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养殖艺技术网的小编给各位分享专业档案有哪些国家标准的养殖知识,其中也会对档案管理国家标准有哪些呢?(档案管理国家标准有哪些呢知乎)进行专业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档案管理国家标准有哪些呢?

现行有效的关于档案管理的国家标准主要有:
GB/T 11821-2002照片档案管理规范
GB/T 17678.1-1999 CAD电子文件光盘存储、归档与档案管理要求 第一部分:电子文件归档与档案管理
GB/T 17678.2-1999 CAD电子文件光盘存储、归档与档案管理要求 第二部分:光盘信息组织结构

档案工作国家标准有哪些?是哪里发布的?

GB/T 28624-2012 组织机构代码数字档案管理与技术规范
GB/T 27703-2011信息与文献 图书馆和档案馆的文献保存要求
GB/T 28042-2011 基于电子商务活动的交易主体 个人信用档案规范
GB/T 24422-2009信息与文献 档案纸 耐久性和耐用性要求
GB/T 15418-2009档案分类标引规则
GB/T 9705-2008 文书档案案卷格式
GB/T 20530-2006文献档案资料数字化工作导则
GB/T 20163-2006中国档案机读目录格式
GB/T 11821-2002 照片档案管理规范
........
太多了,都是由国家质监督局发布的,这是标准化法所规定的。

国家二级档案管理标准的内容

  管理工作(25分)
  1 管理措施
  (3分)
  (1)学习、宣传、贯彻《档案法》及《档案法实施办法》,对档案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切实可行的考核办法、奖励措施。
  1 听汇报、实地考核,查看有关文件与原始记录
  (2)机关档案工作已纳入机关工作计划或目标管理。
  (3)机关档案工作已列入分客领导的岗位责任制,作为考绩内容。
  2 机构人员
  (1)建立了与本机关档案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综合档案机构。
  (2)配备了与本机关档案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档案人员。
  (3)所配档案干部具有大专以上学识水平,经过市级以上档案专业五门主要课程的培训和业务培训。
  (4)档案人员忠于职守、遵守纪律、熟悉业务。
  3 管理体制(3分)
  (1)明确有1名机关领导分管档案工作;明确有1名机关综合部门负责人主管档案工作。
  (2)对档案和档案工作实行了综合管理,即对本机关档案工作实行了统一领导、统一制度、统一标准;对本机关各种门类、各种载体的档案实体及资料实行了集中保管。
  (3)建立了以机关档案综合管理机构为中心的档案管理网络。
  4 职能任务(7分)
  (1)对本机关文书部门和业务部门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文件材料归档工作进行了指导和监督;并将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列入了有关人员、部门的职责范围。
  听汇报、实地考核,查看有关文件与原始记录
  (2)对本机关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开展了正常的业务指导与监督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绩。
  5 管理制度(5分)
  制订了符合规范化的档案管理制度:立卷归档制度、档案保管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档案利用制度、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等制度。并得到落实。
  6 业务联系(3分)
  (1)主动接受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的指导与监督,切实改进本机关的档案工作。
  (2)积极参加协作组活动,并较好地完成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交办的任务。
  二 保管设施(15分)
  1 用房(5分)
  (1)有保管档案的专门库房。
  2.5
  现场考核
  (2)档案库房安全适用,有防火、防盗、防鼠、防尘、防强光、防潮等措施。
  2.52
  装具(10分)
  (1)有足够的档案柜、箱,并统一规范。
  2.5
  (2)配有温湿度计、消防器材、吸尘器、去湿机。
  4.5
  (3)档案库房和柜箱内配有防虫、防霉等药物。
  3
  三 业务建设(40分)
  1 立卷(16分)
  (1)采取了与本机关工作相适应的立卷方法。
  1 现场考核,查看有关文件,抽查案卷(年度跨度较长)
  (2)制订了本机关的档案分类类目、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表,并符合业务建设规范。
  2
  (3)归档文件材料齐全、完整,归档率、完整率达95%。
  3
  (4)1986年来档案立卷质量基本符合《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要求:组卷合理,保管期限划分准确;案卷标题拟写准确;案卷封面按规定填写清楚;卷内文件排列有序;卷内目录清晰;备考表填写完整;装订结实整齐,装具统一规范。
  8
  (5)档案字迹材料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质量要求。
  2
  2
  收集(4分)
  (1)按期做好各种门类、各种载体档案的接收工作,对档案资料实行了集中保管。
  2 各类档案实体(人事档案除外)与目录未实行统一管理的酌情扣分。
  (2)应归档保存的各种门类、各种载体档案的资料收集齐全,归档及时。
  23
  整理(8分)
  (1)各类档案、资料均已整理编目、上架,并符合规范编制了目录号,无积存文件。
  4 现场考核
  (2)已按机关档案、资料的内容和载体,制订了统一的、科学的分类方案。
  2
  (3)已按不同门类、载体和不同的保管期限分别排列,并做到规范、有序、方法一致。
  24
  保管(7分)
  (1)建立了全宗卷,卷内材料不少于三种;有档案资料存放示意图。
  3
  现场考核,查看有关原始资料

  (2)测记库房温湿度正常,在高温、高湿季节采取了积极措施。
  2

  (3)档案基本无霉变、褪色、尘污、破损、虫蛀、鼠咬等现象,并开展了定期检查、有原始记录。
  1

  (4)对永长破损、褪色档案进行了修复或复制,并80%完成。
  1

  5
  鉴定统计(3分)
  (1)建立了档案鉴定工作制度,成立了鉴定小组,定期进行鉴定、销毁工作,手续完备。
  1


  (2)档案的收进移出登记及时,统计数据准确,帐物相符,各类档案统计台帐齐全。
  1
  查看有关文件、台帐,查看原始记录。

  (3)准确编制档案工作情况统计年报,上报及时
  1

  6
  移交(2分)
  (1)按规定向档案馆及时移交档案、案卷质量符合进馆要求。
  1

  (2)档案人员工作变动时,交接制度健全、移交手续完备。
  1

  四
  利用服务(20分)
  1
  检索工具(9分)
  (1)按不同门类、不同保管期限,不同载体分别编制室藏全部档案的案卷目录。
  4
  如编有其它简便适用的检索工具可予适当加分,计算机检索档案可加1分,加分不超过2分。

  (2)永久、长期档案全部编制了全引目录或文件卡片。
  2

  (3)有文卷号索引,并有五种专题目录(索引)或卡片(三年以上)。
  3

  2
  利用(5分)
  (1)档案人员熟悉室藏,调卷迅速准确,四分钟内准确查到一份永久和长期档案。
  2
  现场考核查看有关材料

  (2)有档案资料查借阅和利用效果登记簿,并坚持做好利用效果收集工作。
  2

  (3)编有利用事例汇编。
  1

  3
  编研(6分)
  编有:(1)全宗指南;(2)组织沿革;(3)发文汇编;(4)基础数据汇编;(5)专题汇编;(6)机关历年大事记。
  6
  如编定了有衫价值,能反映本单位特色的可以适当加分;加分不超过2

档案从重要程度上,如何分级?

档案管理国家标准有哪些呢?

  档案管理时,没有按照重要程度分为一般、重要、非常重要的说法,硬要说按重要程度分的话,那是划分保管期限。说得白点就是哪些档案重要,要保存的久一点,哪些不重要,存个一定年限即可销毁。
  现在保管期限的划分分为定期与不定期,一般分为三类,永久、长期(15-50年)、短期(15年以下),具体哪些档案是永久,哪些是长期,国家档案局有发布文件规定。你可参照下面这个最新的规定。
  国家档案局8号令《机关文件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规定》已经2006年9月19日国家档案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杨冬权
  2006年12月18日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第一条 为便于各级*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以下统称机关)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使所保存的档案既能反映机关主要职能活动情况,维护其历史面貌,又便于保管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机关文件材料是指机关在其工作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
  (一)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二)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
  (四)其他对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 机关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是:
  (一)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本机关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
  (二)本机关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机关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机关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机关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
  (三)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不需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
  (四)下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报或越级抄报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 凡属机关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机关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六条 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第七条 永久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机关制定的法规政策性文件材料;
  (二)本机关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等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业务文件材料;
  (四)本机关关于重要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重要的报告、总结、综合统计报表等;
  (五)本机关机构演变、人事任免等文件材料;
  (六)本机关房屋买卖、土地征用,重要的合同协议、资产登记等凭证性文件材料;
  (七)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重要文件材料;
  (八)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重要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第八条 定期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一般性业务文件材料;
  (二)本机关召开会议、举办活动等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人事管理工作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四)本机关一般性事务管理文件材料;
  (五)本机关关于一般性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一般性工作报告、总结、统计报表等;
  (六)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七)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八)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一般性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九)下级机关报送的年度或年度以上计划、总结、统计、重要专题报告等文件材料。
  第九条 机关形成的人事、基建、会计及其他专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机关对应归档电子文件的元数据、背景信息等要进行相应归档。
  机关应归档纸质文件材料中,有文件发文稿纸、文件处理单的,应与文件正本、定稿一并归档。
  第十一条 机关联合召开会议、联合行文所形成的文件材料原件由主办机关归档,其他机关将相应的复制件或其他形式的副本归档。
  第十二条 各机关应根据本规定,结合本机关职能和各部门工作实际;编制本机关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执行。
  有垂直领导关系的**、国家机关应依据本规定,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编制本系统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并经国家档案局审查同意后执行。
  第十三条 在编制本机关或本系统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时,应全面分析和鉴别本机关或本系统文件材料的现实作用和历史作用,准确界定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划分档案保管期限。
  第十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政机关和人民团体。**系统、***派、企业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1987年颁发的《国家档案局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和《机关文件材料归档和不归档的范围》同时废止。

  附件: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1 本级*的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协商会议,工会、共青团、妇联代表大会的文件材料
  1.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议程、报告、***讲话、选举结果、讨论通过的文件、决议、纪要、公报、**团会议记录等文件材料 永久
  1.2 大会发言,**代表建议和意见、**议案及答复,政协委员提案及办理结果,简报,快报 永久
  1.3 重要的贺信、贺电,筹备工作、选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小组会议记录、会议服务机构的计划、总结等文件材料 30年
  1.4 讨论未通过的文件 10年

  2 本级*委、人民代表大会、**协商会议、纪律检查委员会、共青团、工会、妇联的**会、执委会、**团、全体委员会会议,**常务会、办公会议的文件材料
  2.1 公报、决议、决定、记录、纪要;议程、***讲话、讨论通过的文件,参加人员名册 永久
  2.2 讨论未通过的文件 10年
  3 本机关*组(或实行*委制的*委)会议和行政办公会的纪要、会议记录 永久
  4 本机关召开工作会议、专题会议的文件材料
  4.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 永久
  4.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 30年
  5 机关联合召开会议的文件材料
  5.1 本机关为主办的
  5.1.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总结、决议、决定、纪要 永久
  5.2 本机关为协办的
  5.2.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的复制件或副本 30年
  5.2.2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的复制件或副本 10年
  6 本机关承办国际性会议、大型展览会、博览会的文件材料
  6.1 请示、批复、申办和筹办组委会主要活动安排、议程、名单、主报告(原文及译文)、辅助报告(原文及译文),上级***贺辞、题词、讲话,会徽设计 永久
  6.2 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新闻报道 30年
  6.3 委员会、分会会议和学术会的讨论记录,会议代表登记表、接待安排 10年
  7 上级机关、上级领导检查、视察本地区、本机关工作时形成的文件
  7.1 重要的 永久
  7.2 一般的 30年
  7.3 本地区、本机关工作汇报材 30年
  8 本机关业务文件材料
  8.1本机关制定的方针政策性、法规性、普发性业务文件,中长期规划、纲要等文件材料 永久
  8.2本机关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
  8.2.1 重要业务问题的 永久
  8.2.2 一般业务问题的 30年
  8.3 同级机关、下级机关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8.3.1 重要业务问题的 永久
  8.3.2 一般业务问题的 30年
  8.4 本机关代上级机关起草并被采用的重要法规性文件、专项业务文件的最后草稿 30年
  8.5.1 本机关为主办的
  8.5.1.1 重要业务问题的 永久
  8.5.1.2 一般业务问题的 30年
  8.5.2 本机关为协办的
  8.5.2.1 重要业务问题的 30年
  8.5.2.2 一般业务问题的 10年
  8.6 本机关编辑、编写的文件材料
  8.6.1 大事记、组织沿革等 永久
  8.6.2 简报、情况反映、工作信息等 10年
  8.7 行政管理、执法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8.7.1 行政管理工作制度、程序、规定等文件材料 永久
  8.7.2 执法检查情况汇总、通报,整改通知等 永久
  8.7.3 行政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审批、审查、核准等文件材料
  8.7.3.1 固定资产投资、科技计划等项目的审批(核准)、管理、验收(评估)等文件材料 永久
  8.7.3.2 不动产、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确认的文件材料
  永久
  8.7.3.3 20年(含)以上有效或未注明有效期的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的审批、管理文件材料 永久
  8.7.3.4 20年以下有效的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的审批、管理文件材料 30年
  8.7.4 行政管理工件中形成的备案文件材料 10年
  8.7.5 行政处罚、处分、复议、国家赔偿等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8.7.5.1 重要的 永久
  8.7.5.2 一般的 30年
  8.8 计划、总结、统计、调研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8.8.1 年度和年度以上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 永久
  8.8.2 年度以下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 10年
  8.8.3 重要职能活动的总结、重要专题的调研材料 永久
  8.8.4 一般活动的总结、一般问题的调研材料 10年
  8.9 出国或出境访问考察、参加国际会议,接待来访等外事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
  8.9.1 发表的公报,签订的协议、协定、备忘录,重要的会谈记录、纪要等 永久
  8.9.2 出国审批手续、执行日程、考察报告、一般性会谈记录
  30年
  9 本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团、纪检、工会、保卫、**工作文件材料
  9.1 机构设置、机构撤并、名称更改、组织简则、人员编制、印信启用和作废等文件材料 永久
  9.2 人事工作制度、规定、办法等文件 30年
  9.3 人事任免文件 永久
  9.4 先进单位、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文件材料
  9.4.1 受县级(含)以上表彰、奖励的 永久
  9.4.2 受县级以下表彰、奖励的 30年
  9.5、对本机关有关人员的处分材料
  9.5.1 受到警告(不含)以上处分的 永久
  9.5.2 受到警告处分的 30年
  9.6 职工录用、转正、聘任、调资、定级、停薪留职、辞职、离退休、死亡、抚恤等文件材料 永久
  9.7 人事考核、职称评审工作文件材料 永久
  9.8 职工调动工作的行政、工资、*团组织关系的介绍信及存根 永久
  9.9 职工名册 永久
  9.10 *、团、工会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9.10.1 工作报告、总结,换届选举结果 永久
  9.10.2 重要专项活动的报告、总结等 永久
  9.10.3 *团员、工会会员名册,批准加入*团、工会组织的文件材料 永久
  9.10.4 情况反映、工作简报 10年
  9.11 纪检、监察工作中形成的综合性报告、调查材料
  9.11.1 重要的 永久
  9.11.2 一般的 30年
  9.12 保卫部门的安全检查、调查记录 10年
  9.13 本机关处理人民来信来访的文件材料
  9.13.1 有领导重要批示和处理结果的 永久
  9.13.2 其他有处理结果的 30年
  10 本机关事务管理文件材料
  10.1 房产、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文件材料 永久
  10.2 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定、协议、议定书等文件材料
  10.2.1 重要的 永久
  10.2.2 一般的 10年
  10.3 接待工作的计划、方案
  10.3.1 重要的 30年
  10.3.2 一般的 10年
  10.4 机关财务预算 30年
  10.5 机关物资(办公设备及用品、机动车等)采购计划、审批手续、招标投标、购置等文件材料,机动车调拨、保险、事故、转让等文件材料 30年
  10.6 国有资产管理(登记、统计、核查清算、交接等)文件材料
  10.6.1 重要的 永久
  10.6.2 一般的 10年
  10.7 职工承租、购置本单位住房的合同、协议和有关手续
  永久
  10.8 职工住房分配、出售的规定、方案、细则,职工住房情况统计、调查表、职工住房申请 30年
  11 上级机关制发的文件材料
  11.1 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文件材料
  11.1.1 重要的 永久
  11.1.2 一般的 10年
  11.2 上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 10年
  11.3 上级机关制发的关于本机关机构设置、***任免、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 永久
  12 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10年
  13 下级机关报送的文件材料
  13.1 重大问题的专题报告 30年
  13.2 年度和年度以上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 10年

  再者,关于保密、机密等文件那是对文件密级的划分(绝密-机密-保密),做档案管理时是不涉及密级的划分的,那是在文件生成时由文件形成者据内容重要程度划分的。在档案管理时,有些有密级的文件是作为永久保管的,且是在规定年限内不对外开放的。

  个人意见,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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