景观路在城市重点路段,强调沿线绿化景观,体现城市风貌、绿化特色的道路。2.0.13装饰绿地以装点、美化街景为主,不让行人进入的绿地。2.0.14开放式绿地绿地中铺设游步道,设置坐凳等,供行人进人游览休息的绿地。2.0.15通透式配置绿地上配植的树木,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面高度0.9m至 3.0m之间的范围内,其树冠不遮挡驾驶员视线的配置方式。 3.1道路绿地率指标3.1.1在规划道路红线宽度时,应同时确定道路绿地率。3.1.2道路绿地率应符合下列规定:3.1.2.1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3.1.2.2红线宽度大于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3.1.2.3红线宽度在40—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3.1.2.4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3.2道路绿地布局与景观规划3.2.1道路绿地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3.2.1.1种植乔木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5m; 主干路上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宜小于2.5m;行道树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5m;3.2.1.2主、次干路中间分车绿带和交通岛绿地不得布置成开放式绿地;3.2.1.3路侧绿带宜与相邻的道路红线外侧其他绿地相结合;3.2.1.4人行道毗邻商业建筑的路段,路侧绿带可与行道树绿带合并;3.2.1.5道路两侧环境条件差异较大时,宜将路侧绿带集中布置在条件较好的一侧。3.2.2道路绿化景观规划应符合下列规定:3.2.2.1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应确定园林景观路与主干路的绿化景观特色。园林景观路应配置观赏价值高、有地方特色的植物,并与街景结合;主干路应体现城市道路绿化景观风貌;3.2.2.2同一道路的绿化宜有统一的景观风格,不同路段的绿化形式可有所变化;3.2.2.3同一路段上的各类绿带,在植物配置上应相互配合,并应协调空间层次、树形组合、色彩搭配和季相变化的关系;3.2.2.4毗邻山、河、湖、海的道路,其绿化应结合自然环境,突出自然景观特色。3.3 树种和地被植物选择3.3.1道路绿化应选择适应道路环境条件、生长稳定、观赏价值高和环境效益好的植物种类。3.3.2寒冷积雪地区的城市,分车绿带、行道树绿带种植的乔木,应选择落叶树种。3.3.3行道树应选择深根性、分枝点高、冠大荫浓、生长健壮、适应城市道路环境条件,且落果对行人不会造成危害的树种。3.3.4花灌木应选择花繁叶茂、花期长、生长健壮和便于管理的树种。3.3.5绿篱植物和观叶灌木应选用萌芽力强、枝繁叶密、耐修剪的树种。3.3.6地被植物应选择茎叶茂密、生长势强、病虫害少和易管理的木本或草本观叶、观花植物。其中草坪地被植物尚应选择萌蘖力强、覆盖率高、耐修剪和绿色期长的种类。 4.1分车绿带设计4.1.1分车绿带的植物配置应形式简洁,树形整齐,排列一致。乔木树干中心至机动车道路缘石外侧距离不宜小于0.75m。4.1.2中间分车绿带应阻挡相向行驶车辆的眩光,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面高度0.6m至1.5m之间的范围内,配置植物的树冠应常年枝叶茂密,其株距不得大于冠幅的5倍。4.1.3两侧分车绿带宽度大于或等于1.5m的,应以种植乔木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其两侧乔木树冠不宜在机动车道上方搭接。分车绿带宽度小于l.5m的,应以种植灌木为主,并应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4.1.4被人行横道或道路出入口断开的分车绿带,其端部应采取通透式配置。4.2行道树绿带设计4.2.1行道树绿带种植应以行道树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形成连续的绿带。在行人多的路段,行道树绿带不能连续种植时,行道树之间宜采用透气性路面铺装。树池上宜覆盖池箅子。4.2.2行道树定植株距,应以其树种壮年期冠幅为准,最小种植株距应为4m。行道树树干中心至路缘石外侧最小距离宜为0.75m。4.2.3种植行道树其苗木的胸径:快长树不得小于5cm,慢长树不宜小于8cm。4.2.4在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行道树绿带应采用通透式配置。4.3路侧绿带设计4.3.1路侧绿带应根据相邻用地性质、防护和景观要求进行设计,并应保持在路段内的连续与完整的景观效果。4.3.2路侧绿带宽度大于8m时,可设计成开放式绿地。开放式绿地中,绿化用地面积不得小于该段绿带总面积的70%。路侧绿带与毗邻的其他绿地一起辟为街旁游园时,其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园设计规范》(CJJ48)的规定。4.3.3濒临江、河、湖、海等水体的路侧绿地,应结合水面与岸线地形设计成滨水绿带。滨水绿带的绿化应在道路和水面之间留出透景线。4.3.4道路护坡绿化应结合工程措施栽植地被植物或攀缘植物。 5.1交通岛绿地设计5.1.1交通岛周边的植物配置宜增强导向作用,在行车视距范围内应采用通透式配置。5.1.2中心岛绿地应保持各路口之间的行车视线通透,布置成装饰绿地。5.1.3立体交叉绿岛应种植草坪等地被植物。草坪上可点缀树丛、孤植树和花灌木,以形成疏朗开阔的绿化效果。桥下宜种植耐荫地被植物。墙面宜进行垂直绿化。5.1.4导向岛绿地应配置地被植物。5.2广场绿化设计5.2.1广场绿化应根据各类广场的功能、规模和周边环境进行设计。广场绿化应利于人流、车流集散。5.2.2公共活动广场周边宜种植高大乔木。集中成片绿地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25%,并宜设计成开放式绿地,植物配置宜疏朗通透。5.2.3车站、码头、机场的集散广场绿化应选择具有地方特色的树种。集中成片绿地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10%。5.2.4纪念性广场应用绿化衬托主体纪念物,创造与纪念主题相应的环境气氛。5.3停车场绿化设计5.3.1停车场周边应种植高大庇荫乔木,并宜种植隔离防护绿带;在停车场内宜结合停车间隔带种植高大庇荫乔木。5.3.2停车场种植的庇荫乔木可选择行道树种。其树木枝下高度应符合停车位净高度的规定:小型汽车为2.5m;中型汽车为3.5m;载货汽车为4.5m。 6.1道路绿化与架空线6.1.1在分车绿带和行道树绿带上方不宜设置架空线。必须设置时,应保证架空线下有不小于9m的树木生长空间。架空线下配置的乔木应选择开放形树冠或耐修剪的树种。6.1.2树木与架空电力线路导线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表6.1.2的规定。 电压(KV) 1-10 35-110 154-220 330 最小垂直距离(m) 1.5 3.0 3.5 4.5 6.2道路绿化与**管线6.2.1新建道路或经改建后达到规划红线宽度的道路,其绿化树木与**管线外缘的最小水平距离宜符合表6.2.1的规定;行道树绿带下方不得敷设管线。 管线名称 距乔木中心距离(m) 距灌木中心距离(m) 电力电缆 1.0 1.0 电信电缆(直埋) 1.0 1.0 电信电缆(管道) 1.5 1.0 给水管道 1.5 / 雨水管道 1.5 / 污水管道 1.5 / 燃气管道 1.2 1.2 热力管道 1.5 1.5 排水盲沟 1.0 / 6.2.2当遇到特殊情况不能达到表6.2.1中规定的标准时,其绿化树木根颈中心至**管线外缘的最小距离可采用表6.2.2的规定。 管线名称 距乔木根颈中心距离(m) 距灌木根颈中心距离(m) 电力电缆 1.0 1.0 电信电缆(直埋) 1.0 1.0 电信电缆(管道) 1.5 1.0 给水管道 1.5 1.0 雨水管道 1.5 1.0 污水管道 1.5 1.0 6.3道路绿化与其他设施6.3.1树木与其他设施的最小水平距离应符合表6.3.1的规定。树木与其他设施的最小水平距离 设施名称 至乔木中心距离(m) 至灌木中心距离(m) 低于2m的围墙 1.0 / 挡土墙 1.0 / 路灯杆柱 2.0 / 电力、电信杆柱 1.5 / 消防龙头 1.5 2.0 测量水准点 2.0 2.0 A 本规范用词说明:A.0.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作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作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的: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A.0.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乡镇公路绿化树高度要求
一般道路两边乔木2.8m定干。
园林景观绿化设计有哪些规范?
我在东莞,有以下这些: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1992.08.01实施)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2002.11.01实施)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建城[1995]383号)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建城〔2002〕240号文)
《关于加强城市绿地系统建设提高城市防灾避险能力的意见》(建城〔2008〕171号文)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标[1999]46号)
《公园设计规范》(CJJ 48-92)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 75-97)
《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城[2000]192号)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V2002 J185-2002)
《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CJJ67-95)
《园林基本术语标准》(CJJ/T91-2002 J217-2002)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国家建设部2005.3)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国家建设部2004.6)
《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
《全国古树名木普查建档技术规定》
《广东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
《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
《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广东省****会2000.01.01实施)
《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操作规程》(DB51/510016-1998)
《城市绿地养护质量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T 269-2005)
《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范》(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T 268-2005)
《东莞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东莞市**2002.07.01实施)
《东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东莞市公园管理办法》(东莞市**2002.04.01实施)
《东莞市园林绿化养护监理工作指引(试行)》(东**〔2008〕23号)
《东莞市城市绿化树种选择指引(试行)》(东**〔2007〕12号)
《东莞市大树移植施工及养护技术规程(试行)》(东**〔2007〕11号)
《东莞市立体绿化技术指引》(东莞市**局2007 待定稿)
《东莞市市区道路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及检查考核办法》(东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2003.7.1实施)
《石油化工厂区绿化设计规范》SH3008-2000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GB50420-2007
《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园林绿化工程的养护标准
4.1特级养护质量标准
4.1.1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得当,植物配置科学合理,达到黄土不露天。
4.1.2园林植物
4.1.2.1生长健壮。新建绿地各种植物两年内达到正常形态。
4.1.2.2园林树木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无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修剪科学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花灌木开花及时,株形丰满,花后修剪及时合理。绿篱、色块等修剪及时,枝叶茂密,整齐一致,整型树木造型雅观。行道树无缺株,绿地内无死树。
4.1.2.3落叶树新梢生长健壮,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在一般条件下,无黄叶、焦叶、卷叶,正常叶片保存率在95%以上。针叶树针叶宿存3年以上,结果枝条在10%以下。
4.1.2.4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色彩艳丽,无残缺,无残花败叶。
4.1.2.5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覆盖率99%以上,草坪内无杂草。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30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210天。
4.1.2.6病虫害控制及时,园林树木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在园林树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cm2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1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cm不得超过2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1%。叶片上无虫粪、虫网。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2%。
4.1.3垂直绿化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及时采取相应的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90%。开花的攀缘植物应适时开花,且花繁色艳。
4.1.4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重点地区随产随清,其它地区日产日清,做到巡视保洁。
4.1.5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牌示等园林设施完整、安全,维护及时。
4.1.6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4.2一级养护质量标准
4.2.1绿化养护技术措施比较完善,管理基本得当,植物配置合理,基本达到黄土不露天。
4.2.2园林植物
4.2.2.1生长正常。新建绿地各种植物3年内达到正常形态。
4.2.2.2园林树木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均称、数量适宜、修剪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花灌木开花及时、正常,花后修剪及时。绿篱、色块枝叶正常,整齐一致。行道树无缺株,绿地内无死树。
4.2.2.3落叶树新梢生长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在一般条件下,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尿、虫网的叶片不得超过5%,正常叶片保存率在90%以上。针叶树针叶宿存2年以上,结果枝条不超过20%。
4.2.2.4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适时开花,无残缺。
4.2.2.5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覆盖率95%以上,除缀花草坪外草坪内杂草率不得超过2%。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27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180天。
4.2.2.6病虫害控制及时,园林树木有蛀干害虫危害的株数不得超过1%;园林树木的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cm2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2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cm不得超过5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3%。叶上无虫粪,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5%。
4.2.3垂直绿化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采取相应的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80%,开花的攀缘植物能适时开花。
4.2.4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应日产日清,做到保洁及时。
4.2.5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牌示等园林设施完整、安全,基本做到维护及时。
4.2.6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搭棚设摊、圈栏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4.3二级养护质量标准
4.3.1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基本完善,植物配置基本合理,*露土地不明显。
4.3.2园林植物
4.3.2.1生长正常。新建绿地各种植物四年内达到正常形态。
4.3.2.2园林树木树冠基本正常,修剪及时,无明显枯枝死叉。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行道树缺株率不超过1%,绿地内无死树。
4.3.2.3落叶树新梢生长基本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在正常条件下,有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尿、虫网叶片的株数不得超过10%,正常叶片保存率在85%以上。针叶树针叶宿存1年以上,结果枝条不超过50%。
4.3.2.4花坛、花带轮廓基本清晰、整齐美观,无残缺。
4.3.2.5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覆盖率90%以上,除缀花草坪外草坪内杂草率不得超过5%。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24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160天。
4.3.2.6病虫害控制比较及时,园林树木有蛀干害虫危害的竹数不得超过3%;在园林树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cm2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3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cm不得超过8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5%。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8%。
4.3.3垂直绿化能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70%。开花的攀缘植物能适时开花。
4.3.4绿地基本整洁,无明显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能日产日清,能做到保洁及时。
4.3.5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牌示等园林设施基本完整,能进行维护。
4.3.6绿地基本完整,无明显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米范围内无明显的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4.4绿化养护等级技术措施和要求。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有哪些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是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准备、植物材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各类植物的种植、屋顶绿化、**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绿化工程: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2)种植土: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3)客土:将栽植地点或种植*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
(4)种植土层厚度: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5)种植*(槽):种植植物挖掘的坑*。坑*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6)规则式种植:按一定规则配植的种植方式。
(7)自然式种植: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8)土球: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9)*根苗木: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10)假植: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11)修剪: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对根的修剪称修根。
(12)疏剪:将枝条从分枝的基部剪除称疏剪或疏枝。
(13)短截:从枝条上选留一合适的芽后将枝条剪短,以**侧芽萌发。
(14)分枝点高:乔木从地表面至树冠第一个分枝点的高度。
(15)树池透气护栅:护盖树*,避免人为践踏,保持树*通气的铁蓖等构筑物。
(16)鱼鳞*:为防止水土流失,对树木进行浇水时,在山坡陡地筑成的众多类似鱼鳞状的土堰。
(17)浸*:种植前的树*灌水。
(18)成活率:树苗种植后成活株数占种植总数的百分比。
(19)非植树季节植树:正常植树季节以外的时间植树。
(20)软容器囤苗:将苗木种入软容器(软容器为可降解的材料)中,掩入土中常规养护,移植时连同软容器一起埋入土中。
园林绿化需要哪些规范?
我将北京的一些政策法规写给你吧
《北京市绿化条例》、
《北京市建设工程绿化用地面积比例实施办法的规定及补充规定》
《市政道路设计规范》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CJJ/ T91-2002
《园林基本术语标准》
CJJ 48-92
《公园设计规范》
JGJ46-200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
CJJ/ 67-95
《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
CJJ/ 75-97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国家标准
GBJ85-85
《喷灌工程技术规范》
GBJ 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GB50194-93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50420-2007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 11/T213-2003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DB11/T 211-2003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DB11/T214-2003
《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
DB11/T212-2003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DB11/T281-2005
《屋顶绿化规范》
DB11/366-2006
《种植屋面防水施工技术规程》
《北京市绿化植物保护技术规程》
《北京市垂直绿化技术规程》
《北京地区**设施覆土绿化指导书》
《北京市大树移植技术规程》
有什么园林绿化规范
园林绿化规范有:
1、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2016年10月2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以建城〔2016〕235号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该《标准》分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国家园林县城标准、国家园林城镇标准、相关指标解释5部分。
2、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计价活动中的工程计量和工程量清单编制。2013-07-01实施。
3、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编写,旨在评选分布均衡、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景观优美,人居生态环境清新舒适、安全宜人的国家园林城市。
4、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及其他绿地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2013-05-01实施。
5、园林绿化建设法规与标准:《园林绿化建设法规与标准》包括上下两篇内容,上篇为法律规章,包括《佛罗伦萨宪章》、《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内容。
下篇为技术规范及标准,包括《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公园设计规范》、《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内容。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
百度百科-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百度百科-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百度百科-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百度百科-园林绿化建设法规与标准
有什么园林绿化规范
园林绿化规范有:
1、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2016年10月2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以建城〔2016〕235号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该《标准》分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国家园林县城标准、国家园林城镇标准、相关指标解释5部分。
2、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计价活动中的工程计量和工程量清单编制。2013-07-01实施。
3、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编写,旨在评选分布均衡、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景观优美,人居生态环境清新舒适、安全宜人的国家园林城市。
4、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及其他绿地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2013-05-01实施。
5、园林绿化建设法规与标准:《园林绿化建设法规与标准》包括上下两篇内容,上篇为法律规章,包括《佛罗伦萨宪章》、《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内容。
下篇为技术规范及标准,包括《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公园设计规范》、《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内容。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
百度百科-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百度百科-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百度百科-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百度百科-园林绿化建设法规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