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养殖艺技术网的小编给各位分享消防器材标准规范有哪些的养殖知识,其中也会对消防器材使用规范(消防器材使用规范图片)进行专业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消防器材使用规范

一、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的消防管理,预防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二、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按照所属部门区域进行管理,实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保持良好备用状态。三、各部门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需设立专管人员,建立台账,防止被盗、丢失或损坏。四、各种消防器材应合理分布,摆放在便于取用、通风良好的地方,并做好“防雨、防晒、防尘”等防护工作,严禁与油类、酸、碱等有腐蚀性的化学品接触,严禁挪作他用或改变位置。五、消防水带使用后,需及时清洗干净、晒干、归位(消火栓箱位)。六、灭火器使用后应及时汇报部门领导,并将出具的相关证明和空瓶送到安全科报存。七、各部门领导督促本部门相关人员对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定期检查,作好记录,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还好有效,随时可用。八、凡违反上述规定或因工作失责,造成公司生产、财产或其他受到不应有损失的,按公司相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消防法对灭火器检查的要求

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消防器材使用规范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责。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扩展资料:

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参考资料:

****门户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理工科科研类专业有哪些?

一、理学

1.数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2.物理学类:物理学;应用物理学

3.化学:化学;应用化学

4.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生物技术

5.天文学类:天文学

6.地质学类:地质学;地球化学

7.地理科学类:地理科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地理信息系统

8.地球物理学类:地球物理学

9.大气科学类:大气科学;应用气象学

10.海洋科学类:海洋科学;海洋技术.海洋学

11.力学类:理论与应用力学

12.电子信息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微电子学;光信息科学与技术

13.材料科学类:材料物理;材料化学

14.环境科学类:环境科学;生态学

15.心理学类: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心理咨询

16.统计学类:统计学.电算化会计与统计、统计与会计等

二、工学

1.地矿类:采矿工程;石油工程;矿物加工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黄金地质勘察与管理

2.材料类:冶金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装潢材料及应用、宝石学

3.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业设计;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化工设备与机械、飞机及发动机维修

4.仪器仪表类:测控技术与仪器.自动化仪表及应用、医用电子仪器、测绘仪器

5.能源动力类:核工程与核技术.热能与动力工程、制冷低温技术、采暖与通风

6.电气信息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7.土建类:建筑学;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水排水工程.景观设计.工程造价.工程管理.

8.水利类: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9.测绘类:测绘工程.测量工程、环境治理工程.

10.环境与安全类:环境工程;安全工程.室内环境控制工程

11.化工与制药类: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精细化工

12.交通运输类:交通运输;交通工程;车辆工程.油气储运工程;航海工程;航海技术;轮机工程.铁道运输

13.海洋工程类:船舶与海洋工程

14.轻工纺织食品类:食品科学与工程;轻化工程;包装工程;印刷工程;纺织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

15.航空航天类:飞行器设计与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航天测控工程、空间工程

16.**类:**系统与发射工程;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工程与**技术;特种能源工程与烟火技术;地面**机动工程;信息对抗技术.、军械储存与管理

17.工程力学类:工程力学.工程结构分析

18.生物工程类: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

19.农业工程类: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农业水利工程

20.林业工程类:森林工程;木材科学与工程;林产化工.

21.**技术类:刑事科学技术;消防工程.刑侦技术等

22、**学类(包括侦查学、刑事侦察、经济犯罪侦察等)

23.实用技术类(包括计算机网络工程与管理、建筑装饰设计与工程、信息与多媒体技术等)

理工类好就业的专业

消防灭火器配备有没有具体标准?

  1、不同的建筑标配都是一样的。
  2、原因:跟据2008年8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97号公告批准发布了《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该标准为首次制定,标准号为GB50444-2008,于2008年11月1日起实施。
  3、建筑灭火器标准:
  (1)、水基型灭火器(手提式水基型灭火器、推车式水基型灭火器)
  维修期限:出厂期满3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1年;
  报废年限:6年
  (2)、干粉灭火器(手提式(贮压式)干粉灭火器、手提式(储气瓶式)干粉灭火器、推车式(贮压式)干粉灭火器、推车式(储气瓶式)干粉灭火器)
  维修期限:出厂期满5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2年
  报废年限:10年
  (3)、洁净气体灭火器(手提式洁净气体灭火器、推车式洁净气体灭火器)
  维修期限:出厂期满5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2年
  报废年限:10年
  (4)、二**碳灭火器(手提式二**碳灭火器、推车式二**碳灭火器)
  维修期限:出厂期满5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2年
  报废年限:12年
  4、参考资料:
  http://****js119***m/propaganda/Laws/Standard/2013-08-08/72767.html
  

  

  

  

  

 

消防架的配置标准

不同地点的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配备标准不一样,我解决些常见的施工现场消防器材配置标

准。

1、厨房:面积在100㎡以内,配置灭火器3(4)个、每增50㎡增配灭火器1个。

2、材料库:面积在50㎡以内,配置灭火器不少于1个,每增50㎡增配灭火器不少于1个(如仓

库内存放可燃材料较多,要相应增加)。

3、施工办公区、水泥仓:面积在100㎡以内,配置灭火器不少于1个,每增50㎡增配灭火器不

少于1个。

4、可燃物品堆放场:面积在50㎡以内,配置灭火器不少于2(4)个。

5、电机房:配置灭火器不少于1个。

6、电工房、配电房:配置灭火器不少于1个。

7、垂直运输设备(包括施工电梯、塔吊)驾驶室:配置灭火器不少于1个。

8、油料库:面积在50㎡以内,配置灭火器不少于2(4)个,每增50㎡增配灭火器不少于1

个。

1、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标识牌、警示牌、应急灯、安全出路指示灯箱、消防通道、安全门等。

2、消防设备包括:灭火器、灭火器箱、消防栓、消防水带、消防水*、防烟面罩、消防斧头等。

二、消防设施、设备的设置

1、消防设施、设备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未设有消防栓的项目部,室内灭火器的设置要求:每50平方米配备4kg的干粉灭火器不少于1具;每个项目的生产场所配备灭火器不少于10具。办公室、宿舍、小型仓库等按每两个房间配备4kg干粉灭火器不少于1具;每个办公生活区配备灭火器不少于4具。

3、所有项目部的配电房、电控室、厨房等消防重点场所,每个房间内配备4kg的干粉灭火器不少于2具;值班室、门卫室等单独建筑配备灭火器不少于1具。

4、消防设备的放置地点应防雨、防水,与火源、水源、震动源等有1米以上的距离。消防设备设置要科学合理,分布

消防设施、器材设置的国家标准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等有规定

施工现场消防器材配置数量如何要求

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进行配置。同时要参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主要是要根据建筑面积,危险等级等因素综合考虑。

施工现场消防器材的配备有哪些规定

1、 施工现场的下列场所应配置灭火器:
(1)可燃、易燃物存放及使用场所;
(2)动火作业场所;
(3)自备发电机房、配电房等设备用房;
(4)现场办公、住宿用房;
(5)其他有火灾危险的场所。

2、灭火器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灭火器的选择、配置、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要求。
(2)动火作业场所、易燃材料使用场所,灭火器数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规定数量的2.0倍进行配置。
(3)可燃材料使用场所,灭火器数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规定数量的1.5倍进行配置。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规定如下:
(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每100㎡配备2只10L灭火器。
(2)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应配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沙池,且周围不得堆放易燃物品。
(3)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配备一只灭火器。油库、危险品库应配备数量与种类合适的灭火器、高压水泵。
(4)应有足够的消防水源,其进水口一般不应小于两处。
(5)室外消火栓应沿消防车道或堆料场内交通道路的边缘设置,消火栓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120m;消防箱内消防水管长度满足不小于25m的要求

营改增后消防安装属于什么服务,税率是多少?开增值**要交多少税?以壹佰万工程款为例!

消防安装属于建筑服务业的工程服务或者安装服务。一般纳税人税率10%,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按征收率计算申报缴纳***,征收率3%,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以壹佰万工程款为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按一般纳税人来计算:

不含税销售额=1000000÷(1+11%)=900,900.9元

***销项税额=909090.91×11%=99099.1元

按小规模纳税人来计算:

不含税销售额=1000000÷(1+3%)=970873.79元

应交***=970873.79×3%=29126.21元

扩展资料: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参考资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

站长微信号

微信扫一扫加好友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