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养殖过程中,有些药品的使用是需要一定规范与注意事项的,并非一种药品能够适用于所有品种,用药也要考虑到天气、水温、水深等各种因素。到底有哪些禁忌呢?

  1、甲苯咪唑溶液

  按正常用量,胭脂鱼发生死亡[死亡是相对于生命体存在(存活)的生命现象,意指维持一个生物存活的所有生物学功能的永久终止。];淡水白鲳、斑点叉尾鮰敏感;各种贝类敏感。无鳞鱼[无鳞鱼是指天生无鳞和鱼鳞很小的鱼种,并不是单指一点鱼鳞都没有的鱼。]慎用。

水产用药禁忌你了解多少?

  2、菊酯类用药

  水质清瘦,水温低时(特别是20℃以下),对鲢、鳙、鲫鱼毒性大;如沿池塘边泼洒或稀释倍数较低时,会造成鲫鱼或鲢鳙鱼死亡。虾蟹禁用。

  3、含氯、溴消毒剂[消毒剂用于杀灭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要求,将病原微生物消灭于人体之外,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达到控制传染病的目的。]

  当水温高于25℃时,按正常用量将含氯、溴消毒剂用于河蟹,会造成河蟹死亡(在室内做试验,则河蟹不会死亡),死亡概率在20-30%。在水质肥沃使用,会导致缺氧泛塘。

  4、杀虫药(敌百虫[敌百虫学名O,O-二甲基-(2,2,2-三氯-1-羟基乙基)膦酸酯,中文别名:敌百虫可溶性粉剂;敌百虫兽用;敌百虫原粉;二甲基-(2,2,2-三氯-1-羟基乙基)磷酸酯;精制敌百虫一种有机磷杀虫剂。]除外)或硫酸铜[硫酸铜(化学式:CuSO4),为白色或灰白色粉末。]

  当水深高于2米,如按面积及水深计算水体药品用量,并且一次性使用,会造成鱼类死亡,概率超过10%。

  5、外用消毒、杀虫药

  早春,特别是北方,鱼体质较差,按正常用量用药,会造成鱼类死亡,特别是鲤鱼死亡,概率5-10%,且一旦造成死亡,损失极大。对患有肝胆综合症以及其它内脏疾病的鱼类,降低用药量,否则会造成鱼类的死亡。

  6、阿维菌素[阿维菌素是一种被广泛使用的农用或兽用杀菌、杀虫、杀螨剂。]溶液

  按正常用量或稍微加量或稀释倍数较低或泼洒不均匀,会造成鲢和鲫鱼的死亡。海水贝类在泼洒不均匀的情况下,易导致贝类死亡。

  7、内服杀虫药

  早春,如按体重计算药品用量,会造成吃食鱼的死亡,概率10-20%。

  8、水质因素

  当水质恶化,或缺氧时,应禁止使用外用消毒、杀虫药。用量后48小时内,应加强对用药水体的观察,防止造成继发性水体缺氧。

  9、辛硫磷

  对淡水白鲳、鲷毒性大。不得用于大口鲶、黄颡鱼等无鳞鱼。

  10、碘制剂、季铵盐制剂

  对冷水鱼类(如大菱鲆)有伤害,并可能致死。

  11、一水硫酸锌

  用于海水贝类时应小心,有可能致死,特别注意使用后缺氧。

  12、维生素C

  不能和重金属盐、**性物质同时使用。

  13、硫酸铜、硫酸亚铁

  贝类禁用,用药后注意增氧,瘦水塘、鱼苗塘适当减少用量;30天内的虾苗禁用。广东鲂、鲟、乌鳢、宝石鲈慎用。

  14、硫酸乙酰苯胺

  注意增氧,珍珠、蚌类等软体动物禁用;放苗前请试水;鱼苗及虾蟹苗慎用。NH3NH4。

  15、硫酸铜

  不能和生石灰[生石灰,主要成分为**钙,通常制法为将主要成分为碳酸钙的天然**,在高温下煅烧,即可分解生成二**碳以及**钙(化学式:CaO,即生石灰,又称云石)。]同时使用。当水温高于30℃时,硫酸铜的毒性增加,硫酸铜的使用剂量不得超过300克/亩·米,否则可能会造成鱼类中毒泛塘,且烂鳃病、鳃霉病不能使用。

  16、鳜

  敌百虫、硫酸铜禁用。

  17、敌百虫

  虾蟹、淡水白鲳禁用;加州鲈、乌鳢、鲶、大口鲶、斑点叉尾回、鳜、虹鳟、海水章鱼、胡子鲶、宝石鲈慎用。

  18、高锰酸钾

  斑点叉尾回、大口鲶慎用。

  19、菊酯类、有机磷药物

  除生物菊酯外,所有菊酯类和有机磷药物不得于用于甲壳类水生动物[水生动物(aquatic animal)是指主要在水中生活的动物。]

  20、有效成份大于20%的海因类含溴制剂

  在水温超过32℃时,若水体内三天累计用量超过200克/亩·米,会造成在脱壳期内的甲壳水生动物死亡。

  21、阳离子表面活性消毒剂

  若用于软体水生动物,轻者会影响生长,重者会造成死亡。海参不得使用。

  22、**氯苯胍

  若拌饲料不均匀,会造成鱼类中毒死亡,特别是鲫鱼的死亡。

  23、阿维菌素、伊维菌素

  内服时,无鳞鱼或才鱼会出现强烈的毒性。

  24、杀藻药物

  所有能杀藻的药物在缺氧状态下均不能使用,否则会加速泛塘。

  25、季铵盐碘

  瘦水塘慎用。

  26、生石灰

  水体中氨氮含量较高时,严禁使用生石灰,否则,会氨中毒,造成养殖鱼类的大量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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